离婚再嫁的看法
1. 坐下印绶,主夫妻意见不和,或离婚,女命日支坐伤官亦同。
2. 女命日支为偏官,坐下伤官,而又身强,气旺,亦为离婚之征。
3. 凡男女命,患六害者,多主离婚。
4. 凡八字中有墓库,若大运流年,再走墓库运,主婚变。或走桃花运,或克父母。
5. 男命日支坐子午卯酉,名妻临败地,主妻不正;妻有外遇,头婚不能终老,必离婚再娶,女主再嫁。
6. 丙子日干,头婚必败,夫妻离婚,或死亡,男女同命。
7. 女命杀露官藏,头婚必败。
8. 四柱不见官煞星,也无伤食,可言贞,但如无官星,而支多见桃花,则必再嫁。
9. 天干一字连,孤破福绵绵。地支一字连,命中大忌神,再度成婚事。
10. 四柱干上逢官多,或是地支满盘是官星,三嫁难休。
11. 官杀混而财星多,丈夫重叠再嫁命。
12. 女命伤官无制,必再嫁。日下羊刃,伤官,如是忌神,其人必恶死。
13.男命身旺带羊刃,遇逢冲年,主离婚,正财遇合,正财逢冲,夫妻得崩。14,男犯天扫星、铁扫星主重婚再娶。女人伤官逢冲,官星衰弱主离婚再嫁。女人犯地扫星、铁扫星暴败煞,遇流年小运和逢冲主离婚。
15.犯阴阳交错主离婚。女人命局冲官主离婚。
16.女命正官衰颓或全无。而七叠见或夫宫坐七独立,而伤官亦不弱,乃偏房亲命,否则宜作填房(男人续弦)。而全局干支多合,或原局伤官气盛,而夫星又重复出现或被合化它物,则恐为三婚四嫁之命。
17.女命官星遭弄冲破损而过剧,或原命全无官星之主气。
18.女命正官不透,而透伤官与七杀,日支不坐正官又逢严重刑冲合化,可直断为二次婚姻。
19.女命天干先透正官后透七杀,地支亦先见正官后见七杀,而夫官逢严重刑冲合化,亦为二次婚姻之兆。,
20,女命年柱与日柱伏吟(即干支相同),夫宫(日支)再逢冲,可断为克死丈夫后再嫁,若为它柱之伏吟,虽伏吟这地支不为官星本气,亦以夫宫再现复逢冲之法则,为离婚再嫁之二次婚姻。
21,女命伤官出头,夫星不显而入库地,夫宫再逢双重刑冲,主婚前姻缘混乱不明, 婚后亦必克夫或仳离。
22.若天干双透伤官,夫官又逢刑冲合化忌神,可断为二次以上姻缘。
23.若七杀强旺或夫宫遭七杀所合,宜作填房或偏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