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中空亡之济解(原命大运,皆有同样之效验)。
1.木空则朽:五行及纳音同属木之柱,落空亡则凶,体弱多灾病。
2.火空则发:五行及纳音同属火之柱,落空亡则吉,富裕且发达。
3.土空则崩:五行及纳音同属土之柱,落空亡则凶,作事每多败。
4.金空则响:五行及纳音同属金之柱,落空亡则吉,名扬于该运。
5.水空则灵:五行及纳音同属水之柱,落空亡则不吉亦不凶,虚名虚利也。
地支之刑
△循环三刑:
1.无恩之刑:寅、巳、申
命带此刑有性情冷酷,恩将仇报,薄情无义等叛逆倾向,命全此三刑,异地凶终。
男命必招怨仇、械斗、杀伤、被害、血光等灾祸。
女命必招不睦、损孕、独眠、离婚、伤残等灾祸。
若命运岁全此三刑,是年定有灾。有救物其凶不验,但该年亦不作吉论。无救物,大多发生吵架互祸。
刑入本限则主死兆。
2.无礼之刑:卯子、午。
命带此刑,有卑鄙风流,寡廉鲜耻,淫乱无礼等色情倾向。命全此刑多招诽谤及口舌争端,有损孕或短寿之兆。刑入本限则主险兆。
若非运岁全此,是年会发生因他人而起特殊事件或色情是非。有救物该年亦不作吉论。
3.持势之刑:丑、戌、未
命带此刑(日非土金者,其凶更验)有出生贫寒,体弱兼挫夫妻敌视,折磨之倾向。命全此刑,终必病亡。
妇人有此刑必与夫家诸人不睦,变成孤独。
若命运岁全此,是年家族人身,定有灾咎,长亲不能免于重病。有救物该年亦不作吉论。刑入本限主病死。
△自刑辰、午、酉、亥。
原命必须有两组之自刑,方作凶论。运命岁相并而出现两组之自刑者,其凶兆更甚。若只一组实作凶判。
原命多带此刑者,有自私固执,损人利己,心计险毒等残狠辣戾之倾向。例如原命并见两午两酉是。两组此刑之人争名夺权,不择手段,处处树敌招怨,而且冷淡配偶,自求欢乐,致夫妻仇视。若遇岁运来冲原命,灾祝不测。
书云:“两组自刑同见,岁运冲命,自死自凶。”
故自刑重见又遇冲,是年莫作吉论。有救物,其灾减轻,应死之人则变为生病或官符之灾。
△原命四限
1.年柱本限:出生至十六岁。若年柱被干克冲,则十六岁前其祖父母死亡,循环三刑,自刑若刑入本限,则本人灾祸便应验在此限期,情况危殆,多主死伤。
2.月柱本限:十七岁至三十二岁。若月柱被干克冲,则该人三十二岁前其生父母死亡。循环三刑,自刑若刑入此本限,则本人灾祸便应验在此限期,情况危殆,多主死伤。
3.日柱本限:三十三至四十八岁。被冲克,本人在三十二至四十八岁间与配偶生离死别,(日支遭冲尤验)。循环三环、自刑、刑入本限则本人灾祸更应验。在此限期情况危急,多主死伤。
4.时柱本限:四十九至六十六岁。时柱被干克冲,本人将遭受不利事故,循环三刑,若刑入本限,则本人灾祸在此限期情况危急,多主死伤。
△“天赦日”即春天戊寅。夏天甲午,秋天戊申,冬天甲子等日生是也,一生可逢凶化吉,免逢大灾厄。
△“白虎杀即五行胎神也(从年柱纳音取)如庚申庚寅之木,见癸酉月之类。”(按年命纳音,木人胎神在酉,火人(年)在子。水人(年)胎在午,金人(年)胎在卯)
△“白虎胎神气象豪,木人癸酉便声高,更逢胎神羊刃兼飞刃,骂杀时人口似刀。”
△命带白虎之女命,善骂夫,很厉害。
△命带文昌,平性聪明。
△日主临月德,性情温厚,知礼孝顺,福祉厚,有逢凶化吉之福。
△命带天乙贵人,平生困难中,易得贵人逢凶化吉。
△德秀论:“德者阴阳解凶之神,秀者天地清秀之气,四时当旺之神,故寅午戌月(丙丁)为德。(戊癸)为秀。
申子辰月(壬癸戊己)为德。(丙辛甲己)为秀。
巳酉丑月(庚辛)为德。(乙庚)为秀。
亥卯未月(甲乙)为德。(丁壬)为秀。
凡人命中得此德秀,无冲克压者,赋性聪明,温厚和气,若遇学堂更带财官主贵,冲克减力。”
△丙子、丁丑、戊寅。丙午、丁巳、戊巳(阳差)。辛卯、壬戌、癸巳。辛酉、壬戌、癸亥,(阴错)等十二日阴阳差错煞。
△魁罡逢冲,应防官非诉讼,疾病破财,意外故事故。
△魁罡必须身强,并且双踏魁罡才有所作用,而且必须月日不相冲克。
△女命元神坐沐浴,夫风流。
官非论断法则
△官杀管我,引导我于正途,食伤害官,越礼犯上,目无法纪所以招惹是非,官杀管我,管制太过,严刑寡恩,欲置我于死地,所以官符临身。
壬子 戊申 己酉 癸酉
日主己土生申月,地支食伤泄气太过,喜印比之生助,最忌官杀之重逢,岁运逢甲乙,官杀攻身,严刑寡恩犯官符。
丁酉 甲辰 己未 丙寅
甲木正官透干,土旺逢木乃能疏通,逢庚甲岁运,伤官害官,能不招惹是非。
丁亥 己酉 庚戌 庚辰
庚金生酉月,满盘比印,身旺以官为用,岁运逢壬癸,正官被伤,是非必然。
丙子 丁酉 庚子 戊子
庚金生酉月,地支三子,天干丙丁,日主由旺转弱,岁运逢亥,亥泄酉,日主根气受损,官杀乘机攻身,官杀无情,官符临身。
八字论寿元篇
丙子 戊戌 丙戌 乙未
卜在巳丙运交脱,七十四岁己丑年,老年运入禄旺之地,人必倾危,流年合去喜神。书云“伤喜重于伤用”又丑戌未三刑冲入本限,恐劫数难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