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译《滴天髓——之子女章》
《滴天髓》之论子女:“子女根枝一世传,喜神看与杀相连。”原注(刘基——诚意伯):“大率依官看子。如喜神即是官星,其子俊贤,喜神与官星不相妒亦好,或不肖,或有克。然看官星又要活法,如官轻须要助官;杀重身轻,只要印比;无官星,只论财;若官星阴滞,要生扶冲发;官星泄气太重,须合助遥会;若杀重身轻而无治者,多女。”
任铁樵注:“以官为子之说,细究之,终有犯上之嫌。夫官者,管也。朝廷设官,官治万民,则不敢妄为,循守规矩。家庭必以闰奠长为管,出入动作,皆遵祖父之训是也。不服官府之治者,则为贼寇;不遵祖父之训者,则为逆子。夫命者理也,岂可以官为子而犯上乎?谚云:‘父在子不得自专’。若以官为子,父反以子为管治,显见父不得自专矣,故俗以克父克母为是,有是理乎?今更定以食伤为子女。书云:‘食神有寿妻多子,时逢七杀本无儿,’‘食神有制定多儿,’此两说确据矣。然此亦死法,倘局中无食伤无官杀者,又作何论?故理不可执一,总要变通为是。先将食伤认定,然后再看日主之旺衰------”
易之本认为:《滴天髓》和《子平真诠》为后世之“论命”者之珪穆,凡学“命”者,必先习之。古人论道,多隐晦之词。中国在“五术”方面,素来有“真言在书外,真意在言外”,和传书不传诀之病。任铁樵氏虽然对《滴天髓》作了较其前人更好的诠释,但其在注解子女一章,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首先任氏不是《滴天髓》的嫡传弟子;其二是以封建伦理观念为准则,重礼法而轻学术之真理,胡乱揣测前贤之意。未免有偏差。如:任铁樵注:“以官为子之说,细究之,终有犯上之嫌-----”。任氏此说貌似有理,但却是似而非。《滴天髓》相传为西汉京图(京房)所著,明朝开国元勋刘伯温作注释,《滴天髓》关于子女之论只有一句:“子女根枝一世传,喜神看与杀相连”。原注(刘基——诚意伯):“大率依官看子。如喜神即是官星,其子俊贤,-----。”原文“子女根枝一世传,喜神看与杀相连”。何等明白,第一句“子女根枝一世传”一句,意思是说:“子女是世人的传宗接代的根本,是老人死后享受香火的希望。”第二句是“喜神看与杀相连”。以现当代来说,以官杀为子女亦有理:子女一生下,父母辛辛苦苦把他们带大,还为其娶媳妇,带其子女,最后父母的财产等一切都归于子女,父母只是为他们服务,尽着人生的历史义务而已。在中国当代社会的独生子女,人称“小皇帝,”子女与官府又有何区别呢?刘氏注“大率依官看子。如喜神即是官星,其子俊贤,喜神与官星不相妒亦好,或不肖,或有克。然看官星又要活法”对的。意识是“凡看子女,应以官杀为先,如果喜神是官杀则子女俊贤”,但不是看子女以食伤、喜神为首推准则。刘基以官杀为子女,可能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刘基是众所周知的明朝开国大功臣,其功劳不亚于西汉的臣相萧何。可是朱元璋是个只可共苦而不能同甘的皇帝,刘基不但得不到其应有的封赏,还险些命丧其手。他在注解《滴天髓》时,以官杀为子女,也许是对朱元璋的背信弃义的一种蔑视、自嘲和无奈。(因《滴天髓》原文并未说明以官杀为子女。)而任氏铁樵误认为““以官为子之说,细究之,终有犯上之嫌-----”,他曲解了先贤之意,颠倒原则,把后人引入了歧途。而其自己在看子女问题也是颠倒错乱,无法决定子女数。如其在《子女》一章所注解均不得其要领。例四:
杀 劫 日元 食
乾造: 戊子 癸亥 壬戌 甲辰
大运: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此造任氏注:“壬水于孟冬,喜其五金,食神独透,所以书香注就。甲寅入泮,有十子皆育。其不邢妻者,无财之妙也;秋闱不利者,支无寅卯也。此造如戌土换之以木,青云得路矣。” 此注简直是胡扯淡。此章明明是专论子女章,为什么去扯“甲寅入泮”,“秋闱不利者”,只有一句“有十子皆育”,而不说明其原因。在易之本看来,任氏铁樵在“子女” 问题上也是个糊涂虫。如在其注的第一例,自己承认:乾造:辛丑、辛丑、戊戌 癸丑。“余虽断其多子,实不敢定其数目。询之云:自十六岁生子,每年得一子,连生十六子,-----” 。其实例四是以官杀和禄为子女。壬水日元,以土官杀和禄为子女。年干一个戊土,月日支戌辰土,计3个土;戌土中含戊、辛、丁3个;辰中含戊、乙、癸3个;亥为壬之禄1个。总共10个。还有支藏和相合-----。这是有数可算的。
综上所述,推算子女首推官杀,其次是财;其三是食伤;其四是羊刃;其五是禄;其六是用神。其七是与官杀、财、食伤、羊刃、禄等五行相同以及与其天干五合及地支所藏皆为推算子女的依据。
至于推算子女个数以及贤与不肖等其他篇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