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死亡探秘
1、 三大法则:
一、 以寿元星看生死
寿元星:
A. 食神为寿元星。若有伤无食,伤亦可作寿元星。
B. 印绶。六爻中看寿就是以父母爻作用神。
C. 日主(禄神):代表自己的身体。
D. 财星:财为养命之源。
寿元星只体现其中一种,其特征为:
A. 命中少而精者可为寿元星,多而旺不为寿元星。
B. 看进日主或者秉令者可为寿元星,远隔日主或被制服无用者不为寿元星
C. 寿元星一般通根得气,虚浮无气者不为寿元星,特殊能拯救命局的天干除外。
二、 五行偏废看生死
人命五行宜克衡中和,不宜偏废枯索。所为偏废者,是指命中五行由于岁运的作用,形成一种五行过旺或另一种五行过衰的情形。忌神、仇神过旺无法抑,或因生者太多,克者俱化为旺,或因自旺过度,克抑必激犯旺神;而寿元星或用神过衰无法补;或因耗泄太多补神受制,或因克杀众聚,补神无力,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则五行无救,难逃一死。
“金木怕过弱,弱极无补则死;火则怕过旺,旺极无制则死;水怕衰极,土怕旺极”。五行偏废之时,过旺者一般死在旺神受制或旺神之原神受制之年月,过衰者,一般死在生旺或墓之年月
三、 空亡忌煞看生死
空者即为死亡的信息征兆。寿元星怕见空亡,还怕见忌煞,即“墓、病、死、绝”四煞宫
墓 病 死 绝
金 丑 亥 子 寅
木 未 巳 午 申
水 辰 寅 卯 巳
火 戌 申 酉 亥
土 戌 申 酉 亥
2、 寿元星的透解
A. 以食神(伤官)作寿元星时,须贴近日主或秉临、或泄秀、或制杀、或生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B. 印作寿元星时,一定是命主生存的依托,以本气为用,藏气不论,伏支要生日主,透干要贴日主。
C. 禄神作寿元星时,一般取建禄、坐禄、归禄或运禄、印禄太重不作此看。
D. 财星作寿元星时一定是财星坐支,财少且在命局发挥重要作用。
3、 死亡应期(流年应期)
A、 原局寿元星空亡受克,流年出现该字为填实应期,遭冲克时怕“该字出现“也为应期。
B、 木衰极怕逢生,逢旺水来生必死——木衰绝怕生之应(活木)
C、 衰极怕入墓,逢墓运或年为应期。
D、 绝处逢冲为应期。原局寿元星坐绝或大运临坐绝,流年冲之为应期。
E、 大运克破寿元星,逢流年“出现(实破)“为应期。
F、 冲中逢合,合处逢冲为应期。
G、 木衰怕火焚为应期(死木)。
H、 活木破根必死于水旺时,死木如柴,劈裂必死于火旺时。
I、 参看
J、 大凡水木火之五行在死绝之地,遇长生多凶。
4、 有关死亡口诀经验录
A. 印绶见财行财运,又兼死绝,必入黄泉。如柱有比肩,庶或有解。
B. 正官见杀及伤官,刑冲破害,岁运相并必死。
C.
D.
E.
F. 拱禄供贵填实,又见官杀冲刃,岁运见即死。
G. “寿数幽玄识者稀,识时须是泄天机,六亲内有憎嫌者,岁运逢之总不宜。寿星明朗寿元长,偏印逢之不可当,妻妾不来相求助,命如衰草值秋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