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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命理 > 面相算命 > 面相知识 > 公笃相法 2

公笃相法 2

来源:55GG算命网 阅读:90 时间:2021-03-31 14:33:50

公笃相法 2 一.清秀 清秀者。清而不枯。秀而可爱也。主富贵而寿考。平安而厚福。又主清廉正直。慈良守信也。 二.柔细 柔细者。柔而不燥。细而不粗也。主慈和大名。明敏多寿。衣禄充足。人丁亦旺。持久有恒也。 三.润泽 润泽者。清润如油而有光也。凡气血充足。方能润泽。而享大寿也。又主平安多禄。子女均强能有为。宏恢门第。而进田宅也。 四.疎匀 疎栽贿。清疎而根根见底也。主公平正直。心无积垢。慎细拘节。事无阻碍。一生多安闲。而有完善之晚景。享大寿。而足衣禄也。 五.枯燥 枯燥者。枯而滞手。燥而无光也。主先天不足。后天戕贼。量窄器小。忧思劳心。有定根之痼疾。久而不痊可。又刑人丁。而冷退也。 六.浊滞 浊滞者。不清而俗。令人厌恶也。王前业耗散。一成一败。多为平常寒贱之人。一生庸碌劳苦。挫折不立。恩怨不明。忧愁度曰也。 七.焦乱 焦乱者。焦枯不润。错乱不顺也。其人心多而妄贪。疑虑而不决。弄巧反拙。六亲多累。内外均有顾忌。而事实掣肘尤多也。 八.一色 一色者。纯粹一色也。大凡胡髭皆以一色为合格。蓄之小有顺遂。而无烦恼之纠纷也。 九.杂花 杂花者。几色合成。黑白斑棕黄不一也。主刑妻克子。人丁不旺也。危险招嫉。事实不遂也。惊惶疾厄。劳心失败也。贵者减其权而受制。富者减其禄而受欺。虽有智能。亦不免也。 十.黄色 黄色者。黄明光润而如金也。主刑人丁而贵名。见危险而发达。如有银白之面。而配金发。亦主奇贵之事业。少年早显达。而享盛名也。 十一.白色 白色者。白润而如银丝。慈善之貌而和蔼也。主稳见持重。耿介心平。有远虑之预谋。充分之准备。子女成材。田宅丰富也。 十二.黑色 黑色者。黑润而如漆也。主衣禄之一。关系颇轻。蓄之小益。不蓄无害。无足重经也。 十三.红碧 红碧者。紫须也。为奇品之一。红如珠砂者。主大贵。割据之霸业。次亦屏藩大臣也。红如碧玉者。主清贵。流芳之事业。次亦盛名当时也。红如棕色者。主中贵。劳碌之勇为。次亦州邑佐治也。 十四.粗浓 粗浓者。又粗又多。而不见底也。主富贵。次亦足衣禄。多危险暗害。劳碌挫折。内有欺诈遗累。外有凌虐侵犯。烦扰不休也。一主旺子女。人丁曰多也。 十五.海底松 海底松者。颊下之髯。而锁结喉之管也。主刑人丁。有技艺美术之长。而有寿。又主老蚌生珠。五十以上。方有子女也。 十六.不过沟 不过沟者。髭不过人中沟洫也。主劳碌不休。 惊惶不安。衣禄不丰。财源不聚。虚浮耗散也。古法谓有官无禄也。 十七.直如草 直如草者。即乱草如蒿也。主贫贱孤苦。劳碌破败。刑妻克子。外箝制而内欺侮也。 十八.串腮胡  串腮胡者。两腮至耳珠皆胡。上接鬓发也。主前人有余业。又旺子女。及寿禄。中道有挫折一二度。晚年平安也。 十九.硬如铁 硬如铁者。坚硬有力。入水沉底也。主草泽英雄。割据 僭号。性情刚燥骄悍。恃勇任劳。而不完善其后。约为失败也。 足相条解 公笃曰。头圆象天。足方象地。各适其宜。各有关系。故天之覆也。又宜圆大为吉。古法有无小头之贵客。地之载也。又宜方厚为吉。古法有足厚为万物之载。亦事业之关键也。故足心为明堂。即医家之涌泉穴也。宜空陷而开窝。以能容龟为吉。主奇贵。而有大寿厚禄。及流芳事业也。明堂平满。虽贵而亦凶。虽富而亦贫。皆主子女不肖。而浪耗失败也。侧有纹曰龟纹。主大寿而有禄。内侧有井纹。主灵巧而多智。足跟为根基纹。主受祖业。无此纹者。虽有前业。而不守也。足跟为踵。以平过前掌为吉。如不履地。主破产无依。如贵人不履地。主凶死。内螺以大而有楞。主聪明多智。如无楞。主愚拙诚厚。外螺骨方楞。主远发他乡。如无楞。主屈膝井里。前掌有峰。名曰福峰。高者。品学优良。大指为土。能生万廿小根口福泽绵远。禄室高者。衣禄丰物。放大过下四指也。二指为春木。三指为夏火。四指为秋金。小指为冬水。亦五行之余也大抵宜方正。宜细滑。宜多纹。足指宜长宜圆。足心宜空。宜大。足踵宜重。宜平。兹将各类例后。 一.方正 方正者。两足前方后正之谓也。主有恒志而前程远大。有作为也。乱世亦贵而劳。晚年多福寿。常人亦主富而足衣禄也。 二.长厚 长厚者。足长而厚也。主先天元气充足。而有寿征。致富源。务功名。皆有进展也。 三.直纹  直纹者。足掌多直纹也。主天姿聪敏。颖梧迅速。志大而坚决。智深而谋远。亦主贵名也。 四.横纹  横纹者。足掌多横纹也。主多成多败。风尘奔驰。劳碌往返。弄巧反拙。聪明自悞也。 五.无纹 无纹者。足掌完全无纹也。主诚厚庸愚。志小量窄。夭亡者居多。有寿者。患神经病也。一主子女多而星散。有嗜好而败家也。 六.圆指 圆指者。是指圆如珠也。主衣禄充足。享受祖业。及有文名。为一州一邑之冠。而进田宅也。 七.长指 长指者。是指长而节长也。主明敏勤能。而智化早开。有远游数千里。而立外业。又主特长之技艺。贵力之辅助。以绳其终身享受也。 八.短指 短指者。是指短而节短也。其人志向不大。智识平常。见小而耐劳。稳见而持久。气味稍浊。表面稍俗。然亦有小贵及素封也。 九.尖指 尖指者。是指尖锐起峰也。主前业消耗。破梓离乡。流落无依。刑妻克子。而孤苦也。如出于火局。主劳碌走险。而成上贵之事业也。 十.足踵 足踵者。俗呼足后跟也。足踵宜大。行路宜踏实地。方有收场。而足衣禄也。如无足踵。及不履地。虽富贵亦主凶死。次则破败困苦也。 十一.无肚 无肚者。无足肚也。主刑人丁而孤独。疾厄苦恼而夭亡。及客死他乡。倒毙路傍也。 十二.足心痣 足心痣者。明堂中心有痣也。主贵而有权势。乃奇相之一。古谓李光祖安禄山。有此 痣也。 十三.井字纹 井字纹者。在明堂前后。或侧放大指之下也。主聪敏。过目不忘。多技能。又多嗜好也。 十四.交叉纹 交叉纹者。在足心左右。形如叉字也。主任劳有恒。远见多智。有贵名而宏恢居多也。 十五.容龟 容龟者。明堂开窝而能容一龟也。主深谋远虑。器量宏大。有大志而重权柄。及盛名伟业也。 舌相捷法 公笃曰。舌为心之苗。能发五音。而分宫商角微羽。是为交际之官。而占应对与衣禄之关系。不可不查也。大抵以薄大者。善辩而多才。能应对知机。通今博古。主运筹昼策。而决胜也。以敦厚者。诚信而愚朴。作事稳见。而不妄也。 又以尖长者。机巧而多智。作事阴险勇为。而有毒也。椭圆者。忠厚而直快。作事持义守礼。而有信也。 凡红而鲜明者。清闲而有恒。衣禄有余也。青而枯滑。劳碌而疎懈。常多宿疾也。黑暗不润者。贪妄而恶疾。淫乱自戕也。杂花不一。悋悭而见小。驳杂受制也。 故黄者多俗。而鄙其行为。紫者多夭。而无寿征。多纹者贵而英明。善交际。及外交政客之例。以薄细而舐准者。主贵而有权。然多劳碌奔驰。善筹划也。以粗厚。而 舐准者。则平常而无用也。 项相条解 公笃曰。项为流通之地。上下之关键也。故以长大为合格。女人凤颈。必配君王。凤颈者。言其项长也。又相法经云。肥人不忌项短。而忌项小也。瘦入不忌项长。而忌项短也。刻下无论男女。皆宜项长而合格。丰足衣禄。而刑克亦少。至于女格。尤不可项短。盖长者主贵而多子女。性和顺而无疾苦。短者主贱而少子女。性浮燥而多病疾。此其不流通故也。兹将各类形式分别录后。 一.植长 植长者。项匀而长也。其人流通而达外务。又能远谋万里。 遨游天下。有遇合而发达也。女格尤以此为吉。助夫立业而旺子。量大而慈良也。 二.短项 短项者。头与肩连。短而不见项也。其人性情妒焊量小。可随时软化。而含毒质也。男主劳碌困苦。而无收场。女主破败刑夫。而为贱品也。 三.缩项 缩项者。头连大椎。颊连腕锁骨也。另格贵不过典狱。主阴险心毒。卑鄙而贪也。女格主刑三夫。又刑子女。愚拙妄贪。破败无依。均下贱居多也。 四.三涤 三涤者。项上有横纹三转也。一名寿绦。主有晚福。而能安享。性慈和而知足也。亦主子女发达而贤良。无忧虑而少累也。 五.余皮 余皮者。项之皮松而有多也。主先天充足。而享大寿。细腻而润者。主平安而多寿也。粗燥而滞者。主劳碌而多寿也。 六.项大 项大者。圆大而有力也。主器量宏大。志向远大。智识作为亦大。此为流通。而无障碍也。如凹凸露筋蚓。主刑克人丁。而多劳也。 七.项小 项小者。不圆而不足也。主器量狭小。志向低小。思想见解作为均小。此为不流通。而多障碍也。如凹凸露筋蚓。主多疾厄。而刑克也。 八.结喉 结喉者。喉管突出而不收藏也。主劳碌多寿。父母无力。弟兄失助。古法谓客死他乡。今则不验。结喉收藏者。主安闲而少刑克也。 脐相捷法 公笃曰。脐者太极之别名。先天之气管。如瓜之有蒂也。形成于腹。而似太极图之形式。下名丹田。男子之气海。女子之血海。内通肾络。而交督脉。凡婴儿受胎。先有此根蒂。然后化形质。即天一生水之义也。故下名太极盒。而为纯阳之处。两侧为仰月痕。即月之左上弦右下弦也。上为覆月盎。而为纯阴之处。中有凹肉两突。即阴阳交姤之点。故名两仪胎也。两侧有纹痕小点。名群星垣。即化生万物之义。其形虽小。俨然一浑天仪也。 是以脐喧深大而有势。主仁慈而大量。能容物也。宜高起而上仰。主清高而智敏。享盛名也。不宜平满。及凸突。主贫贱而劳舌。刑克而夭亡也。 古法谓能纳李者。主贵名流芳。具上智而能发展也。亦多子女。而绍箕裘也。两角上仰。主敏慧好学。贵名有为。亦旺子女。及身后之事业也。 四维有蛛蛛纹。主一奇贵。盛世多文贵廰道之职。乱世多武贵师旅之权。女格则子女多而贵显也。又有五行纹。周维五根纹痕是也。亦主武贵。今世可至师旅。及边将之镇守。临险而发达。因祸而为福也。 凡平满浅小者。主子女不力。或忤逆。刑克最重。衣食不充也。两角下反者。主愚鲁而任性。破败而刑克。好酒恋色。有偏嗜也。 最低下者。主淫贱而笨拙。加以多粗毛。主淫乱而急燥。男女皆然。偏左者。先妨父宫。女倍于子。偏右者。先妨母官。子倍于女。男女亦同也。 肩相捷法 公笃曰。肩者。辅佐之一小部。于关系颇轻。分数又少。然亦有一线关系。兹特录之。凡男女之肩部。均宜平厚有势为吉。主厚禄而多福。男子肩尖耸。主恶疾而孤苦。劳碌而惊惶。一生无平安之福也。惟火形不忌肩耸。反贵至将相而成功。然亦劳碌走险。唐代之马周。宋代之寇准。是也。 女子肩耸。主刑夫而心毒。量狭而气燥。亦有生离再嫁。或主恶病夭亡。男子肩下削。主百事不成。寒苦度曰。女于肩下削。主刑夫克子。淫乱凶死。惟贫贱之人。能善终也。故有美女无肩。尤将军无项之说也。 乳相捷法 公笃曰。乳有七窍。为先天之祖气。子女之命宫。精血会聚之所。故人初生。奈以此养成。呼吸之气管。肝肾二络占多数。医家治乳痊。分内吹外吹。亦以平肝和肾为主方。于女格关系尤重要焉。大体以乳头黑实者为吉。主有子女。而寿征也。乳头侧有痣。主子女聪敏。及贵能而有为也。乳头仰上者。主多子女。及有恒而立业也。乳头坚硬者。主有寿根。及有禄而多子也。乳头朝下者。主子女弱。及多忧而疾病也。乳头平软者。主多疾厄。及刑伤而急燥也。乳头红嫩者。多为佣仆。及刑克而不寿也。乳毫以一二三根为吉。主性平和而子女勤能。毫多而粗者。主性刚燥而子女愚拙。又有四乳者。男主贵而智勇。多好酒贪淫也。女主寿而子贵。多刑夫星也。又有三乳者。主有刑克而贵禄也。男王偏嗜好淫。亦有专长一能以成名。女主灵巧性燥。亦有刑夫教子以宏恢。此奇相之一也。 腋毛捷法 公笃曰。腋毛在肩井之下。夹窝之间。内为肺络之正系。亦有重要关系。余考男子无腋毛。主凶死者。十居其七。忧愁刚燥而死者。十居其三。有腋毛而粗浓者。主急燥而恃勇。多劳而反复。有腋毛而柔细者。主聪敏而谨慎。清闲而平安。女子无腋毛。富贵者。主淫乱而私奔。以致丧节败名。服毒自剔。贫贱者主流落而无依。以致痼疾困苦。终身遗恨。女子有腋毛而粗浓者。主性偏僻而急燥。刑夫再嫁。次亦孤宿守寡。女子有腋毛而狐臭。主淫乱下贱。三嫁末休。次亦刑克劳苦。恶病不已。女子有腋毛而柔细者。主和顺而贤淑。旺夫而多禄。女子有腋毛而汗香者。主大贵而子女亦贵。性明敏而贤良。古人选妃之定法也。 玉茎条解 公笃曰。玉茎者。灵龟也。五行属水。五脏属肾。子女之根源。人类之关键。亦有考查之必要。一呼下阴。一呼阳物。实外阳而内阴也。离中之精。化而为汞。是为太极之 。故俗名极 也。兹将各类分别录后。 一.红实 红实者。禀受之气清也。其先天之灵根不同。父母之环境安好。主妻妾贤淑而和顺。又能操持助夫。以立业也。子女得力。以发达也。 二.自莹 白莹者。气清而根厚也。有离奇之思想。智敏之有恒。子女多而成立。谋为成而宏恢也。 三.活龟 活龟者。能屈能伸。而有收藏性也。其人聪敏灵巧。具有远大眼光。刚正不屈。贵名有成。技艺广誉。又多子女。而有厚禄。次亦是衣食而完善也。 四.死龟 死龟者。大而不收藏。如已死龟头也。此为下贱之人。劳苦之相。应船夫水手。肩挑背磨也。 五.囊纹 囊纹者。肾囊多皱纹。如核桃米也。其纹多者。主享大寿。其痕皱露者。主聪慧而特智。其纹痕少者。主才智短而寿弱。无纹痕者。不夭亡则孤苦也。 六.热精 热精者。其精热而浓也。此为应有关系。主有子女也。愈热而子女愈多。无疾而易养也。 七.冷精 冷精者。其精冷而烯也。此为反常关系。主无子女也。是名孤刑。及不寿也。如稍冷者。亦有子。多疾厄。而不易养成也。 八.独肾 独肾者。一个肾子也。主宏恢而富业。多进田宅。又主弟兄和睦。内顾无忧。妻妾才能。内助有力。子女少而寿微弱也。 牝牡户条解 公笃曰。牝户者。即生殖器是也。坎中之精。丹中之铅。外阴而内阳。关系子女之重要部位也。又关人名誉气节。是为贵贱之门。亦平生之志也。兹故录之。 一.黄毛 黄毛者。牝户之毛。黄如金丝也。主大贵而聪敏。刚复而恃才。及淫而有寿。毒而骄傲。汉吕后有之。贵为帝后也。 二.红毛 红毛者。牝户之毛。红鲜而如珠砂也。主大贵而淫乱。及不善终。性情窄狭而急燥。明敏而偏见。任性而嫉才。唐杨贵妃有之。 三.暗滞 暗滞者。灰睛滞手而不润也。主贫苦下贱。刑夫克子。本身劳碌。而多遗累。及牵制也。 四.拳珠 拳珠者。阴毛曲卷如珠也。主大贵而操国柄。英明过人。志向远大。刚腹自用。才智绝伦。为女中之杰。大周武后有之。亦主淫而有寿也。 五.柔细 柔细者。牝户之毛。柔细清润也。主贤淑而和蕴。慈良而才能。助夫旺子。今世亦有贵名。而占政治地位者。多才智勇为。而又贞静也。 六.粗浓 粗浓者。牝户之毛。粗而浓多也。主寿而好淫。旺子女而刑夫。有再嫁三嫁者。禀受之气粗浊。故也。亦有贞操而刑夫者。孤房独宿也。 七.不树 不树者。牝户完全无毛也。主淫乱居多数。不寿居少数。又主贫贱居多数。富贵而有缺点居少数。凡无毛者。皆有偏僻窄狭之怪异性情也。 八.挺角 挺角者。牝户有突肉如鼓角。或挺肉如旋螺也。主劳苦居多。而无生育也。又主父母破群。初年无倚。而寄食于族戚也。 九.五色 五色者。阴毛有五色合并也。男主草泽英堆。因时势逼迫而发达。异路功名也。女主先贱后贵。因人力爱惜而贵禄。庶妾宠幸也。 十.丰腴 丰腴者。牝户丰突肥腻而高也。主坤道之正气。柔和而有气节。旺夫又旺子女。而有恒志也。 谷道条解 一.方肛 方肛者。四方起楞。大解方式也。男女皆主奇贵。而享盛名。汉淮阴侯有之。或三楞亦名贵而清禄。盖谷道圆而不方。故也。 二.乱毛 乱毛者。谷道毛多而粗乱也。有阴阳之交。皆多乱毛。男女生此。均主聪明而好淫也。 三.柔细 柔细者。谷道之毛均柔细而若无也。主和平守礼。稳见多禄。大势之亨吉也。 四.无毛 无毛者。谷道完全无毛也。主不守正义而好淫。不由正途而冒险。乱世主异路功名。而不善后。一主刑人丁。而少子女也。

量寿要诀 公笃曰。古人谓相法秘诀。寿夭最难。不独人中。惟神是定。其法固精确。其用则难定矣。大凡寿数。皆以厄年为定法。其不在厄年而死者。盖有正厄。傍厄。应证厄。三种也。故达摩麻衣。有三九四九。六七七七之说。皆略而不详。此篇因寿数而立也。 余考天道纯厚。人之禀受亦厚。智识之开化较迟。性情之行为较诚。天道机薄。人之禀受亦薄。智识之开化较早。性情之行为较巧。寿数随之加减。上古耋髦期颐不足奇。今则几希矣。故现在之格局。声音散漫不聚。目神浮淡无根。唇掀齿露。气泄不收。均占多数。此不寿之格。亦气数使然也。 然死厄有定数。厄年有先后。男子以九年为一厄。中有七年一厄者。女子以八年为一厄。中有六年一厄者。余考易经纂辞。有太极初判。化而为二。乃九七也。八六也。按九数为离之中女。七数为兑之少阴。盖男子外阳而内阴。其气化而为奇。而应阴气也。八数为艮之少男。六数为干之老阳。盖女子予外阴而内阳。其气化而为偶。而应阳气也。此后天之阴阳反应。即阴上阳下之义也。 又考河图洛书。中有震临艮位。其动爻化而为九。是为长男。巽临坤位。其动爻化而为七。是为长女。此九七之化气也。干临离位。其动爻化而为八。是为老阳。离临震位。其动爻化而为六。是为中女。此八六之化气也。此先天之阴阳并行。奇偶自相交姤之义也。 故九年七年。为男子定厄。八年六年。为女子定厄。凡行厄年之运者。不死亦重疾。或飞灾横祸。或官讼刑克。或损失株累。然亦有从厄年而发达者。乱世多此格也。盖其形局煞重而露威。则从正厄年中。临险而发达。至傍厄年中。必受挫折也。其形局和蕴而深藏。则从正厄年中。驳杂而破败。傍厄中反有利益也。至于不厚不薄。不露不和。则从应证厄年中有妨害。而正厄年傍厄年。均无关系也。 此余历年经验。再从医学数学丹经中参透。而应证也。古人有知之而不详言者。当在五代以前。而散乱见之。后人有不知而妄言者。当在宋代以后。而挪杂乱之。兹特分别详注。正厄年。傍厄年。应证厄年。为量寿要诀之千古定法。以俟高明采取而用之也。 男格厄年法 一.九岁 此男子第一对积厄。形质清瘦而露。七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形质浊厚而藏。十一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形加一岁。则十岁为傍厄。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形加二岁。则十一岁为傍厄。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形加三岁。则十二岁为傍厄。薄金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十四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形加四岁。则十三岁为傍厄。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形加五岁。则十四岁为傍厄。十六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三种厄年法也。   又如兼体之格局。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即木火局加六岁。士金局加八岁。皆傍厄年也。兼体之格局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即木金局加三岁半。水土局加 三岁。皆傍厄年也。其形质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为应证厄。形质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为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是为重厄。则据各形而加也。 二.十八岁 为男子第二正厄年。如形质清瘦而露。则十六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质浊厚而和。则二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形加一岁。则十九岁为傍厄。二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形加二岁。则二十岁为傍厄。二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形加三岁。则二十一岁为傍厄。薄金十九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二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形加四岁。则二十二岁为傍厄。二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形加五岁。则二十三岁为傍厄。二十五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此正厄傍厄应证厄三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如水木形加五岁。火土形加七岁。皆傍厄年也。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即木土形加四岁半。火金形加两岁半。皆傍厄年也。其形质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为应证厄。形质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为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是为重厄。则据各形而加推也。 三.二十七岁 为男子第三正厄年。如形质清瘦而露。则二十五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质浊厚而和。则二十九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二十八岁为傍厄。三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局加二岁。则二十九岁为傍厄。薄者二十七岁为重厄。厚者三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局加三岁。则三十岁为傍厄。薄金则二十八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则三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形加四岁。则三十一岁为傍厄。二十九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形加五岁。则三十二岁为傍厄。三十四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正厄傍厄应证厄三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金水形加四岁。土金形加八岁。皆傍厄年也。如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水土形加三岁。水火局加一岁半。皆傍厄年也。其形质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其形质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又有两厄合一。则据各形而推也。 四.三十六岁 为男子第四正厄年。又以此厄为最凶。如形局清瘦而露。则三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三十八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形加一岁。则三十七岁为傍厄。三十九成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局加二岁。则三十八岁为傍厄。薄火则三十六岁为重厄。厚火则四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局加三岁。则三十九岁为傍厄。薄金则三十七成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则四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形加四岁。则四十岁为傍厄。三十八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局加五岁。则四十一岁为傍厄。四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正厄傍厄应证厄。又当考其部位。查其气色。此厄及吉凶成败关键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金水加四岁。水木加五岁。皆傍厄年也。如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木金局加三岁半。水土形加三岁。皆傍厄年也。其形局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五.四十二岁 为男子第五正厄年。从九数而转七数。故在四十二岁也。如清瘦而露。则四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浊厚而和。则四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四十三岁为傍厄。四十五岁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形加二岁。则四十四岁为傍厄。薄火则四十二岁为重厄。厚火则四十六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局加三岁。则四十五岁为傍厄。薄金则四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则四十七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局加四岁。则四十六岁为傍厄。四十四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局加五岁。则四十七岁为傍厄。四十九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正厄傍厄应证厄之三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木火局加六岁。火土形加七岁。皆傍厄年也。如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水土局加三岁。水火局加一岁半。皆傍厄年也。如形局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为应证厄。形局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为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十九岁 为男子第六正厄年。此为七七之数。如形局清瘦而露。则四十七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五十一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木局加一岁。则五十岁为傍厄。五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局加二岁。则五十一岁为傍厄。薄火则四十九岁为重厄。厚火则五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局加三岁。则五十二岁为傍厄。薄金则五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五十四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局加四岁。则五十三岁为傍厄。五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局加五岁。则五十四岁为傍厄。五十六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三种厄年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木火局加六岁。火土局加七岁。皆傍厄年也。如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水火局加一岁半。火金形加两岁半。皆傍厄年也。其形局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为应证厄。其形局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为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七.五十八岁 为男子第七正厄年。又以九年加推。如形局清瘦而露。则五十六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六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形加一岁。则五十九岁为傍厄。六十一岁为傍厄之应证厄。火局加二岁。则六十成为傍厄。薄火则五十八岁为重厄。厚火则六十二岁为傍厄之应证厄。金局加三岁。则六十一岁为傍厄。薄金则五十九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厚金则六十三岁为傍厄之应证厄。木局加四岁。则六十二岁为傍厄。六十岁为傍厄之应证厄。土局加五岁。则六十三岁为傍厄。六十五岁为傍厄之应证厄。亦以此三法考查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其它如上例。 八.六十七岁  为男子第八正厄年加推如上。 九.七十六岁  为男子第九正厄年加推如上。 十.八十五岁  为男子第十正厄年加推如上。 十一.九十四岁  为男子第十一正厄年加推如上。 女格厄年法 一.八岁 为女子第一正厄年。如形局清瘦而露。则六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九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十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十一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十二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十三岁为傍厄。凡木火局与薄金。均提前二年。水土局与厚金。均提后二年。皆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水木局加五岁。水金局加四岁。皆傍厄年也。其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如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皆傍厄之应证厄。又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二.十六岁 为女子第二正厄。如清瘦而露。则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浊厚而和。则十八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十七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十八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十九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二十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二十一岁为傍厄。凡木火局与薄金。均提前二年。水土局与厚金。均提后二年。皆傍厄之应证厄。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又如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火木加六岁。火土加七岁。皆傍厄年也。如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火水加一岁半。火金加二岁半。皆傍厄年也。薄者提前二年。厚者提后二年。均为傍厄之应证厄。又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三.二十四岁 为女子第三正厄年。如形局清瘦而露。则二十二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二十六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二十五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二十六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二十七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二十八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二十九岁为傍厄。凡火木局与薄金。均提前二年。水土局与厚金。均提后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凡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金水局加四岁。金土局加八岁。皆傍厄年也。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金木局加三岁半。金火局加二岁半。皆傍厄年也。清瘦而露。则提前二年。浊厚而和。则提后二年。均为傍厄之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而加推也。 四.三十二岁 为女子第四正厄年。如形局清瘦而露。则三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三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三十三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三十四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三十五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三十六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三十七岁为傍厄。凡木火局与薄金。均提前二年。如水土局与厚金。均提后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凡兼体相生者。则照正数而加推。如木水局加五岁。木火局加六岁。皆傍厄年也。如兼体相克者。则照正数而减半。如木金局加三岁半。木土局加四岁半。皆傍厄年也。薄者提前二年。厚者提后二年。皆傍厄之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加推也。 五.四十岁 为女子第五正厄年。女格以此厄为最凶。如形局清瘦而露。则三十八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四十二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四十一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四十二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四十三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四十四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四十五岁为傍厄。薄者提前二年。厚者提后二年。均傍厄之应证厄。此为厄年之三法也。兼体如上例。 ==十六岁 为女子第六正厄年。此八数之转六数他。如形局清瘦而露。则四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四十八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四十七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四十八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四十九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五十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五十一岁为傍厄。凡木火局与薄金。均提前二年。凡水土局与厚金。均提后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亦有两厄合一。则以各形加推。兼体如上例而类推。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七.五十二岁 为女子第七正厄年。如形局清瘦而露。则五十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形局浊厚而和。则五十四岁为正厄之应证厄。如水局加一岁。则五十三岁为傍厄。火局加二岁。则五十四岁为傍厄。金局加三岁。则五十五岁为傍厄。木局加四岁。则五十六岁为傍厄。土局加五岁。则五十七岁为傍厄。凡木火局与薄金。均提前二年。凡水土局与厚金。均提后二年。为傍厄之应证厄。兼体加推如上例。此为厄年之三法也。 八.六十岁  为女子第八正厄年。加推如上例。 九.六十八岁  为女子第九正厄年。加推如上例。 十.七十六岁  为女子第十正厄年。加推如上例。 十一.八十四岁  为女子第十一正厄年。加推如上。 十三.九十二岁  为女子第十二正厄年。加推如上。 西人各地重要取义法 公笃曰。相法有天道之转机。地形之偏重。山水之钟灵。盛衰之变化。古法多定论。执而不变矣。剩下万国共和。全球交通。种族之性质不同。寒热之地带各异。故国家法律。有临时之采择。时势潮流。有趋向之必要。各海口。各商埠。五方杂处。余留心考查。则有各因地形而取者。其部位相同。事业相异。惜乎余末游历欧美。不窥全豹也。兹以所得者。分别录后。他曰如遂余愿。另有增补。刻下欧美有新相法。然皆偏于一掌。及偏于一骨。此为吾国数千年前之一小部份。研究过程。不足为定法明矣。至于形与声之考查。为贵贱之必要。神与色之认定。为吉凶之先机。则未闻也。兹以余之经验。与其人之事实相应者录下。

一.法国人 肥厚而白。以印堂宽突为第一。金睛有威聚瞳为第二。两颧上耸。土星圆隆。为第三。其它部位。则为辅佐部位。仍附带关系也。故相法有舍轻取重之点。分类如下。 凡特贵之局。有当时大权。显赫。有身后盛名流芳。其印堂高突方隆。长横有楞。其骨有三寸四寸。至眉尾棱角止。有此则为大贵。加以金睛有威。此为大贵重柄。如土星丰隆。两颧高耸。此为国家安危之人材。具有总统资格。次亦内阁各首长之格。其人有大精神。大谋略。智勇兼全。刚毅英明。机巧远见。阴险出奇。以成其伟大事业也。 印堂高突宽方。长横过眉尾。金睛无威煞。土星两颧堆突有势。此为民政领袖。次则议会院长。交通大员。外交大臣。及出国领事职务。或临时公使任命。其人英明多才。远谋多智。善应对而有胆识。通权变而逢时机。有安危贡任也。 印堂高突宽方。长横过眉尾。金睛有威煞。两颧上插高耸。此为军政领袖。陆军总长。海军总长。出而为大帅大将。次则航空司令。要塞司令。此为武职。而有拓土之功。其人勇悍刚燥。坚固持久。任劳有恒。贪功涉险。胆智均长。而成其功用也。 印堂高突宽方。长横过眉尾。金睛无威而和。土星高起圆隆。年寿有梁。此为财政领袖。及财政总长。财务大员。以及开辟利源。享受盛名。其人机巧知时。英明达物。志向坚固而有恒。见解远大而预算。心深贪功而任劳也。 金睛而和。神充而收。土星圆隆。两额高耸。此为专门人材。及教务司绎。文化之家。开办学校。渊博之士。发明物品。最高者为司法院长。以及法官律师。警察厅长。以及县政市政。勷助政治人材之例。此为中贵下责之局。其人聪明多才。机巧多智。明利害。知是非。通常智识。与出类拔萃不一也。 土星圆隆。两颧敦厚。眉低压目。印堂窄小。此为经济专家。营谋利源。及实业矿务。远商近贾。作富而不贵之局。其人深通社会情形。迎合时人心理。任劳贪利。用机行诈。以成其功用也。 印堂窄小。两颧平厚。边城陷弱。中岳匀圆。此为农工技艺。而有职业。充足衣禄之局。如神充和敛。土星植隆。方可发达而致富。其性则有贤愚不等。巧拙不齐。慎细勤劳。此为中下之格也。 印堂方楞高突长横。此合地形重要。他部陷弱不足。亦为贵格。而有惊人事业矣。如加金睛有威煞。则智勇全备。而权重矣。如两颧上插高耸。又进一级。举足轻重。而有安危关系。再有土星圆隆。或地阁上仰。或两腮方突。此为特贵大贵之格。而有特殊事业也。 血印堂陷弱窄小。皆非大富贵之局。虽他部奇特。亦不过中下之贵。衣禄充足。而无惊人事业。亦无大权盛名。又无建树发明也。加以中岳尖坠。两颧低弱。此为风尘流落。驳杂奔驰。虽有才智。而不发达也。如中岳断节。颧纹冲破。此为苦工杂役。奴仆下人。倚人度曰之格也。   法国人之厄牢行运。男子以九年为一厄。女子以八年为一厄。但以提后二年。及三年。为验。其气色认定。大体与中国。同细则稍异。推论可也。气色详解。录第三集中。 二.英国人 高颀而紫。以两眉清细修长。高起有棱为第一。口阔腮方为第二。山根高起成王柱为第三。金睛蓝乌珠而聚瞳为第四。其它部位奇特。皆是辅佐。关系颇轻。当以前四项为标准。按英人于五大洲均有地土。其它小区别。则从各地山水性质而认定之。兹将各类录后。 两眉清细修长。高起有棱。或上竖有势。有此即贵。而作惊人事业。加以水星阔大。方棱。匀厚。上仰。大贵之格成矣。为国家柱石之臣。卿相之职。再加山根上贯。主大功受爵。裂土封王。如又金睛蓝乌珠。主英明多才智。勤能又阴险。上则为帝为王。次则内阁宰辅。其最低下者。亦各首长之格也。 两眉清细修长。高起有棱。金睛蓝乌珠。加以水星阔大四字口。或仰月色弓口。此为民政。长吏治枢纽。议院大臣。外交大臣。次则出国领事。临时公使。其人英敏多才。勇能多智。阴险机巧。以成其功也。 两眉清细修长。上竖有势。金睛蓝乌珠。加以山根高贯伏犀。而成玉柱。此为军政人材。而握兵柄。军机大臣。陆军总长。海军总长。次则航空司令。要塞司令。已成功之上将侯爵。现任之中将边镇。其人刚勇。好争。任劳有恒。冒险成功尤多有特殊事业也。 两眉匀细长棱。两腮椅角成势。水星方仰。山根高起。土星圆厚。此为财政大臣。财务专员。次则开辟利源。督理关税。其人慎细机巧。深谋远见。而为用也。 水星阔大。方厚匀仰。山根高大。金睛蓝乌珠。神活泼清充。此为教育总长。司法院长。惊察大臣。交通大臣。工商大臣。勷助政治人材之例。次则高级校长。专门人材。法官律师。牧师县政。此为中贵下贵。及各过于权。其人明是非。有才智。而出类拔萃占少数也。 水星阔大。方厚匀仰。两目活泼清充。中岳长植丰匀。边城上插高突。此为经济致富之格。远商近贾。开辟利源。经营实业。发明物品。作富而不贵论。其人机巧有胜算。贪利任劳怨。智拙不一也。 中岳高长。两颧上耸。天仓陷而地库弱。眉短促而口反小。此为工业杂技。小商佃农之格。因劳动而足衣食。如水星稍厚大。方可发达致富。其人巧拙不等。贤愚不一。良莠不齐。勤懈亦不一也。 两眉修长有势。清细高起有棱。虽他部陷弱。亦可发达。至于事业大小。则又考查山根水星目神两颧各部。如两眉合格。则为中贵。如加四字口。或仰月口。则成中上之贵。再加上贯玉柱。则为大贵之局。如目又好。则贵不可言。为当时显赫。及百代流芳也。 两眉短促低弱。口小薄反不匀。山根陷弱。皆非富贵之局。而无惊人事业。亦无留名机会。假定他部奇特。凸突有势。亦不过充足衣禄而已。如他部平常。或不足。则为风尘流落。挫折劳碌。而无立身之地。再加土星尖露。神惊光浊。肉浮而流。则为苦工杂役。奴仆下人。倚人度曰之格也。 英国人之厄牢行运。大抵与中国同。男子九年为一厄。女子八年为一厄。其傍厄之加数较重。正厄轻而无咎。纹痕气色。大体则相同。细则又稍异。又以风俗法律。推想可也。 三.美国人 红紫精干而坚。有南美北美之分。种族不一。均以地阁上仰朝天。两腮方突重城为第一。伏犀骨方拱圆突为第二。福堂骨高超三角。上连边城为第三。蚯蚓盘乌珠瞳人缩小成聚瞳为第四。其它部位则为附带之辅佐。兹特详录如下。 地阁凸仰朝天。两腮方突犄角。有此一点。已成贵局。及作伟大事业。加以伏犀骨高突方拱。则成大贵之格。而操全国安危之柄。再加福堂上插。蚓盘乌珠。则具总统资格。名达九州岛。流芳百代。其人英明有决。智勇均备。以成其大功也。 地阁朝天。两腮犄角方大。突于耳后。加以伏犀骨方拱圆突。上贯百会之巅。此为民政领袖。吏治枢纽。内阁总理。国务院长。次则国议院长。立法院长。交通部长。外交部长。以及出国领事。临时公使之例。其人有大志而有恒。有远见而多才。英明有决。坚固任劳。以成其盛名事业也。 地阁朝天。两腮犄角方突。加以蚓盘乌珠。瞳人聚锐有威。此为军政领袖。军机大师。陆军总司令。海军总司令。航空总司令。已成功之大将上将。次则要塞司令。边镇司令。其人刚直守信。好胜勇为。坚决任劳。阴险有恒。以成其功用也。 地阁朝天。两腮犄角。加以福堂高起三角。上接边城。此为财政领袖。财政总长。财务专员。次则开辟财源。督理关税。其人惯细聪明。机巧正慧。有新思想。收远效果。以成其功用也。 伏犀骨圆拱凸突。中岳高隆有梁。目凹深而活泼。此为勷助政治人材。县政市政。教育实业。法官警政。校长牧师。一切中贵下贵。次则名重权轻。其中智巧与愚拙不一。慈良与阴险不一也。 边城骨有梁上插入山林。下接福堂。三棱角凸起。加以土星圆隆长植。两颧高突上插。地库平正朝仰。此为经济人材。及富有产业。远商近贾。以及工艺专利。因时发达。作富而不贵论。其人灵巧坚决。持重稳见。作丰衣足食之例。 地阁尖削而陷弱。南岳窄小而低凹。两目呆滞而神定。福堂平而不起棱。此为劳工杂役。依人度曰。再加肉浮而流。中岳尖露。天仓地库冲陷。此为飘流无依。挫折耗散。衣禄欠缺。劳苦下贱之流。其人愚拙而贪妄。轻浮而颠倒。以及聪明自误。惑于偏邪。而用之不正也。 地阁丰隆凸突朝天。两腮犄角方突。有此即为大贵。再加伏犀骨圆拱方隆。则为惊人事业。加以两目玄黄。蚓盘乌珠。瞳人缩小。则具元首总统资格。握一国安危之柄。及流芳百代也。 美国人之厄年行运。大体与中国同。男子以九年为一厄。女于以八年为一厄。但多以提前二年之应证厄为重傍厄加数均轻。其气色之大体。亦与中国相同。惟红紫二色容易混乱也。 四.德国人 高隆坚露而方白。以两颧上插高耸入玉堂为第一。两目细长上竖。玄黄有威煞为第二。华盖骨长横过边城为第三。两耳长厚贴轮垂珠。两眉平长上竖有势为第四。其它部位。皆附带之辅佐。而无足轻重也。兹将各类分别如下。 两颧高耸上插玉堂。下近鱼尾。有此即能贵名。而作惊人事业。加以两曰长竖。乌珠玄黄。锐光有威煞。则操全国安危大权。再加垂盖骨长横。辅角骨高起。则具元首总统资格。次则内阁总理大元帅之例。如两耳长大垂珠。两眉长竖有威。则有远大思想。特别英明。而流芳百代也。 两颧高耸上插玉堂。下近鱼尾。加以两目长竖。乌珠玄黄清充。此为政治人材。民政领袖。内阁总理。国议院长。次则外交部长。交通部长。立法院长。教育部长。又次则为出国领事。临时公使。其人英明而勇。坚决而刚。坚忍耐劳。持久有恒也。 两颧高突上插。玉堂。下近鱼尾。加以华盖骨长横。辅角骨圆拱。此为军政人材。军机大元帅。陆军总司令。海军总司令。航空总司令。已成功之大将上将。次则要塞司令。边镇司令。卫戍司令之例。其人任劳有恒。坚决勇为。刚燥好胜。以成其功用也。 两颧上突入边城。下近鱼尾。加以两耳垂珠而长大。两眉细长上竖。此为财政人材。财政总长。财务专员。次则开辟利源。督理关税。创办实业之例。其人明敏多才。查隐知微。远见贪功。任劳稳见也。 两目长竖而清。乌珠玄蚓而充。加以华盖骨长横。两耳垂珠。两眉长拂。此为教育人材。文化大家。哲学博士。以及司法律师。警察官佐。县治市政。一切勷助政治人物。中下之贵也。其人贤愚不等。巧拙不一。皆具中常智识也。 辅角骨高起,天仓丰满。水星阔仰。地库厚朝。两耳垂珠。两眉修长。此为富而不贵。享受余业。经济利源。以及远商近贾。工业技艺。因时而发达之格。具有通常智识。机巧任劳。稳见有恒也。 两观平小下坠。或纹痕冲破。虽他部奇特。亦不过中下之贵。而作寻常事业。如两目短矩圆。乌珠小淡。华盖不起。此为劳碌奔驰。挫折失业。再加眉短低促。耳小短弱。则为风尘无依。衣禄不足。次则劳工舌役。奴仆下人之格也。 两颧高耸上插玉堂。下近鱼尾。有此足可发达。离他部陷弱。亦作惊人事业。再加两目长竖。玄明充聚。更进名级。如华盖长横。则有全国安危权柄。如两耳垂珠而长大。两眉修长而上竖。则英敏过人。志向远大。而作非常事业。流芳千古也。 德国人之厄牢行运。与中国稍异。男子以七年为一厄。女子以六年为一厄。至于九年之厄。皆发达之期。又以加数之傍厄。为刑克破败也。其气色之吉凶。大体与中国同。 五.俄国人 高大敦厚。以五岳高突如峰。骨倍于肉。为第一。水星阔大敛角上仰为第二。两目长大灰蓝。神充聚而威煞为第三。山根高起贯印为第四。其它皆辅佐部。无足轻重也。兹特分类如下。 五岳高突如峰。敦厚雄大。骨过于肉。有此即为大贵之局。加以水星阔大敛角上仰。此为大贵而操国柄。及作惊人事业。再加两目长大。乌珠蓝明。神充有威煞。山根高起贯印。此为贵不可言。立身后盛名。具有全国首长资格。次亦特别重心人物。其人刚勇果敢。任劳务功。坚决勤能。持久有恒也。 五岳高突如峰。敦厚雄大。骨过于肉。加以水星阔大。敛角上仰。此为政治人物。行政首长。党务领袖。次则外交主任。交通主任。农工主任。司法主任。财政主任。又次则出国领事。临时大使之例。其人英明多才。智勇双全。志大任劳。坚忍持久也。 五岳高突如峰。敦厚雄大。骨倍于肉。加以两目蓝乌珠。神充有威煞。此为军政人材。全国军事首长。陆军总司令。海军总司令。航空总司令。次则要塞司令。边镇司令之例。其人刚直勇悍。任劳务功。好胜涉险。勤能自恃。以成其功用也。 五岳高突如峰。骨倍于肉。加以山根高起贯印。印堂骨长横。此为财政人物。财政首长。财务专员。次则开辟利源。督理关税。创办实业。以及会计全国金融。预谋革新生产之格也。 水星阔大敛敛角。北岳方突朝仰。两目蓝睛神清充足。此为上智中智。勷助政治人材。文化大家。高等技师。教育职员。司法官佐。县政警务。市政铁道之类。其人巧拙不一。优劣不等也。 土星高起圆隆。两颧上插敦厚。两眉细长有棱。印堂窄小纹冲。此为远商近贾。工业枝艺。因时能进展。衣食有盈余。具有通常智识也。 五岳平小不拱。肉多而浮。虽他部奇特。亦不过中下之贵。加以口小唇纹。目小神呆。此为挫折无成。流离辛苦之格。再加山根陷弱。印堂窄纹。此为衣食不足。困苦受制。以及苦工贱役。奴仆下人。其人愚鲁而拙。常识不充。或有聪明市自悞也。 俄国人之厄年行运。男子以九年为一厄。女子以八年为一厄。而加数之傍厄较重。其气色之吉凶。大体与中国同。 六.曰本国人  清秀白润。以神清有威煞。蚯蚓盘乌珠为第一。两颧高耸。上插入边城为第二。两眉修长。上竖有威为第三。土星植隆。口阔腮方为第四。其它皆辅佐部位。无足轻重也。兹特分类如下。 两目长大上竖。玄清有威煞。蚯蚓盘乌珠。有此即可贵名。而作惊人事业。加以两颧高耸。上插边城。此为大贵盛名。而操国柄。再加两眉修长。上竖有威。此为公侯将相之格。再加土星植隆。口阔腮方。此为帝王之格。及百代流芳之事业也。 两曰长大上竖。玄清有威煞。蚓盘乌珠。加以两颧高耸。上插边城。此为政治人材。民政首长。内阁总理。又次为内务省。外交省。各首长之格。其人英明阴险。机巧不测。深谋任劳。好胜贪功也。 两目长大。玄明有威煞。蚓盘乌珠。加以两眉修长。上竖有势。此为军政人材。陆军省。海军省。次则航空司令。要塞司令。已成功之大将上将。其人刚勇好争。贪功务名。负气冒险。任劳有恒也。 两目长大玄明有威。加以土星丰隆。口阔腮方。此为财政大臣之藏相。警察大臣。出国领事。临时大使。次则督理关税。开辟利源。其人机巧奸诈。慎细深谋。具有中上才智。深通各国情形也。 两颧高突近鱼尾。加以两眉秀细修长。土星圆隆。口阔腮力。此为勷助政治人物。教育人材。哲学博士。县治市政。司法律师。一切中下之贵。其人巧拙不等。良莠不一。具有通常才智也。 两眉细长。福堂高棱。土星圆齐。口匀厚仰。地库方隆。此为经济大家。银行人材。以及远商近贾。工业技艺。因时发达。衣食充足。又进田宅。富而不贵之格。其人聪明任劳。机巧狡诈。深谋远见也。 两目浊淡流光。两颧低小。两眉短促。土星尖坠。水星小反。此为劳工苦役。奴仆下人。衣食不充。依人度曰之格。其人巧拙不一。虚浮不定也。 曰本国人之厄年行运。男子九年一厄。女子八年一厄。亦有加数傍厄。但以提前之应证厄为用居多。气清故也。其气色吉凶。完全与中国同。公笃曰。西人之相。大体如上论。亦有相连之国。以此类推可也。余以其人事实。又据多数像片考查。参合而定也。他曰余能游历。另补细则。至于寒带之人。形质与精神有余。而气色不足。热带之人。精神与气色不足。而形质有余。故寒带之人多寿。而运入较迟。热带之人多夭。而运暂较早。温带之人。精神与气色有余。而形质不足。则盛世多寿。而运平稳持久。乱世多夭。而运暴发多变。故用相法。先查其何形。体。次查其何地形。分其气候之寒热。取其主客之衰旺。自容易分别其贵贱。知其贫富。定其寿夭也。

中国各地重要取法 公笃曰。地形为相法纲领之一。盖山水气候。而化形质故也。古人有南北之分。略而不详。其大纲有三。凡山多水少者。以形格骨质。多占分数。水多山少者。以精神气息。多占分数。山水各半者。以声音气色。多占分数。兹特分录如下。 一.南人 南人者。长江以南之通称也。以南岳为地形之重要。而形局浊厚者。反为贵格也。盖南方水多山少。其人物清秀者颇多。而浊厚者反少。故也。额为南岳。其卦象离。而为上炎之义。凡南岳方拱圆突。玉柱上耸。金城平横。皆为大贵。具有全国元首资格。如他部不足。或陷弱。亦作伟大事业。其运亦早而成名。盖南岳多占分数故也。 二.北人 北人者。黄河以北之通称也。以地阁水星为地形之重要。而形局清秀者。反为贵格也。盖北方山多水少。其人物浊厚者颇多。清秀者反少。故也。颏为地阁。又名北岳。其卦象坎。而为沉降之义。凡北岳拱突朝天。燕领重城。皆为大贵。而操全国安危之柄。次则两腮方突犄角。水星方棱上仰。亦为上贵之局。如他部不足。或陷弱。皆作伟大事业。其运较迟。而成功亦晚。盖北岳多占分数故也。 三.中部 中部者。长江以北。黄河以南之通称也。以中岳及两颧。为地形之重要。凡山根上贯玉柱。土星匀圆虎形。两颧上插边城。三岳耸突有势。有此即为上贵特权。而成其盛名事业。如他部不足。或陷弱。亦可发达。而成名立功也。其中晚二运均吉。盖以中岳两颧。多占分数故也。 四.山东 古名鲁省。因泰山之东而得名也。以山根高贯。年寿有染。为地形之重要。其地为阳气之亢龙。傍山临海。地势回曲掩映。故山根高起上贯印堂者。为中贵。上贯百会成玉柱者。为上贵。加以年寿有梁柱。雄起有势成卷筒。则为大贵。具有中上才智。而立远大志向。如再有伏犀骨拱。两颧上插。此为元首资格。次亦流芳事业。最次亦出将入相、而操全国安危之柄。其人雄谋果敢。智勇兼备。如山根不高。年寿无梁。伏犀不拱。玉柱不成。则为平常之格。虽他部奇特。亦不过中下之贵耳。盖地形之偏重。以山根之玉柱。年寿之卷筒。多占分数也。 五.河南 古名豫省。又名中州。居中国之中心。因黄河之南而得名也。以印堂土星为地形之重要。河南上应天心。下应地胆。中岳嵩山在其地。故印堂方突长横。有此即为贵格。加以土星圆隆。井灶匀配。或如蒜形。或如截筒。此为上贵之局。如中岳长植高起。而准头兰台匀圆如珠。合并不分。是名虎形。此为大贵。而作非常事业。如声音清长。则操全国安危之柄。具元首之资。如山根陷弱。准头尖小。虽他部奇特。亦为中下之贵。盖中岳全部。多占分数也。 六.山西 古名晋省。因泰山之西。而得名也。以曰月角辅角及边城。为地形之重要。其地跨长城之要塞。倚太行山脉之腰枕。辅角傍边城。为边地之关键。凡晋人以辅角骨高突上插。则为中贵之级。加以曰月角高耸上插。此为大贵之局。操全国之安危。如各部再加清奇。此为帝王之局。次亦僭号之格。如曰月角不高耸。辅角骨不上插。虽他部清奇。亦不过中下之品级。平常之事业。盖以曰月角辅角为地形之合法。而发达较易也。 七.安徽 古名皖省。其地接近长江。又多湖沼。山水化出清秀。而钟灵毓秀之处颇多。以历史考之。多出伟大人物。为帝王。为公侯将相。以及文才学士。千古以来均占多数。以两曰印堂声音。为地形之重要。凡两目清威有煞。此为中贵。而正受之权禄。加印堂丰突方楞。金城长横。此为上贵。而史册可考。如再加声音韵长。悠扬清亮。此为全国元首资格。次亦出将入相。乱世之各首长。次亦割据称霸。如上例三项不佳。他部虽奇特。亦不过中下之贵。如各部不佳。上列三项合法。亦可发达。而作伟大事业。盖地形以两目印堂声音。多占分数也。 八.陕西 古名秦省。又名西安。即长安之西京。因西岳而得名也。某地环山带河。险阻四塞。山雄水不秀。地厚气尤燥。故禀受辱而气浊。形质强而性刚。以华盖骨长横。印堂宽突为第一。两颧上插玉堂为第二。其它皆辅佐部位。关系较轻。凡陕人有华盖骨长横。印堂骨宽突。即为中级之责。加以两颧上插玉堂。此为上级之贵。如再有他部奇特。则为大贵。而作非常事业。不流芳百世。亦遗臭万年。如上列二部坑陷低弱。他部虽奇特。亦不过中下之品级。盖以华盖印堂两颧。多占分数也。 九.甘肃 古名陇省。山多水少。界于长城之最终点。杂有沙漠之地。以历史考之。多出武将。坚忍耐劳。勇敢能战。其地寒冷而燥。又多险隘。以边城骨高突上插后脑为第一。两颧高耸入玉堂为第二。两腮方突犄角为第三。此三者名六府。即辅佐之部也。凡甘肃人有边城骨高突上插入后脑。即有特别才智。而成中贵品级。加以两颧高耸入玉堂。即为国家柱石。而成上贵事业。再加两腮方突犄角。此为上上贵。次则封侯晋爵。乱世亦割据称霸。如他部再有奇特。则为贵不可言矣。 十.福建 古名闽省。环大海而居。水多山少。是为两交之地。其地襟海带江。地薄而湿。以水星阔大上仰匀厚涂朱。或角弓口。四字口。仰月口。为第一。牙齿大瓣而坚固匀齐。莹洁如榴子为第二。南岳圆拱凸突为第三。凡福建人口大涂朱。方匀厚仰。有此即为中贵品级。加以齿大齐固。则为上贵品级。再加南岳宽大凸突圆拱。则为大贵之局。而操全国之柄。再有神清气聚。则为非常之贵。而成百世之名。乱世亦各首长之格局。次亦崛起之割据。盖以口齿南岳。为地形之多占分数也。 十一.江苏 古名吴省。即南京金陵。山脉化尽。平垣无涯。倚海襟河。湖沼罗列。水多山少。人物清秀。又以伏犀骨方拱高突入百会为上。伏犀圆拱高突入百会次之。伏犀骨椭圆高突近百会又次之。凡吴人有上列一项。均为中贵品级。而有特别才智。少年早发达也。加以印堂方突。两眉清长。此为上贵品级。而作非常事业。文至宰辅首长。武至侯伯元帅。再有他部奇特。则王霸之业成矣。乱世亦为全国元首。次亦盛名事业。流芳千古。有所著述也。盖吴人以南岳印堂两眉。多占分数也。 十二.浙江 古名越省。即故越国之地。山水清秀。人杰地灵。山峰不大而如列星。湖沼尤多而如拱局。故浙人以声音清秀悠扬。韵长气充。聚而向远者为第一。两眉清细修长。上竖有威者为第二。山根高起上贯印堂突入百会。而成玉柱者为第三。此为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浙人声音清秀悠扬。充聚向远。有此即为中贵品级。又多才智。及远大志向也。加以两眉清细修长。上竖有威。则为上贵品级。出将入相。文武兼全。再有山根高贯印堂。上人百会。则为大贵。而成王霸之业。及流芳百世也。 十三.广东 古名粤省。为沿海环抱之地。北据五岭之山。东西两江环绕。山水各半。亦多潮湿。以水星阔大匀厚。上仰涂朱为第一。福堂骨三角棱高突。上插入边城至山林为第二。两颧高耸上插。两腮方突犄角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粤人之口大唇匀。上仰敛角而涂朱者。皆为中贵品级。加以福堂骨上插边城而入山林。则为上贵品级。而成盛名事业。再加两颧高耸上插。两腮方突犄角。则为非常之贵。具有全国元首之资格。留芳百世之事业。盖上列三项多占分数也。 十四.广西 古名桂省。其地万山丛聚。岗峦回抱。山多水少。风俗尚吉而强悍。性情简直而刚勇。接近苗夷之区。又连獞猺之地。以两眉浓细修长上竖为第一。印堂骨上耸成玉柱。而至百会之巅。或长横成金城。而至眉尾之棱为第二。两耳长大坚厚珠轮朝曰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桂人两眉浓细修长上竖有威势。即为中贵之格。加以印堂骨上耸玉柱。或平横金城。则为上贵之格。再加两耳长大坚厚。珠轮朝曰。则有特别才智。而作非常事业。盖两眉印堂两耳。多占分数也。 十五.四川 古名蜀省。又称天府之国。亦号三巴之地。因四江纵横。而得名也。山脉雄健。水势激湍。以历史考之。千古以来多仙佛。而少帝王。多出文艺才技。及武将侯伯也。以两目长竖清充。灵胎垣玄黄有威煞。蚓盘乌珠为第一。两眉平横修长。尾棱高突为第二。华盖骨高拱凸突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蜀入有两目长竖清充。玄黄有威煞。蚓盘乌珠。即为中贵品级。加以两眉修长平横。尾棱高突。或上竖如剑。即为上贵品级。再加华盖凸拱。盛世之屏藩将相。乱世之割据僭号。而不持久也。 十六.湖北 古名鄂省。亦号楚省。为长江中心。中国腹部。长江湘江汉江会聚之所。水陆交通之要隘。又以人中沟洫宽大深长。通达四渎为第一。两目清威。神充足而活动为第二。印堂方楞高突。罗计二曜长突上插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鄂人有人中宽洫深长。即为富贵之基。名利均可发达。加以两目清威。神充足而活动。即为中上之贵。再加印堂方楞高突。罗计二曜直监高插。则成大贵之格局。而作惊人事业。再有声音铿锵清锐。眉颧开展。则具全国元首资格。次亦流芳百世也。 十七.湖南 古名湘省。因洞庭湖之南而得名也。又因南岳衡山。中横湘水。亦名楚南。其地山水环绕。湘江沅江曲折数千里。风俗淳朴好奇。多妖术奇技。刚勇好斗。多暗杀争端。以南岳高宽拱为第一。两眉柔细修长清秀平横。或高棱上竖为第二。发细长而清润。髭清秀而疎匀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也。凡湘人南岳高宽凸拱。即为中贵品级。加以两眉柔细修长。平拂有棱。或上竖有势。此为上贵品级。再加发长而细。髭细而匀。则为大贵而有特权。再有他部奇特。则为非常之贵也。 十八.直隶 古名燕省。又号河北。因黄河之北。而得名也。即古幽燕之地。为阿尔泰山出脉。砺山带河。雄视环曲。地厚而燥。元清建都之首京也。以北岳之颏方突朝天。两腮力突犄角为第一。华盖骨长横至边城为第二。两目清威有煞。乌珠玄黄有蚓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也。凡河北人北岳方塞朝天。两腮方突犄角。有此即可发达。是为中贵品级。加以华盖高超长横至边城。则为公侯将相之格。再加两目清威有煞。乌珠玄黄有蚓。此为帝王元首之格。次亦割据称霸之局。均为史册可考也。 十九.江西 古名赣省。即豫章之地。九江纵横而聚流。襟三江而带五湖也。其地水多山少。以声音清秀充聚。悠扬韵长。瞭亮响远为第一。两目清充神聚而收。定视光威而藏为第二。印堂宽正方突。人中深洫宽长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赣人声音清秀充聚。悠扬韵长。瞭亮响远。即为富贵之基。名利均可发达。加以两目清充神聚而收。定视光威而藏。此为上贵品级。再加印堂宽正方突。人中深洫宽长。此为大贵特权。而伟大事业成矣。盖以声音两目。印堂人中。多占分数也。 二十.云南 古名滇省。界于苗夷之区。又为国界之地。山势雄健。而奇峰突兀。水势激湍。而环绕罗织。山多水少。地阔人稀。风俗古悍特强。性情刚勇好争。以福堂骨高突上插边城入山林为第一。两眉清细修长。上拂天仓。而有威势为第二。两颧上耸入玉堂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滇人福堂骨高突上入边城山林。有此即贵。而才智思想。异于常也。加以两眉清细修长。上拂有威势。则为上贵之局。武多文少也。再加两颧上插玉堂。则为割据称霸之局。次亦各首长之格也。 廿一.桂州 古名黔省。苗汉杂居。山势崎岖。水势急流。风俗简朴而尚古。性情刚燥而好勇。又以印堂宽正方突。金城骨长横至眉尾之棱。或玉柱骨直耸入百会之巅为第一。两目清润充聚。光芒锋锐。而露威煞为第二。边城骨上插入山林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黔人印堂宽正方突。其骨长横至眉尾之棱。此名金城。多文贵。或武改文职。其骨直耸至百会之巅。此名玉柱。多武贵。或文兼武权。加以目清而露威煞。则成上贵之局。露而不收。则凶危。再有边城上插。则为非常之贵也。 廿二.奉天吉林黑龙江 为满清改建省治。即关外之东三省也。为阿尔泰山之干脉。绵亘环绕数千里。山势奇突雄厚。水势曲折纵横。以百会起顶凸突如峰。或两侧凸突如角。形似三峰为第一。五岳有势。上圆耸而凸突。下方朝而犄角。为第二。后脑枕骨高突如玉垒列星。或仰月横山。或天柱双龙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东三省人。百会起顶有三峰。即为贵寿之局。加以五岳丰大高耸。凸突有势。此为王公将相之局。再加枕骨高超如玉垒列星。此为帝王大贵之局。次亦留芳百世也。 廿三.新疆热河绥远察哈尔 上一省为满清改建省治。下三省为民国改建省治。其地山多水少。杂以沙漠。山势雄伟蜿蜒。环绕数千里。以两颧高突有势。上插玉堂。下近奸门为第一。山根高起上贯印堂。而成玉柱为第二。两眉清细修长。地阁方拱朝天为第三。皆地形之重要部位也。凡上列四省之人。两颧高突有势。上插玉堂。下近奸门。有此即可发达。而为一方之长。或为荫龚之封。或为崛起之创。加以山根上贯玉柱。则为上贵。再加两眉清细而长。地阁拱朝而方。方可成王霸之业也。 廿四.西藏 世号佛地。又为世界之藏国。位居于西。故名西藏也。接近帕米尔高山。发出上中下昆仑山脉。纵横其间。天山曲绕其侧。故以形格清秀。或奇古而苍劲为第一。声音清聚韵长。气息充匀收敛为第二。凡西藏人形局清秀。即为贵而政柄。凡形局奇古。即为尊而盛名。加以音清气充。则成一国元首之格局。次亦相等之名份。至尊无上之活佛也。盖西藏人以清秀奇古。声音气息多占分数也。

下篇卷八新修緊要氣色總圖 公笃曰。气色部位全图。古法系三百六十五个部位。按周天数之义也。各家所备载。即十三部位总图。而未详论应征之候。亦末言及事实之专司。以余考之。是图出于两周之时。而非风后氏鉴定之图也。其中有虚设挪杂。无关轻重者尤多。后人多附会其说。拘泥其文义。呆滞其事实。混乱人之眼目。而不验也。兹特删改其紧要部位。为四十五部位。均有重要关系。气色部位名称。与运限部位名称不同。各有专司故也。其详解分类。逐一说明。以便容易记忆。亦容易了解。而应验确实也。 第一章 气色说 公笃曰。古法气色部位繁紧。名目亦多。地位不实。各家相法盲指瞎谓。各说不一。阅者颇厌其烦。又无把握之认定。亦无稽考之证实。兹特绘其紧要部位。限定地点。及吉凶祸福。各有专司。使阅者容易记亿。详明某轻重之旨。分别其吉凶之要。夫气者。为先天之动机。不根据五脏六俯。无定位也。色者。为后天之华表。根据五行四时。顺天道也。盖气隐于皮肤之内。为事实之先表。在三十曰以前。则潜伏。合两节令之气候也。其关系之大者。有前一百八十曰潜伏之。合阴阳之气候也。色浮于皮肤之外。为事实之应验。在十五曰以前。则潜伏之。合一节令之气候也。其关系之大者。有前九十曰潜伏之。合半阴阳之气候也。二者。如雪上之霜。水上之冰。大体相似而实异也。如不细心考察。则有差寸误尺。而无标准之应验矣。其法如何。盖先分虚实。次分清浊。再别其长短大小。又别其浓淡轻重。最后分其枯燥静润。又别其克制生化。以五行四时。而论祸福吉凶。则事实之应验。时间之早迟。有所决定矣。其中分两种。一为有气无色。此为潜伏种因。而时间末至。则考其它部位之变化。而判其成功与中阻。一为有色无气。此为虚浮引线。而事实有变。则考其它部位之生化。而判其暂时与过渡。有气有色。则为定论不移。而限定时期应证也。故充足者。其事实应验必速。沉滞者。其事实应验必迟。长浓者。其事实之关系较大。短淡者。其事实之关系较小。其破败之气。有九年不敬尽者。亦有七年五年三年。至少则应一年。其色有验一年不敬尽者。亦有一季一月。至少则应半月。其发达之气。有五年不改变者。亦有三年二年。至少则应一年。其色有验一年不改变者。亦有一季一月。至少则应十五曰。此为一定时间。至于气色之形式不一。或如粟如豆。如丝如发或碎如米或圆如珠。或方加印。或长如针。或如浮云飞鸟。或如晚霞蜿蜒总以现于何部。而关系何事。变成何色。而关系何项。俱宜按时令之生克制化。来去之久暂重经。为一定之断验也。 第二章 气色认法 青色分三种 一.青色属木。其卦属震。其音为角。其令为春。是为天气上升之初也。故青而明润。有生气者。是为青色之正色。 二.滑色。为青色之别种。青中带黄。青黄夹杂。合而为一色。是为滑色。 三.腻色。为青色之别种。青淡而有浮光。似猪脂之涂。一为青白含色。是为腻色。 红色分五种 一.红色属火。其卦属离。其音为征。是为丽明之象。其令为夏。天气上升之极也。红而活润。得其正色。是为红色。 二.紫色为红色之别种。红而极淡。如紫霰之经。形云之淡。紫而光润。是为紫色。 三.燥色。为红色之别种。为红色之不足。紫色之有余。是为燥色。红淡而浮也。 四.赤色。为红色之别种。深红而停滞。红中带黑色。红黑合并为一。如猪肝色。是为赤色。 五.绛色。为红色之别种。红而有粉光如膏如脂。其色聚而浮露。是为绛色。 黄色分二种 一.黄色属土。其卦属坤。其音为宫。其令为三六九全月。是为天气半升半沉之间。辰戍丑末之四隅也。黄而活润。是为正色之黄色。 二.黯色。为黄色之别种。其色黄中带黑。停滞不润如油垢。是为黯色。或名暗色。 白色分二种 一.白色属金。其卦属兑。其音为商。其令为秋。是为天气下降之初也。白而莹洁。是为正色之白色。 二.惨色。为白色之别种。白滞而浸色。内白外腻。合而为一色。是为惨色。或枯色。即白如枯骨之谓也。 黑色分二种 一.黑色。属水。其卦为坎。其音为羽。其令为冬。是为天气沉降之深也。黑而明润如鸦翎。是为正黑之色。 二.晦色。为黑色之别种。其色昏沉。为地灰之湿。与惨色相似。而惨色略淡侵。晦色略深湿。其中有薄纱染皂。皆为晦色。或为滞色。而有尘垢之例。 公笃曰。综上各色。共十四种。其中最难分辨者。红色之五种耳。皆以浅深淡浓。而分类也。凡学风鉴术者。能分辨红色之五种。其它各色。皆易辨认也。次则青色之三种。为第一之难分辨也。至于黄白黑三种。以明润而有生气为正色。以滞暗而无生气为别种。故有一定之认法。不可依稀仿佛。疑是疑非。而出范围也。根据上例十四种之分。方是正宗。而合法也。 第三章 浮沉定批注 公笃曰。气色前分十四种。是为纲领。尚有三色。即浮色。沉色。定色也。然此三色。也括各色之分类。而变法则多。可以十四种气色。而化出四十二种气色也。然其繁烦中有简便认定之处。其大体之根据如下三项。 一.浮色。浮者。浮出皮肤之外。腻然有光。如涂脂涂膏也。而各色皆有浮色。其事实如上论。与有色无气相等。则为事实之虚浮影子。尚有变局在后。由此项关系。发生彼项关系。凡有浮色之发现于各部。虽有十分把握之谋略。万分稳当之名利。皆有时局影响。人事变迁。而不收功也。某处危险惊险。方可化解。而有救。或为直接之保留。或为间接之救护。至于官讼是非。哭泣损失。皆不为害。而有生机之转移也。故有青浮之色。腻浮之色。滑浮之色。黄浮之色。黯浮之色。其它红自黑晦。均有浮色在内也。其认定法。则分远近耳。其远看有此色。近看无比色。均通称为浮色。故上述有十四种气色。则浮色亦有十四种气色也。 二.沉色。沉者。隐于皮肤之内。凝滞无光。晦昧不明也。而各色皆有沉色。其事实如上论。即有气无色相等。则为事实之羁留久延。虽有其可能之性质。中有纠纷发生。为牵制之点。或为人事变迁。或为天时转移。或为地形灾患。此为意外之障碍。中道改组也。是为种因之例。或过渡之例。欲速而反迟。欲进而反劳。其官禄财源之所谋。迟迟不发表也。行动条约之所决。迟迟不就范也。至于遗累官讼。口舌损失。皆为似是而非。若有若无之类也。故有红沉之色。赤沉之色。燥沉之色。绛沉之色。紫沉之色。其它青黄白黑。均有沉色在内也。其认定法。则分远近耳。远看无比色。近看有此色。均通称为沉色。故上述有十四种气色。则沉色亦有十四种气色也。 三.定色。定者。定而不移之色。内外一样。明显而可辨认也。而各色皆有定色。其事实如上论。即有气有色相等。则为事实之先机。有此而为根据也。故凡有定色。则所谋者必发表。而达到目的。或有意外之兼谋。均为可能之达到。不另费手续。而无周折也。至于危险之色。惊险之色。惊疑损失之色。牢狱官非之色。孝服刑克之色。破财牵制之色。受累是非之色。均从此定色。而决断之也。故有白定之色。惨定之色。黑定之色。枯定之色。其它青黄红滑各色。皆有定色。其认定法。则分远近耳。其远看有此色。近看有此色。均通称为定色。放上述有十四种气色。则定色亦有十四种气色也。 第四章 气色关系 公笃曰。气色为先天之动机。事实之表现。如其气色发生。则有事实之应验也。其气色各有正当之关系。各有附带之关系。各有连带之关系。各有牵动之关系。又有因其人之地位如何。财产之等级如何。才智之贤愚如何。天性之刚柔如何。行事之廉洁与奸贪如何。决断之持重与冒险如何。环境之安全与逼迫如何。器量之宏大与窄狭如何。此为相法。之重要点。兹特分类详注如下。 一.黄色。为最吉之色。皆属喜庆之事实。为升官进职。获功得禄。造人丁。得子女。常人则主进田宅。得利源。或进人丁子女。以及喜信结合。佳音远至。 二.紫色。为最吉之色。皆为喜庆之事实。四时皆亨吉也。为升官进职。得禄获功。进入丁。常人则主进田宅。得利权。及进人丁子女。亦主佳音远至。 三.青色。为平常之小不吉。于春令不忌。尚以明润而得平安也。其它时令主疾厄流连。事实牵制。小遗累而多忧思。虚惊恐而多罣误。 四.白色。以莹洁为定色。而秋令不忌。尚为平安之色。其它时令。则主孝服之哭泣。忧愁之隐患。疾病之纠纒。惊疑之不遂。血统之损伤。 五.燥色。为小损失之色。于夏令不忌。而无关系。其它时令皆不吉。主小损失。及细故之障碍。又生口舌是非。偏财遗累。及内顾之忧。而有牵制也。 六.暗色。一名黯色。为疾厄病灾之色。及有小人妨害。财星冷退。劳而不功。恩而有怨。及遗累多而义不容辞。事实烦而收效有限。又主心理隔塞。而不谅解。 七.滑色。为疾厄之经者。及小冷退。小损财顾忌而生是非。防不胜防之小累。及多费手续。而有周折。及事实延长。而不结束之类也。 八.腻色。为虚浮之影响。而有覊延逗留。中道多生障碍。每事不满其愿。结仇结怨。反复无功。交际失败。预谋失信。每事不完善。而有郁结之例。及小病也。 九.惨色。一名枯色。为不祥之色。主孝服哭泣。官讼牢狱。及损失受屈之破财。惊恐疑嫉之疾厄。人口多灾。本身多病。事实多累。谋略多败。及死灾也。 十.赤色。为不吉之色。四时皆不利。主孝服哭泣。危险惊恐。牢狱柳锁。受伤成残。暗害争端。大病大败。损失较大。及有性命之忧者。 十一.绛色。为哭泣之色。专主刑人丁。主内哭泣之父母弟兄。妻妾子女。主外哭泣之血统至戚。母族妻族。叔伯姑嫜。亦主小疾。及失眠伤阴之例。 十二.红色。为不吉之色。而夏令减轻损失。主惊恐危险。受伤凶亡。飞灾横祸。失败争端。暗害牢狱。其妨害较大。危险较多。及死灾之例。 十三.黑色。为最危险之色。四时皆危险。独冬令可以减轻破败。主惊险破败。危险受伤。官非牢狱。横祸飞灾。及大病大灾。可以死亡之例。 十四.晦色。一名滞色。又名尘垢色。为大疾厄之色。均出弱症居多。而有痼疾宿病于前者。亦主冷退破财。刑伤人丁。神经昏愤。事实颠倒。及死亡之例。 气色关系轻重诀 公笃曰。上列各类气色。而专司之各项事实。包括人事之吉凶祸福矣。然有轻重之点。而因其人指定之。以决其为何项事实也。此中当有轻重大小之分别。又有应受。傍受。及株累受之各异。有一项之专受。有两项之兼受。有间接之连带受也。兹特分类如下。以便持鉴者之推想而定之也。 一.黄紫二气色。均为吉庆之气色。如发现于有贵权之人。则应为升迁进职。得权获功。增财禄而复嘉奖。旺人丁而复喜庆之例也。 二.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富绅豪商之人。则应为增进田宅。开辟利源。乘时之厚利。无因之进财。人口平安。又旺子女之例也。 三.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贫役苦工之人。则应为得意外之奇财。投机之倍利。或为族戚之补助,而有生机。或为邻友之结合。而有办法。人丁亦为安好之例也。 四.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贱业下流之人。则应为虽奇之遇合。名噪于一时。意外之生机。获利于膨胀。或为贵人之赏识。尽量成全。或为富者之爱惜。尽力提拔之例也。此为地位资格之不同。而贵贱富贫之等级各异。因之而享受也。 五.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有才智之人。则应为谋略周详而如愿。时机相合而遂心。知交戚谊之援助。上亲下合之融洽。尽量而获其职权利益之倍功也。 六.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无才智之人。则应为名不谋而达到。利不劳而成功。用人而得力。托人而可靠。而获其自然利益之半功也。 七.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中才之人。则应为借力而进取。因此而达彼之过渡阶梯。结合而互利。守内而达外之同舟共济。而获其一举两得之名实相符也。此为才智之贤愚不同。而享受之利益有余不足各异也。 八.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性情急躁之人。则应为仓猝之进谋。而投其机。积极之勇为。而捷其时。其成功也速。其发达也暴。作暂而不久之例。 九.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性情慈柔之人。则应为远谋深虑。称见以成功。见解周到。入手而奏效。其成功也迟缓。其发达也平稳。作以守为进之例。 十.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不刚不柔之人。则应为借题发挥之间接。而有进展。待时而动之正当。而有利益。其成功也稳固。其发达也知足。作守义持久之例。此为性情之刚柔不同。而所获利益之勇为取守持久各异也。 十一.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行事廉洁之人。则应为好名而务德。从善而务功。其所谋也。皆从正轨之进益。其所取也。皆从正义之途径。作名重利轻者论。 十二.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行事奸贪之人。则应为奇巧之钻营。无微不至。卑鄙之谄谀。无丑不备。其所谋也偏邪。其所取也苛敛。作利重名恶者论。 十三.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廉洁奸贪之间。则应为尽其智力之进益。完其责任之成功。欲善而不敢自决。欲恶而不敢放纵。作名利相符者论。此为行事之廉洁奸贪不同。而务名趋利与双得之各异也。 十四.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决断持重之人。则应为守规矩而不越。以获其功。尽天职而不乱。以成其利。进取有止境。而获平安之福。成功亦稳固。而采持久之计。作有秩序之利益论。 十五.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决断冒险之人。则应为无限止之发达。有勉强之走险。不计危险飘摇。偏重于事业。不避嫌疑劳怨。偏重于私欲。作越轨之暴发论。 十六.黄紫二气色。如发现界于持重冒险之间。则应为苟安之进益。逼迫之发展。有意营谋。而偏发不足。无心进取。而偏能达到。作临时采择论。此决断之持重冒险不同。而利益之多寡久暂各异也。 十七.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环境安全之人。则应为少谋而多成。不劳而多遂。顺其时势而为之。因其人力而取之。作预谋者论。 十八.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环境逼迫之人。则应为妄想之进取。侥幸而成功。过分之贪求。尽量而发展。逆其时势而强为之。用其机智而樱夺之。作乘机者论。 十九.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界于安全逼迫之间。则应为犹豫之理想。远因之消息传来拘定之行为。间接之事实进捷。美而不足之利益。谋而不遇之半遂。作小成功者论。此为环境之安全逼迫不同。而静待强为与两可之各异也。 二十.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器量宏大之人。则应为舍小而全大。宁静而致远。先知之坚决。完善之成功。和衷共济。而利人利己。审势逢时。而获利获名。作明哲远谋者论。 廿一.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器量窄狭之人。则应为贪小而好胜。务多而负气。力轻任重之发达。意骄气傲之成功。作自用而专者论。 廿二.黄紫二气色。如发现于界于宏大窄狭之间。则应为念旧而不容恶。漏少盈多。好德而不忍辱。劳倍功半。短期之利益有成。暂时之同舟共济。作因势倚人者论。比为器量之宏大窄狭不同。而所容之利益。治乱之加减各异也。 廿三.黑赤红惨之气色。为死亡破败。危险伤残。最凶之气色。如发现于有贵权之人。则应为危险牢狱。罢职失权。重则灭门赤族之例。有应震上之招嫉。有应争权之暗害。有应结党之仇雠。有应守义之赴难。 廿四.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富绅豪商之人。则应为惊险破产。损失株累。亦主重刑人丁之例。有应盗匪之残害。有应小人之乘隙。有应戚族之内患。有应邻里之觊觎。 廿五.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贫役苦工之人。则应为惊灾损失。株累拘留。重则为天灾发生于意外。次则为人事发生于不测。有应水火之浩劫。有应盗贼之诬攀。有应血光之灾厄。有应时势之危害。 廿六.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下流贱业之人。则应为惊灾伽锁。丧财流离。重则为悬梁刎颈。而出下策之短见。轻则为流离辛苦。而受挫折之困乏。有应妄贪而受祸。有应愚拙而受诈。毁饥肤。残肢体。人流离。财耗散。此为地位资格之不同。而贵富贫贱之等级各异。其正受傍受连带受之祸患也。 廿七.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有才智之人。则应为弄巧反拙之惊险。欲益反损之危害。或为自恃之养瘫遗患。或为强行之中道崩溃。厚利而蔽其聪明。私欲而忘其危险也。 廿八.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无才智之人。则应为投陷阱而犹贪。蹈白刃而罔觉。或为权利之引诱。而倾覆之。或为邪淫之纵欲。而亡身也。 廿九.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中才之人。则应为受屈之隐患。株累之惊险。蛛丝马迹之纠缠。损失而复牵延。族欺戚累之包围。亲情而复仇敌。此为才智贤愚之不同。而巧受屈受与间接受之祸患各异也。 三十.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性情急躁之人。则应为刚愎自用之轻举。种因招尤之飞灾。强梁作胆。执一而不计其生死。不顾其后也。骄悍为怀。辱人而不达其时机。取咎之道也。 卅一.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性情慈柔之人。则应为守己而安其欺诈。持理而安其株累。受侮辱而复破败。临不测而复忐忑。犹豫不决。轻重失当也。 卅二.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不刚不柔之人:则应为识人不足之损失。明知故犯之妨害。或为小利熏心而蒙蔽。大患随之。或为仓猝失足而触阱。两祸攻之。此为性情之刚柔不同。而受祸之轻重与复杂各异也。 卅三.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行事廉洁之人。则应为不贪而受损失。慕义而受祸患。无因而受毁谤。意见不合也。有为而受狙击。志向不党也。 卅四.黑赤红掺之气色。如发现于行事奸贪之人。则应为妄念之受牢狱。卑污之结仇怨。奇珍玩品之争夺。而为大破败。狗马声色之淫荡。而成暗杀机。 卅五.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行事廉洁奸贪之间。则应为细故而生大患。片言而动杀机。恩怨混合。而为凶祸之门。亲疏离间。而为是非之窟。此为行事之廉洁奸贪不同。而安祸之舍取与附势各异也。 卅六.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决断持重之人。则应为预算中变之损失。稳见顾忌之危害。求全不全之惊损。疑是疑非之遗误。临时中溃。患生肘腋也。 卅七.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决断冒险之人。则应为孤注行止之倾覆。力轻任重之失败。忘恩思怨之进逼。而受反动之圈套。以淫害正之偏见。而受亲近之愚弄也。 卅八.黑赤红惨之气色。如现发于决断持重冒险之间。则应为计划周详。而反掣肘。人力充足。而反障碍。经危险而有急智之转机。见破败而有中止之变谋。此为决断之与持重冒险不同。而受祸之大小与减等亦各异也。 卅九.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环境安全之人。则应为嗜好引诱之危害。族戚连带之侵犯。内务有隙。而入凌虐之。外交设阱。而入陷害之。 四十.黑色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环境逼迫之人。则应为一谋再谋之挫折。三谋四谋之惊险。身败名毁。力尽援绝。或为仇怨嫌族之阻挠。或为血光疾厄之逗留。而临不测也。 四一.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环境在安全逼迫之间。则应为进取而受损阻。退守而失权利。虚荣引入危机。特利诱入绝地。进退狠狠而有害。行止顾忌而招尤。此为环境之安全逼迫不同。而受祸出于意外与趋向各异也。 四二.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器量宏大之人。则应为天灾之惊恐损失。时势之风潮妨害。血统之连带忧患。气候之六淫疾苦。及刑人丁而破败也。 四三.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器量窄狭之人。则应为刚复自用之损失。才短蹈危之刎颈。骄慢见害于上下。负气见逼于亲近。邪淫之种恶因。财利之生媒孽也。 四四.黑赤红惨之气色。如发现于器量界于宏大窄狭之间。则应为欲忍不忍之失机。疑是疑非之妨害。恩怨相混而动杀机。疏懒不常而伤人口。轻重不当之乖戾。去就不宜之损失。此为器量之宏大窄狭不同。而持静与走险之祸患各异也。 四五.滑腻躁晦之气色。皆为冷退疾厄。忧疑哭泣之气色也。如发现于有贵权之人。则应为七情六欲。而成内因之病。交达游戏。而损浮耗之财。或为奴仆伦盗之损失。或为血统瓜葛之哭泣。或为意见不合之同僚嫉妒。或为措置不宜之用人遗误也。 四六.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于于富绅豪商之人。则应为医药遗误。而成反复之病。六亲遗累。而损吞声之财。小人之偷盗。乡党之搕诈。人丁之灾疾。哭泣之冷退也。 四七.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贫役苦工之人。则应为五劳六淫。而成外因之病。交易失慎。而损委屈之财。友邻之烦扰。同室之是非。妻官之遗失物品。子女之疾厄血光也。 四八.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贱业下流之人。则应为失调失慎。而成养身之病。物器破坏。而损浮费之财。同业网罗。而受其欺诈。应付失宜。而受其垂辱。环境之顾忌丛生。影响之忧患常至。此为地位资格之不同。而富贵贫贱之等级各异。所受之疾厄冷退。忧患牵制之事实不一也。 四九.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有才智之人。则应为易地失养。而成水土不和之病。放浪不羁。而损轻视之财。不矜细行之遗悞。不拘小节之招嫉。骄慢不礼之结怨。轻视不屈之失利也。 五十.滑腻澡晦之气色。如发现于无才智之人。则应为形神不和。而有凝滞痞塞之病。恍憾昏沉。而损欺诈吃亏之财。错受其累。而复遭凌虐。枉费其劳。而复受拖累。根本错侯。事实颠倒也。 五一.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中才之人。则应为烦扰顾忌。而成郁结怔忡之病。挪杂不一。而损牵制失宜之财。名受毁谤。而复羁绊。利受损阻。而复不结。防不胜防之人丁灾刑。忍无可忍之是非交际。此为才智之贤愚不同。而受损阻冷退之原因各异也。 五二.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性情急躁之人。则应为气血两伤。而成神经之病。浮大矜夸。而损嫌费之财。强迫进谋。而见挫折。好胜竹人。而生暗害。偏见之误。而刑人丁。执一之失。而招反向也。 五三.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性情慈柔之人。则应为反复迟疑。而成拖延之病。养瘫遗患。而损欺诈之财。每事不结束。而波外生波。犹豫不决断。而怨中生怨。措施不宜,误人累己。认识不当。遗患结仇。误惜之刑克。狐疑之冷退也。 五四.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性情执中之人。则应为天地六淫之气候病。情义包围误财。畏嫌招嫌之是非口舌。疑损终损之纠缠障碍。此为性情刚柔之不同。而损阻之误受正受各异也。 五五.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行事廉洁之人。则应为拘泥不妄。而成隐郁气质之病。慎细中止。而损审查固执之财。无稽之黑白飞来。而不见容于浊。好名之影向数见。而不见容于贪。哭泣执体而铺张。处事稳见而不达也。 五六.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行事奸贪之人。则应为花天酒地。而成虚弱之病。机深狡诈。而损横祸之财。进而不知足。任意骄淫。以生暗害。退而不守矩。违言忤戾。而结仇怨。哭泣误于惜小。冷退误于私欲也。 五七.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行事界于廉洁奸贪之间。则应为烦扰不堪。而成复杂之病。动静踌蹰。而损顾忌之财。散漫无纲领之举动。犹豫有过折之徒劣。是非不决。恩怨不明。比为行事之廉洁奸贪不同。而有余不足之损阻各异也。 五八.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决断持重之人。则应为深谋远虑。而成胃噎伤阴之疾。预谋准备。而损蛛丝马迹之财。舍小全大。而均受障碍。谨言慎行。而反招谗嫉。时事转移之妨害。人事变迁之挫折也。 五九.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决断冒险之人则应为隐忍含垢。而成气愤之病。惊魂动魄妨害。而损无名之财。强迫进行。将成而忽败。奢侈习惯。已得而复矢。侮人难堪。积羞而成遗患。剥人尤甚。含怒而生反动。哭泣误于轻视。冷退误于疎懈也。 六十.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决断在持重冒险之间。则应为内因外因。而成逐时之病。戚累友欺。而损要挟之财。误于此而患于彼。得其一而损其二。自缠政策。几经是非而不解除。两可思想。几经劳怨而不完善。此为决断之持重冒险不同。而受损阻之谨慎仓猝各异也。 六一.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环境安全之人。则应为肥甘酒色。而成邪侵之病。疎懈骄慢。而损自恃之财。意外之损失。连带之株累。轻视其小。而受滋漫之掣肘。娇养其躯。而受投机之侵犯。 六二.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环境逼迫之人。则应为动气劳心。而成脑力之病。去就不常。而损牺牲之财。飘摇不定。得不偿其失。滥交不查。功不补其过。权利冲突之争端。意见支离之嫌嫉也。 六三.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界于安全逼迫之间。则为不矜细行。而成嗜好之病。不戎成于微。而损锁碎之财。小受打击。则忧疑不释于目前。小有缺点。则顾忌不休于将来。恩恩怨怨。层迭不穷之是非。亲亲疎疎。纠缠不断之遗累。此为环境之安全逼迫不同。而损阻之有因无因各异也。 ==.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器量宏大之人。则应为无忧无虑。而受六淫之病。舍轻全重。而损小耗之财。小亏小累。而为义所屈。小挫小辱。而为时所忍。是非出于误会。嫌嫉出于沉默也。 六五.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器量窄狭之人。则应为伤神损脑。而成神经之病。坚执倔强。而损偏傲之财。不容恶。而恶反凌虐之。不忍辱。而辱再倍加之。惜其小而妨害其大。好其气而种因其果也。 六六.滑腻躁晦之气色。如发现于器量界于宏大窄狭之间。则应为克制不化。而成气血不宣之疾。轻重不当。而损过分。虚表之财。初忍而终不忍之是非官讼。始拒而终不拒之失足遗累。亲亲之仁。假以权柄而误之。区区之怨。视以疎虞而忽之。此为器量宏大窄狭之不同。而受损之轻重亦各异也。

第五章 五行四时 一.木形清秀瘦长。修植而高。凡青润之色。是其本质之色。而为平安之兆合。其木形故也。惟与白滑色相反而最忌。亦金克木之义也。最忌秋令。次忌冬令。 二.火形尖露上炎。奇凸突兀。凡红活之色。是其本质之色。而为平安之兆。合其人体故也。惟与黑枯之色相反而最忌。亦水克火之义也。最忌冬令。次忌春令。 三.金形方正坚实平厚而匀。凡白莹之色。是其本质之色。而为平安之兆合。其金体故也。惟与红赤之色相反而最忌之。亦火克金之义也。最忌夏令。次忌三六九全月之土令。 四.水形圆厚而匀。韵长而宏。凡黑润之色。是其本质之色。而为平安之兆。合其水体故也。惟与黄暗而滞之色最忌之。亦土克水之义也。最忌三六九全月。次忌秋令。 五.土形厚而不圆。局深而浊。声缓而迟。凡黄润之色。是其本质之色。而为平安之兆。合其土体故也。惟与青腻之色最忌之。亦木克土之义也。最忌春令。次忌夏令。 六.各形于时令。亦有相当关系。春令不忌青润。正二月尤以此为吉。夏令不忌红躁。四五月尤以此为平安。秋令不忌白莹。七八月犹以此为小吉。冬令不忌黑润。而十冬月尤以此为平稳。三六九全月不忌黄明。尤以此为喜庆。此时令之顺生也。 七.春令忌白惨色。正二月为尤不利。夏令忌黑枯。四五月为受大祸死厄。秋令忌红赤色。七八月为受惊险横祸。冬令忌黄黯色。十冬月为损失官讼。三六九全月忌青腻色。为疾厄冷退。此时令之相反也。此七项为五形四时之大略也。 第六章 部位应验 一.天岳华盖。专主平安亨吉之部位。及升迁进职。获功得名。及家庭之顺遂。常人则主财星旺而事实利。亦关乎个人之大计如何也。 二.奏书专主大计之决定。函电交驰之往来。其中消息如何。公文信件之有所种因。事实交际之有所发生。亦关乎升迁调补之各项也。 三.印堂为全面部之元首。专主个人之吉凶祸福。大势之安全与否。性命之关系如何。疾厄之重经如何。此为最重要之一。及关系正谋略也。 四.辅角与曰月角。为父母之正当关系。为名位之连带关系。亦主家庭人口如何。血统之哭泣如何。以及未经预谋。而有发生者。乃意外之部位也。 五.国印即颧骨之部位。关系人之权利。及升迁调补。得失成败。亦关系弟兄叔侄。及个人之生存地位。此为重要部份之一。亦主父母孝服也。 六.土星为坐守财之正当关系。及两侧关乎偏浮财。交际财各项。凡进财进禄。以此为专部。及得财失财。皆以此为用神。此为重要部份之一。 七.辅角驿马专为行动之关键。远行之事实。其远谋之成功与否。皆以此为用神。又连带为流通之财源。而为外财也。又为行动之远近。中道有无障碍也。 八.奸门为妻妾之专部。而分左右也。其左奸门。为命妻。或嫡位之名义。右奸门为重配。或妾庶之名义。皆以此部定其妻妾宫之吉凶祸福。喜庆哭泣。以及疾厄死亡。又关妻族之哭泣。及各项事务也。 九.中勾陈为疾厄之正当事实。又主忧郁思虑。之连带事实。亦主哭泣之连带。妻妾子女之连带。又主母族叔伯之人丁也。 十.罗侯曜。计都曜。为弟兄姊妹之正当范围。亦关公文书函等事。又主口舌交际。及六亲往来筹商。而事实之联络进行各类也。 十一.上勾陈为公文信件。谋略思虑。及有心理之顾忌。一切事实。动念之初步。而有隐忧之牵制事项。左为外务之事。右为内务之事也。 十二.福堂为官讼是非之正部。及嫌疑嫉垢之种因。又为外财动财之连带关系。以及忧思郁结。迟疑不决之事。而生遗累争执也。 十三.三阳为子女之一部份。其子女之安全与否。或进子女之喜庆等项。又主疾厄之吉凶关系。为重要之一。以及结仇结怨。及争名夺利之纠纷也。 十四.三阴为子女之正部。其子女之安全与否。又主忧思之连带。而不可宣布者。亦关系吉凶之一小部。亦主母族妻族之哭泣。又主疾厄之傍部也。 十五.蚕囊为子女之正部。凡子女有喜庆之事实。疾厄之事实。死亡之事实。皆以此为定论也。亦主血统戚属之哭泣也。 十六.玄武为惊险之正部。及暗害损失。官讼牢狱。轻则为重要口舌。重则为伤亡灾厄。为吉凶重要部份之一。亦行动之可否。当以此为考查重要点。又关血光之伤残。汤火疮疥之类也。 十七.两腮号悬璧。即奴仆宫。关系奴仆牛马之正部。又主盗贼小人之连带关系。及遗失不明之财物。下人走失之拐骗等项。 十八.法令为偏谋。及间接之关系。又主兼代之权禄。从中之负责。又主书面之策略。征求之方针。及由此而达彼之间接行为也。或过渡之就范也。 十九.命宫为先天之根。是疾厄之主部。专应病厄。及死生关系。痼疾宿病关系。以此为用也。及肾系之通过地。亦关虚弱之疾也。 二十.俞门为肾部之正系。是大病厄之必要考查者。有死亡之区别。及疾病时间之久暂也。 廿一.命符为疾厄之一小部份。关系临时发生之病厄。亦有相当之危险。及花柳淫欲之疾灾。血光之酒病等项。 廿二.下勾陈为疾厄之一小部份。关系常度种根之病厄及湿气水气疮疥之类。又有血统戚之连带哭泣。关系轻微。而不重也。 廿三.年寿为疾厄之正当部位。故名疾厄宫。凡宿疾与临时发生之病厄。皆以此为一定决断。亦关伯叔之外哭泣。及回禄之灾也。 廿四.人中为船行之必要考查。关乎水运之损失。船行之吉凶。亦主疾厄之痛症等类。而有死生关系也。亦主子女之一小部份。是其连带也。 廿五.承浆为船行之必要考查者。关乎水上之吉凶祸福。及有无水惊水灾之例。及船行之货物利源。有无损益也。又主疮痒花柳之病。而成梅毒。亦主跌扑汤火之咎。而成疤痕之类也。 第十章 气色断验秘诀 一.天岳华盖为高广学堂。亦官禄之正部。凡有黄紫色。主吉庆。主升官进职。得禄获功。常人则为进财源。进入丁。此时如有谋略进行。已占大体安全。及得十之七八利益。如有青色。主忧思郁结。惊疑不定。如有滑腻色。主哭泣。及损血统关系之人丁。及有六亲遗累。交际吃亏。暗害损失。如有红色。主失官去职。损财冷退。亦主惊恐险阻。如现赤色。主孝服损人丁。及惊险危险。暗害官讼。牢狱伽锁。如有白惨色。主孝服刑人丁。及大病厄。如有黑暗色。主百事不利。飞灾横祸。危险损失。恶疾瘟疫。依时令之生克。浓淡之轻重。为一定之事实。又因其人之程度如何。资格如何。以断其大小耳。 二.奏书为大计之决定。公文信件之事实。如有黄紫色。主升迁进职。及有喜因之消息传来。常人亦有财利之喜报。如有青滑腻色。主父母之困难。信件之羁留。及事实有忧愁不决。族戚牵制。如有红赤色。主结仇构怨。及有不好之消息。损失之遗累。如有白惨色。主有人口灾厄之信件。临时发生之病厄。如有黑黯枯各色。主失官损禄。失权罢职。暗害危险惊险之函电。招嫉结怨。官讼牢狱。亦以浓淡重经。断人之祸福大小久暂也。 三.印堂为面部之元首。关系重要。如有黄紫色。主升官进权。获功进禄。及旺人丁。常人亦主喜庆而旺财源。如有青滑腻各色。主小破败。及小损失。及忧愁不遂。劳而无功。亦主小疾。如有赤红色。主危险损失。牢狱柳锁。及受伤与死亡之灾。罢职失权也。如有白惨色。主百事不遂。刑克人丁。疾厄流连。招嫉结怨。如有黑黯晦各色。主危险死亡。损失破败。瘟疫牢狱之例。亦以浓淡轻重。为事实之决断也。 四.辅角驿马为行动之正部。及流通之财源。如有黄紫色。主行动大利。及谋略行功而成功。又主远信至。而得良好之消息。如有青滑腻各色。主中道停留。谋略逗留。而生变化。远信不至。及有损失障碍之信件。如有白惨色。主刑伤父母。或损家庭重要人丁。如有红赤色。主行动之损失惊恐。货物之损阻。如有黑黯枯各色。主行动有危险暗害。盗匪灾厄。及孝服。不动为吉。亦以浓淡重轻。资格程度。为事实之判断也。 五.曰月角为父母之正部。及官禄之连带。如有黄紫色。主父母康健平安。及官禄之进益。如有青腻滑各色。主父母忧愁。而有心病隐忧。亦主父母之疾病灾厄。及官禄之停留不动。如有白惨色。主父母大疾厄。及哭泣之例。如有躁绛色。主父母与人争端口舌。及本身之受影响劣迹。如有红赤色。主父母凶危。及孝服。亦主家庭之大损失。如有黑黯枯各色。主父母惊险死亡。及本身损失官禄。损失财利。亦以浓淡重经。资格程度。而为判断也。 六.国印为权禄之重要部位。如有黄紫色。主进权得禄正。当谋略而收实效。有谋必成也。又主直接之进行。为获利益。如有青滑腻各色。主父母疾厄。弟兄姊妹叔伯有灾厄急难。权位小有摇动。如有白惨色。主谋为不成。劳碌不功。如有躁绛色。主权位减等。招是非嫌疑。及结夙怨。如有红赤色。主孝服。及大损失。盗匪之惊险。牢狱之仇害。轻则主痔漏。重则主凶亡。如有黑黯枯各色。主损失破财。危险灾厄。飞灾横祸。刑人丁之例。如轻则主内忧外患。六亲争端。及官讼纠缠之例。亦以浓淡轻重。因人之资格。而决断其吉凶祸福也。 七.土星为财帛之专部。如有黄紫色。主进禄。得财及事实之遂心。如有青滑腻各色。主小累损失。及谋为有挫折。以及得而复失。中道有障碍。如有躁绛色。主偏财损失。游戏遗累。如有红赤色。主火灾。及冷退之破财。失禄罢职。官讼暗害。亦主损人丁。如有黑黯枯各色。皆为不祥。损人破财。亦主悬梁服毒。投河自剔。轻则官非口舌。疾病灾厄。常人主六畜损失。皆以浓淡重经。为损失之大小也。如有白惨色。主叔伯哭泣。血统哭泣。及冷退也。 八.人中为船行之必要。子女之关系。如有黄紫色主行动通达无阻。外谋顺遂可成。而子女亦亨吉。如有青滑腻各色。主痛症之疾厄。及船行停留时曰。如有绛躁色。主子女小疾。如有红赤色主子女之灾厄。船行之损失。如有黑黯枯各色。主船行之惊险。损失破败。盗匪之抢劫。拉搕翻船。如有白惨色。主侄甥之哭泣。及冷退之消耗。郁结之疾厄。因其人与事实而断之。可也。 九.命宫为疾厄之主部。如有黄紫色。主先天强健。后天无亏。平安无疾。如有青滑腻色。主伤阴失眠。神不守宅之疾。如有躁绛白惨各色。主有一脉之叔伯哭泣。及同室操戈。遗累小损。如有红赤色。主惊险凶危。官讼暗害。及失火烛。如有黑黯枯各色。主肾病弱疾。及死亡之病厄。或花柳有形之灾毒。如有青筋横过。主遗精。及宿病。小儿主遗尿。及增气痛。 十.命门为疾厄之正部。内属肾络。如有黄紫白润各色。均无疾厄。如有青滑腻各色。主小病流连。及忧思郁结。如有红赤惨色。主大病。有定根疾。及惊悸失智。神经昏乱。如有黑黯枯色。主恶病死灾。以此为肾绝。而无救他。 十一.命符为疾厄之正部。如冬令有黄黯色。主死灾恶病。其它时令无碍。紫白明润各色。主无疾而平安。如有青滑腻色。主小疾。及血光花柳。如有红赤躁绛色。生口舌争端。及瘟疫时疾。如有黑枯惨各色。主水惊。及久病酒病湿气之例。 十二.中勾陈为疾厄之正部。及连带忧郁。如有黄紫色。主平安无病苦也。如有青滑腻各色。主忧郁多思。纠纒牵制。又主失眠多梦。及胃肺之疾。又主湿气水气上泛之例。如有红躁赤绛主口舌争端。交际失效。及哭泣刑人丁。如有黑黯枯惨。主弱症。腰痛腿疼。病疾不愈。又主刑人丁而冷退耗财。遗累牵制。而有暗害也。 十三.下勾陈为疾厄之一小部。如有黄紫白润之色。主平安无疾。如有青滑腻各色。主湿气定根。及时疾沉疾。如有红赤躁绛。主湿热症。及手足病。而筋骨疼痛。又主口舌内是非。六亲之累。兄弟姊妹之争。如有黑黯枯惨各色。主母族哭泣。叔伯哭泣。及痰饮疤块之例也。 十四.年寿为疾厄之正部。故号疾厄宫。如有黄紫白润之色。主一岁平安。如有青滑腻色。主胃病哽噎。饮食减少。及顾忌远忧。如有白惨色。主骨肉戚之哭泣。连带之累损。如有绛躁色。主肝气不舒之疾。及目病。动气吃亏。如有红赤色。主火灾惊损。及吐血痔漏。如有黑黯枯各色。主痼疯疾不愈。及刑重要人丁。及危险自剔。又以黑黯色加尘点方死。次亦忧愁而死。环境恶劣也。 十五.奸门为妻妾官之正部。如有黄紫色。主妻宫喜庆。而有喜因也。如有白惨色。主妻族之哭泣。及外孝服也。如有青滑腻色。主妻宫多病厄。而有随身宿病也。故经云。奸门青筋上露。常蓄病妻。左妻右妾也。如有黄青二色合并。则病中化喜也。或喜中有病也。如有躁绛色。主妻宫口舌。及暗助后家。如有红赤色。主妻宫惊险。火灾。及妻族连带之累。如有黑黯枯色。主刑妻妾。亦要中勾陈绛暗方应也。否则大病大灾。如有杂花三四色混合。主妻妾奸淫邪行。或为本身花柳病厄。故黄明者。得妻族之助。而进财也。 十六.罗曜计曜为弟兄之正部。及附代口舌。与公文信件也。如有黄紫色。主弟兄姊妹安好。及谋略有成。如黄紫而动。则有喜信至。或公文委状也。常人则有进财之喜信。如有青滑腻色。则有弟兄姊妹之累。及忧愁不决之事。如有白惨躁绛各色。则主弟兄姊妹连带之哭泣。亦主遗累。如有红赤之色。主官讼口舌。遗累暗害。嫌疑是非右内左外也。如有黑黯枯色。主弟兄姊妹之哭泣。及连带之损失。不好之消息。忧惊之信件必至也。 十七.两眉主正当谋略之部位。如有青滑腻色。主忧愁而有顾忌。如有黄紫色。主谋略有成。事实顺利。及弟兄之喜庆。如有油黯枯惨色。主交际是非。冷退破财。阴谋暗害。谟嫉争端。如有红赤黑色。主惊险牢狱。损失哭泣之例。 十八.福堂为外财之正部。及外交是非之例。如有黄紫色。主进外财。及流通之财源。交际成功而有效。同舟共济而互利。如有青滑腻色。主外交之是非。嫌疑之影响。意见不合。各走极端也。如有红赤绛躁色。主谗嫉官讼。交际生中变而无效。同谋见连累而损失。如黑黯惨枯各色。主盗贼之患。瘟疫之灾。以及恶劣消息。损失破败。或因知己包围。游戏纵欲。先破财而后灾患也。又为暗杀之机。种因于此也。 十九.三阳为子女之正部。如有青黄而润者。主进子星。如有紫躁而润者。主进女星。如有滑腻绛色。主忧思远虑。结怨生非。多狐疑顾忌。而酿成也。如有红赤色。主惊恐灾厄。官讼破败。如有黑黯惨枯色。主瘟疫恶病而死。又主刑子女之哭泣。如有赤缕下侵入目者。主惊险伤身。轻亦主成残疾。毁其饥肤伤其肢体也。 二十.三阴为子女之正部。如有青黄明润者。主进子星。如有紫躁明润者。主进女星。如有滑腻枯黯各色。主疾厄。及子女之不旺。亦为酒色过度。精神萎颓。如有赤红色。主子女血光之伤。疮折之疾。或汤火跌扑之咎也。如有黑惨色。主受暗害。刑子女。亦主妻族姑嫜之哭泣。刑骨肉戚也。又主夙怨嫁及祸。私仇报复。而借故之爆发也。 廿一.蚕囊为子女之傍部。亦关系疾厄哭泣。如有青赤筋直露下插者。主外哭泣。多应母族妻族。及血统戚属。有重要关系。左应男丁。右为女丁。又有女格而反应之。如有赤青筋弯曲下插。则损至戚。而略疏远者。或由信传噩耗之例。如青赤筋平横而露。则刑子女。轻亦主子女之大灾。如有青滑腻枯各色。主小疾。主忧思不决之例。如有红赤黑惨各色。主阴险欺诈。疾厄恶症。亦主花柳病。又主淫乱招祸。冷退损失。子女灾厄。而刑克也。如有黄紫色。主子女喜庆。亦主阴骘善功等类也。 廿二.元武为惊险是非之正部。忧思疑虑之旁部。如有黄紫白润各色。皆平安无阻。虽在危险界中。亦无妨碍。如有青赤筋下插。主结夙怨。而生三年之忧疑暗害。或主三年官讼纠纒时曰。如有青滑腻色。主招谗嫉。而见小惊恐。及暗害争端。如有红赤色。主牢狱拘留。惊险灾厄。如有躁绛惨色。主连带之惊恐。遗累之损失。小人之暗害。忧疑之信件。如有黑枯黯滞色。主飞灾横祸。危险残伤。及刑人丁。而有意外之祸。招意外之损。以其人资格而断之也。 廿三.腮颐为奴仆官。如有黄紫白润色。主得下人之辅佐。而得忠实诚厚之奴仆也。如有青滑腻色。主奴仆小愉。遗失物品。如有躁绛色。主奴仆口舌。下人是非。如有黑暗如烟。染皂如尘。则主奴仆暗害。而有下犯上之举动。及奴仆犯罪。而累及主人之例。亦主损牛马六畜之例。如有黑黯枯色。主奴仆盗物私逃。如有红赤色。主奴仆有牢狱之灾。连带之累。以及牛马六畜。而成官讼也。 廿四.承浆为船行之正部。凡黄白紫润各色。皆宜船行。及水上之利源亨吉。如有青滑腻色。主水上之虚惊。及下部之小病。如有掺躁绛色。主戏逆之口舌。及花柳病。如有红赤色。主情欲之惊恐。船行之损失。如有黑枯黯滞各色。主水灾之厄。不宜船行也。又主醉死。及花柳恶痛。而成残废也。 公笃曰。气色为临时之吉凶祸福。人所共知。所以知之者。能趋吉避凶耳。故上例各项。皆详细说明。不过。格局各有本质之不同。各有地位之悬殊。各有智识之贤愚。各有环境之优劣。各有年龄之老少。各有性质之刚和。持鉴者。因其人而断之可也。据其浓淡轻重。而分其层次可也。盖气色为先天动机。吉凶引子。吉者趋而就之。扩大进行可也。其凶危尚可避乎。曰能避凶危也。夫危险分两种。有行动而遇危险。则先有权利引诱。财源动念也。有不行动之危险。则有权利牵制。人口羁绊也。故行动之危险。不贪其权利。不动其欲望。坐守可避也。如不行动之危险。能舍其权利。不为亲属所羁绊。毅然而去之。皆可避也。大危险能行一千里。可保无虞。小危险急行三百里。可得安全。皆在当时有一定决心耳。至于官讼迟迟而和解。口舌谦恭而忍解。结怨布德可化解。暗害预防可避解。嫌疑谨慎可调解。疾厄修养可化解。诸如此类也。

下篇卷九 父母捷法 一.曰月角为父母之正部。口角在左。月角在右。口角凸露主妨父陷痕亦主妨父。月角凸露主妨母。陷痕亦主妨母。此为父母之应该考查之一。 二.发际为父母之正部。发际低而三岔。主幼年刑父。五岔刑父尤早。当中尖垂两侧上削。主中年刑父。鬓发连眉尾。主幼年刑母。鬓发曲突主先刑母。此为父母应该考查之二。 三.两额角为父母之连带部位。左额角弱。或陷痕上冲者。主先刑父。右额角弱。或陷痕上冲者。主先刑母。此为父母之应该考查之三。 四.两耳为父母之连带部位。如左耳低弱。或左耳廓反轮飞。主先刑父宫。如右耳低弱。或右耳廓反轮飞。主先刑母宫。此为父母之应该考查之四。 五.两眉为父母之连带部位。左眉低而陷主先妨父宫。右眉低而陷主先妨母官。此为父母宫之应该考查之五。一为两眉不平而高低。有不同母之骨肉也。 六.两颧为父母宫之正部。左颧高突而上起者刑父。左颧弱小陷痕亦刑父。右颧高突上起者刑母。右颧弱小陷痕亦刑母。此为父母之应该考查之六。 七.中岳为父母之连带部位。鼻准偏左者。先刑父。鼻准偏右者。先刑母。此为父母宫之应该考查之七。子女亦有连带之应证也。 八.人中为父母之连带部位。人中偏左者先刑父宫先见子星。人中偏右者。先刑母宫。先生女星。此为父母宫之应该考查之八。 九.牙齿为父母之正部。凡门牙楞生。上牙主刑父。下齿主刑母。如两侧各有尖牙一颗。上主刑父。下主刑母。此为父母宫应该考查之九。 以上九种。为父母宫应该考查之捷法。凡属刑克父母。不外此例。以多数为定论。如有刑父四种。刑母三种。则当然先刑父宫也。如有刑母二种。刑父一种。当然先刑母官也。否亦为重母之例。此为定法也。 弟兄捷法 公笃曰。弟兄一宫。不能确定数目。先后有刑伤。而不符其正数故也。其大抵分四项。第一为弟兄多。第二为弟兄少。第三为弟兄和睦。第四为弟兄忤逆。此为弟兄之大略耳。其它则不为正法也。兹将四类分注如下。 一.弟兄宫多者。两眉清秀修长。三阳丰满。眉头不冲。惟金眉之形难分。盖金眉又稀又疎。直生而似无。主弟兄多而子女亦多也。又主弟兄贤而贵。有辅助也。 二.两眉短促而散。低浊压目。加以眉头逢冲。印窄而痕。五官拘束而不开阔。此主弟兄少。而无辅也。虽有亦刑克。而不存在也。如两耳有纹痕。幼小即刑弟兄姊妹也。 三.弟兄和睦。凡眉秀神清。皆主弟兄贵而和睦。及得其实力之辅助。加以两颧斜辅高耸。边城丰满有梁。此为弟兄和睦而有助。因之而进田宅。以宏恢门第。互相为用也。 四.弟兄忤逆。凡眉尾逆生。或旋螺形。皆主弟兄忤逆。加以眉头纹痕上冲。两颧纹痕冲破。主弟兄忤逆。而有口舌官讼。反多遗累。又因之破产而忧死也。 妻妾捷法 一.鱼尾奸门。为妻妾宫之正部。鱼尾丰满者。主妻宫贤淑。而无刑克。鱼尾纹上仰。主妻强而有操持。及偕老无伤。鱼尾有痣。主刑妻而续弦。鱼尾有燕尾纹。主重配。鱼尾双纹。主两妻。鱼尾三纹。主三妻。鱼尾四纹。主四妻。鱼尾纹平破者。克妻宫而重配。鱼尾纹下反。主刑三妻。如鱼尾有十字纹。主生离。又主再离也。 二.命宫生痣。主克妻而再配。亦主夫妇不和。意见不一。而有生离者。有刑三妻者。有官讼不休。而后离者。一为再嫁之妇为婚配。一为病妻之例。而中年刑克。及收娼妓也。 三.两颧雄突。而有尖峰者。主刑妻而重配。女格亦主刑夫也。故颧骨宜高近目尾。不是尖峰而突。方无刑克也。否则有嫡庶之配。及二妾三妾也。两腮方突犄角。亦主嫡庶也。 四.年寿间断者。主刑妻克子。中年断弦而续弦。印堂冲破初年刑妻克子而续配。兰台弱小而泄。晚年失窃而鳏居。此皆刑克而重配之格也。眉棱高而腮突。主纳奴婢为妾也。 子女捷法 一.泪堂为子女之正部。以平宽明润。为旺子女而贵。如有纹下陷。主刑子女。如泪堂厚而高突。亦主刑子女之例。此为早子女不枉。或中子女不旺。经刑克一二。方能成立也。 二.三阴卧蚕。为子女之正部。以黄紫明润。为子女多而贵。如黑黯绛枯。主刑子克女。而多灾厄。如有蚕肉横起。为孤寿。而晚年刑子女也。或为螟蛉之子女也。 三.蚕袋为子女之正部。而近颧骨之间。有纹露出。为子女纹也。纹从外颧者。一纹一子成立也。纹向泪堂者。一纹一女成立也。此由阴骘栽培而成者。或庶出之子女也。 四.人中为子女之正部。如沟洫宽深而长。主子女多而成立也。如上窄下宽。主子多女少。如上宽下窄。主子少女多。直纹克子。横纹克女。十字纹主孤绝。而不成立也。 五.两眉为子女之连带关系。如平横一字者。主子少而成立。或庶出。再加低眉。则仅有女一人。或得庶子一人。如两眉弯曲。主子女多。再加眉高。主子女多而贵也。 六.印堂为子女之连带关系。如印堂宽正而丰。则子女早成立而贵也。如印堂窄弱而冲。主子女见刑而弱。中子方成立也。三十以后。方得子星成立。而有嫡庶之分也。 七.年寿为子女之连带关系。如年寿有梁。主中年之子女必旺。如年寿间断。或直三曲之伏吟。或左右曲之反吟。皆主克子女也。虽有子女亦不可靠。而不成立也。或为不肖之子女。而败家产也。 八.两目之眼神。为子女之连带关系。如眼神和而收臧。光清而充。子女俱旺而聪明。如眼神痴定呆滞。光清如水。主子女迟立。及偏生庶出也。亦溺受而生后患也。如目露浮白。或神锐紧急。亦刑子女也。 断贵捷法 一.伏犀骨贯顶而入百会。此贵而寿也。方伏犀骨为第一贵。圆伏犀骨次之。椭圆伏犀骨又次之。此为贵之分别者一。即古之巨鳌人脑。当作尚书也。 二.两眉修长上竖有势。此为贵而有名。及有事业之流芳者。又关乎中运。世界以此而贵者占多数。即古之间名在眉。即文彩之官。贵而有寿也。 三.印堂方隆。及有骨方楞而横突。名为金城骨。山根上贯印堂。名为玉柱骨。此皆大贵。而有非常之事业。及早发达也。盛衰皆以此为重要点。 四.曰月角上插。为帝王之贵。辅角骨上插。为将相之贵。边城骨上插。为边镇之贵。又分其骨质之长大丰突。与短小拱露。为加减之分数也。 五.两目神清有威。为贵名而有权。占重要部位。盛世以黑白分明而贵也。盛世以玄黄有煞而贵也。其充足收藏。而含真彩者。又为贵之特等。而有身后之事业。或为仙品及圣贤。与流芳也。 六.两颧上插。为权柄之重要也。如两颧上至鬓发。为公侯将相。而握重权。两颧上至边城。为屏藩柱石之臣。两颧上至玉堂。为方伯刺史边将之类。以此为实权之贵也。 七.水星大仰而敛角。唇匀厚而涂朱。皆主贵也。如四字口为第一。角弓口次之。仰月口又次之。此为贵而厚禄也。即古之口能容拳。食禄万锺之义也。 八.声如宏钟。虎头燕颔。银面金须。铁面银牙。五岳朝天。地阁朝天。额如覆肝。声音铿锵。而韵长。上例各项。皆主贵也。以其成形之多数为大贵。而分其特贵上贵中贵下贵常贵者。皆依其形质如何。而所得之分数。为一定之决断也。 九.木形为清贵。名过于权也。金形为能贵。任劳有为也。水形为福贵。坦然安享而成功也。火形为劳碌险阻而贵。艰难而发达也。当以其合格与否。而定其收功与事业之途径也。 以上九则。是为认贵局之标准。当查其分数如何。或为一部有奇特偏重。或为几部合法每称。则据其形格而加推以定之可也。   斷富捷法 一.土星為財源之正部。故準頭為土星。土生萬物之義。此為平生之正財祿。凡截筒鼻為第一。懸膽鼻次之。虎鼻蒜鼻獅鼻又次之。此為富之一也。 二.天倉豐隆為前業之正部。關乎祖業之餘澤也。故天倉豐隆寬厚。為前業有餘。如南岳高起而突。則為貴裔之後也。此為富之二也。 三.福堂為外財之正部。在眉尾之稜骨處。此主遠行而得外財。及得千里外之財源。而立異鄉之產業。凡西人過國者。或經商者。皆有此骨也。此為富之三也。 四.井灶即蘭臺廷尉也。左蘭臺。為偏財。浮財。交際財之例。右蘭臺為合謀財。潛伏財。轉輸財之例。此為意外之財祿而暴發也。此為富之四也。 五.兩目神清而和蘊。此為財星之連帶關係。又因貴名而得財祿及進田宅。此為以貴而發。有勢而富因官得財也。多以貴力而營謀利源者半數。此為富之五也。 六.地庫豐隆為財星之正部。主晚年之財富。而有晚年豐足衣祿及進田宅。而遺身後之業。或為子女之恢宏以立其大業也。此為富之六也。 七.仙庫豐正為財星之正部。此主半享受貴子女之進田宅。而得晚年之遂心。此為富之七也。 八.兩顴雄突上聳是名中府。而得朋友至戚之助。中年發達而進田宅。因外而旺其內也。此為富之八也。 九.腮頤方隆犄角為財星之連帶關係。應得輔助之人員得力而致富業。此為用人而發達者也。此為富之九也。 十.兩眉清秀。修長。疎勻。有稜。是為弟兄平輩之財。而得弟兄姊妹之輔佐以進其田宅。而創其大業。此為富之十也。 十一.奸門魚尾為妻妾宮之正部。如魚尾紋上仰至福堂。奸門骨高橫平兩顴。此為妻妾貞淑而能操持以發達。以及后家暗助或接濟而恢宏立業以大振。此為富之十一也。 以上十一則皆為富格之必要。以考查其部位之分數如何。而斷其特富。上富。中富。下富。常富之等級也。 斷祿捷法 一.兩耳長厚。圓輪如珠。此為豐足衣祿之一。又主有特別智識。而有專長之技藝。以充其祿也。如貴而有名權者。亦享受厚祿也。 二.男子口闊大而歛角。主得厚祿。平生享受無窮。女子口小唇厚而圓。主得厚祿。而豐足衣祿也。此二者主貴猶多。及為餘蔭根基之家。亦有自創之享受也。 三.牙齒為衣祿之正當關係。凡牙齒大瓣而齊。白瑩如玉。堅固而勻。端正而多。此為享受厚祿。而有壽徵之格也。 四.兩眉柔細修長有稜。為衣祿之連帶關係。眉尾接近福堂。是為外財庫故也。及天性腦明靈巧。而有特長之點。及進流通之外財。一為立外業。以貴名而得厚祿也。亦旺子女之豐隆。而有大壽之享受也。 五.兩目為田宅之正部。故神清而充。和慈而藏。為田宅宮。應以貴而得祿。如蚯蚓盤烏珠。主勞碌而進厚祿也。亂世尤以蚯蚓盤烏珠。為勞碌創業之格也。 六.地閣為晚祿之正部。故地閣豐正而朝。圓拱者。主得晚祿。方拱者。主得子女之貴而發達。亦得晚祿之豐隆。以部位之分數。而斷其層次也。 斷壽捷法 一.南岳有紋成伏犀三紋。或偃月二紋。或華蓋一紋。或多紋。皆主壽。享耄耋之壽也。如紋多而間斷。主壽而勞碌也。亦主風塵飄搖。而見刑剋也。 二.兩眉高起而有稜。此為壽而貴名也。及多子女。亦主衣祿豐足。如有眉毫露出。主壽高而多憂愁。及有內顧之隱憂。六親之遺累。雖壽不閑而勞也。 三.兩目神清而充足。主享大壽。而有貴名。及事業成功。而發達也。故眼神以充足而有。此為壽徵之重要點。如有蚯蚓盤睛。主壽而勞碌也。如神充而露。主壽而刑剋也。 四.兩耳長厚有垂珠朝口者。主壽而有智識。及勤慎耐勞。凡享大壽之人。萬無小耳短薄也。內應腎系。言其禀受之先天厚薄。據此而區別也。 五.人中深長。為壽徵之正部。古人謂人中一寸。可至期頤之壽。及多子女。而有晚福也。再加法令紋下朝地庫。而為大壽之又一證也。 六.項有三滌。為享大壽之一證據。如再項有餘皮。則壽數更享高年也。故老人項皮乾枯者必死也。 七.山根上貫高起。此為稟受先天之氣厚故也。主享大壽。山根者。命根也。故山根低弱者。不滿四十。此之謂也。又以目神為兼併而斷之可也。 八.枕骨魏魏高突而凸。此為壽骨。而得先天之正氣。故主大壽也。如耳後一骨高起。亦名壽骨。而享大壽。但刑人丁也。 九.法令無紋。不滿三十。法令紋至口角。五十以上。法令紋過口角。六十以上。法令紋入地庫。七十以上。法令紋二紋相交。則可至八十九矣。此為壽徵之一大關鍵也。如法令續長者。作添壽論也。 十.牙齒齊固堅硬。此主壽徵之一。而多厚祿也。再加聲音遲緩。又發聲從丹田中出者。主大壽也。 十一.安臥之間。神定而靜。其氣息不從鼻竅口竅。而從耳竅中進出者。是為龜息。此上上壽也。 以上十一則。皆為壽徵應該考查之點。又以部位如何。而定其特壽上壽中壽下壽也。 變通秘法 公篤曰。相法綱要。在加減乘除一語為根據耳。故有餘不足。而加減其分數。以定其富貴貧賤。壽夭勞逸也。其中分類。有四大綱領。即形局。精神。聲音。氣色。其用最大。至於紋痕骨痣筋絡。為相法之小補耳。不足為定論也。至於手掌足掌。不過為部位之一輔助品耳。茲將其大綱分註如下。 一.形質為第一重要。如形質有餘。而精神不足。則主富貴功名。才智事業。皆可發達。但不壽而夭亡也。或主多惡痛糾纒而不壽。亦主中道障碍。而發不足也。 二.形質有餘。氣色不足。則主其人有才智。有能為。然時勢不助。而多中止之障碍。事實不成。而多反覆之挫折。雖有富貴基礎。終為虛浮飄搖。為受制之例也。 三.形質有餘。聲音不足。每多困迍。名利虛浮不實。而不收全效。或為勞倍功半。刑剋人丁。以致無形影響。輕棄灰心。勞碌損失也。作半遂論。 四.精神為重要之二。如精神有餘。形質不足。主富貴而有壽。其發達也離奇。其遇合也怪異。亦有愛思勞心。嫌疑嫉忌。而有繁煩之駁雜也。 五.精神有餘。氣色不足。其人多才智而成敗不一。勞碌往返。風塵奔馳。然有事業小成。衣祿豐足。不過有壽。而有子女也。亦有時事之阻。人事之累。以困乏其身也。 六.精神有餘。聲音不足。此主事業之成半而阻半。中有遺累煩擾。邪行淫蕩。以致惡痛糾握。不正之牽制。無形消耗。招讒之影響。亦有小富貴。而有缺點也。 七.氣色為第三重要。如氣色有餘。形質不足。方可暫時發達。而收實效。故多小富小貴。而成功居多數。惟不持久。專以氣色而發達也。即破船遇順風。而可航海之義也。 八.氣色有餘。精神不足。亦主發達。而事業之成功。不過於惡疾多。而壽數弱耳。亦有良好時機。與最好遇合也。是為中下之貴。而非特別事業也。或夭折於貴權之時也。 九.氣色有餘。聲音不足。亦主豐足衣祿。而貪淫好色。邪淫穢行。故所發達有限。依人而獲名利。借力而作事業。結果有限。壽數尋常。中道而生障碍。以牽制其進取也。或人口死亡。而灰心消極也。 十.聲音為重要之第四。聲音有餘。形質不足。方可小發達。多出偏權副名。而為輔佐人材。豐足衣食。而為小作用也。及結合能力。同舟共濟。多出牽強之事業。而為用也。 十一.聲音有餘。精神不足。此主多成多敗。及有偏性之嗜好。智小謀大。力輕任重。偏愛而貪。妄舉而亂。亦有親戚之株累。知交之妨害。然亦有乘時而暫發也。 十二.聲音有餘。氣色不足。亦有小富貴。而多惡病。亦有勞碌奔馳。而多困苦。一生自負不凡。偏不遇時機。志向不群。偏不得知己。臨難有轉機。已成而忽敗。似是而非之例也。 十三.形質與精神有餘。聲音與氣色不足。此主富貴而有作用。明敏而有才智。多勞而有壽徵。惟平生不大發展。而無驚人事業。多勞而往返。不收全功。或發達而不足也。 十四.形質與氣色有餘。聲音與精神不足。此主事業成功。名利并吉。時機與遇合均好。惟多疾厄。與不壽耳。亦主人丁不旺。而有刑剋。或由族戚牽制。而有遺累。防內患也。或為發達。而不善其後也。 十五.形質與聲音有餘。氣色與精神不足。此主人丁旺而吉。名利成而阻。多成多敗。往返不一。困迍多勞。事業多虛。勞倍而功半也。衣祿亦豐足。不過外患之顧慮深耳。 十六.精神與氣色有餘。形質與聲音不足。此主有壽徵而可發達。惟不持久。而不完善。其名與利均吉。惟人丁與疾厄稍弱耳。至於發展。多出異途歧路之乘時為用也。 十七.精神與聲音有餘。形質與氣色不足。此主有壽而無疾厄。有人丁而無事業。惟障碍多。而名利虛浮。成功有限也。一為弟兄之輔助。一為子女之發達。以濟本身之用也。 十八.氣色與聲音有餘。形質與精神不足。此主暫時名利。而有乘時之發達。然不久必敗。又主疾厄與刑人丁。故為夭壽。而中道死亡。及不善後也。以及挪雜之錯誤。顛倒之行為也 公篤曰。相法有變論。萬無有四者皆好而無缺。萬無有四者皆不好而全害。故分有餘與不足耳。大體形質為一生之名利。富貴榮枯也。精神為才智事業。富貴壽夭也。氣色為臨時之轉機。吉凶禍福也。聲音為完善不完善。關乎人丁子女也。其合併而論。則可分其大體也。此為絕妙心法。學者不可輕忽。而入異端之途徑也。 臥相說 公篤曰。老子一炁化三清。傳出臥眠之形式。莊子宗之。有蝴蝶以翱翔。孔子悟之。嘆周公之復見。巢父以古樹為牀。其臥愈安。赤松以自雲為榻。其道猛進。諸葛亮草堂春睡。而有安漢之心。謝安石東山高臥。而有治世之志。陳希夷臥中得道。李謪仙夢裏成詩。臥法之關係重矣。 故宿者神遊而魂動。寐者神靜而魄歸。臥眠有法。而亦有相。蓋修道之人。有一定之臥法。一手曲肱而作枕。一手斜平按丹田。一足曲收而作勢。一足直伸而平形。常人若能依此臥眠。則可強健身體。活潑精神。萬無遺精拘攣。及一切停滯之病。故其關係人之常度。亦靜養安神之一法也。其形式詳註如下。 一.仰臥 仰臥者。即古法之稱屍臥也。其人仰面朝天。手足平齊。此主稟受弱而氣輕。及多惡疾。又主勞碌奔馳。不載厚福。各形皆忌之。惟狐鹿之形。不忌屍臥也。 二.伏臥 伏臥者。即仰臥之反面也。其人伏而面枕。背股朝天。此主刑剋重。而多不壽也。又主愚魯而拙。貪妄而空。每多損失挫折也。各形皆忌。惟虎豹形。不忌伏臥也。 三.側臥 凡人以側臥。而為稟受先天之充足。福祿豐隆。英明多智。誠厚有信。守禮不爽。持義不妄。而有子女承繼。亦有壽徵也。 四.曲臥 曲臥者。如龍之盤環而有勢。如犬之彎曲而有形。此主富貴。而作非常之事業。智識高而見遠。志向大而謀深。此為貴壽之格。而享子女之福也。故經云。行如流水生如鍾。臥似彎弓立似松。此其臥相之大略也。 五.文臥 文臥者。安靜之態。聲息收斂而停勻。手足不支離。而無異狀也。其人慈和量大。正直無毒。及享受厚福。而多壽徵也。 六.武臥 武臥者。手舞足躍。而似姿武之狀也。其人好動而心亂。多謀而少決。負氣而好勝。矜驕而妄貪。及弄巧反拙。氣量狹小。而多勞碌也。 七.捧頭臥 捧頭臥者。其人每入睡鄉。必雙手捧其頭。或捧其兩耳。及兩額角也。其人多疑慮。似是而非。無膽識也。處事中道變更。交際口是心非。平生多挫折。不收全功也。 八.開口臥 開口臥者。口開而不合。出氣倍人氣也。其人稟受弱。而有遺傳病。亦主縱慾而成痼疾。難享大壽。及刑人丁也。 九.磨牙臥 磨牙臥者。每入睡鄉。磨牙挫齒。格格喳喳。而有聲也。其人多勞碌。一成一敗。或萬里奔馳。飄搖不定。雖富貴而不安享也。 十.估眼臥 估眼臥者。睡覺時豎眉估眼。如與人爭鬥之怒容也。其人躁急恃勇。作事有頭無尾。而多冷退刑剋。及失敗也。亦主危險。輕則傷殘宿疾也。 十一.夢語臥 夢語臥者。睡覺時夢語重複。吵鬧不休也。其人多誑語而妄貪。多弄巧而反拙。又主元神浮蕩。嗜好偏見。而不享大壽也。或為勞碌無成也。 十二.捧腹臥 捧腹臥者。其人雙手捧腹。反側不移也。主天性愚誠。作事庸厚。平生無大志。亦無大煩惱。而有衣祿也。 十三.遮陰臥 遮陰臥者。有單手遮陰。雙手遮陰之分。其人聰明虛浮。多才而又虛偽。喜怒不常。剛復而又偏嗜。此單手遮陰臥也。其人聰明而貪。慳吝而狹。負氣而偏。邪淫而智。此雙手遮陰臥也。 十四.佛臥 佛臥者。兩手合掌。兩足盤膝。安定似坐之姿式也。其人種善因。其心最慈良。誠厚寬宏。平安多福。及享大壽。稍有刑剋人丁也。 十五.仙臥 仙臥者。半曲半伸。半側半仰。鼻口無氣。而從耳竅出氣。是為龜息藏竅也。其人有靈根。聰慧異常。而有遠志。主盛名大貴。及享大壽也。 十六.鬼臥 鬼臥者。睡覺似愁容哭態。手舞足蹈之例也。其人寒苦多勞。刑人丁而冷退。及夭壽而孤苦也。 十七.神臥 神臥者。睡覺似威嚴之態。手曲足曲。而似坐式也。其人忠直誠厚。明理守義。多厚福而有桓心。主旺人丁而有壽也。 十八.聖賢臥 聖賢臥者。曲肱而枕。微側面肅。一足曲一足伸也。其人英明多智。遠見有桓。少疾苦而多壽。有容量而好名。及足衣祿也。 紋相圖說 公篤曰。紋相一說。為相法之四大關係而外。在形質包括之中。然有重要點。而關係禍福生死者。為輔助品之第一。較諸手足而倍重要也。按第一圖之額紋。一紋曰。華蓋紋。以長至額角之邊城即下曲。主貴而有壽徵。有出於貴族。有出於草澤。然皆有大志。而作非常之事業也。其長不至邊城或短而歪斜。主刑剋人丁。及前業中衰。而見弱也。南岳有二紋橫過額角下曲者。名曰偃月紋。主貴名而有壽徵。主有風塵萬里。而刑早子女。及偏房庶出之子女。方成立也。其紋短不合格。作勞碌刑剋人丁論。不過有壽之格也。南岳有三紋橫過額角者。名曰伏犀紋。主貴名而享大壽。及勞心重而風塵奔馳。如南岳有四紋五紋。通稱額紋。此紋以長橫過額角下曲為合格。如短。或間斷。或斜。或連續。皆作勞碌奔馳。反覆刑傷論。前業蕭條。初運不佳也。曲刑紋在眉頭之上。曲過眉角。主刑弟兄姊妹。然為不正常而死。有誤死。凶死者。左為兄姊。右為弟妹也。孤壽紋在兩口角而下反者是也。主享大壽。而刑子女也。當時雖多子女。而至晚年則衰弱無靠。或刑剋無成。或星散不聚。而不送終也。法令紋在井灶之兩側。有法令紋方有壽。如無法令紋者。不滿三十歲。如有半節法令。則四十以上之壽。如至口角。則五十以上之壽。如過口角以下。則六十以上之壽。如法令紋過口而相交。則七十八十。及至百歲之壽。如法命入口主餓死。深者主勞碌。續者主添壽也。 紋相第二圖說 按印堂有雙紋下寬上窄。成人字形。號曰印堂人字峰。此主性情拘執而勞碌憂思。狐疑不決。主刑妻剋子。及刑弟兄姊妹。又主族戚多累。恩怨不明。於妻族及叔伯姪甥之遺累尤重。其中有疑是疑非之錯誤。受勞受累之糾纏。措置固屬不當。貪念拘執不休。以生其遺累也。如上有一橫紋者。為華蓋紋。則人字峰之刑剋累損。可以減半矣。如單有華蓋紋。主勞而貴名。小有刑剋。及壽也。兩額角之紋。名曰邊城紋。下由眉尾起。上至鬢髮曲處。此主破梓離鄉。前業不可靠。其中段名天倉。關係祖業故生妨害及妨父。雖有餘澤亦敗弱矣。易地而發於他鄉。亂世多有此紋。主遠發也。盛世則一敗而不可恢復。終無立身之地也。朝笏紋上由頰車起。有雙紋下至腮力犄角處。名曰朝笏紋。此主子女之貴。而晚年豐足衣祿。以享晚福也。亦主壽祿之兆。 纹相第三图说 按印堂有形如田字者。名曰田字纹。主阡陌之当业。前人无依而耗尽。主白手成家。劳碌自创。有由学徒出身而发达。多从工商技艺。以立身也。刑妻而不克子也亦主大寿。至老不闲。然子女有不得力者。左眉头有纹。名曰罗侯纹。主刑兄姊。又主血痣之疾。于中年晚年也。右眉头有纹。名曰计都纹。主刑弟妹。又主头风及手足筋骨疼痛之疾。于晚年也。如左右眉头皆有纹。名曰罗计纹。其人性情刚躁。任性恃长。偏于所好。量窄而偏傲。多招官讼争端。嫌疑是非。恩中有怨。亲者反疎。六亲无辅于内。朋友有益于外。亦主聪明而有见解也。年寿有直纹四五。名曰虚花纹。主刑妻克子。及有遗传病。又主破前人祖业。劳碌自立。其人聪明有智识。灵巧多机诈。然有为聪明自误。淫荡邪行之类。或为预算其小。不计其大。或为见利而贪。因之而累。故曰虚花。言美而不实也。口角之侧有纹。名曰陂池纹。常多水惊。如有黑黯色。主水厄也。 纹相第四图说 按印堂有三纹下聚上散。如火焰势。名曰火焰纹。主公侯将相之贵。屏藩柱石之臣。多兼武权。而杀身成仁也。故主贵而凶死。其死之轻重。则又与眉目参看之。古汉寿亭侯关羽有之。但有蚕眉凤目之配。故成武圣名。宋武穆王岳飞有之。则有剑眉凤目之配。明名将周玉节有之。则有一字眉豹目之配。凡有火焰纹者。均主贵而凶死也。其单独火焰纹。而眉目平常。亦至中等贵。或为中等之次。然亦凶死。而无成仁之时机也。鼻准有一直纹。名曰分犀纹。古为五牛分尸。即车裂之惨刑也。其分尸纹隐约。则可减等而论。如短而不长。则为破相之疤痕。损财之耗散。及刑克。如出于贫无立锥之地。则可免凶死。如出于富贵必凶死。而尸身不全也。耳廓有痕纹。主刑伤父母叔伯于初年。耳轮有痕纹。主刑伤弟兄姊妹于初年。皆主幼年之刑伤。或应本身之惊灾。及危险之疾厄也。口下有一横纹下反者。名曰承浆纹。主水惊。如现黑黯色。主水厄而死。次亦水上之大损失。亦应酒病。或因酒醉跌扑而死也。亦主有形之肾病也。 纹相第五图说 按印堂有直纹一痕。深者为悬针痕。浅者为悬针纹。皆主刑妻克子。危险多灾。平生多挫折。而失败也。如悬针痕多主凶死。悬针纹多主危险也。二者如出于富贵有名。均主凶死而危。不发达较好也。一经发达即凶危之时至矣。此为权利之引诱。贪念之受祸。勿以计划周详。而勉强进取也。二者如出于贫苦下贱之人。则破败较轻也。山根有纹。名曰山根纹。主劳碌刑克。如山根有一横纹。主沉疾而有大挫折一度。山根二横纹。主刑子女而有大挫折二次。山根有三横纹。主寿而劳。及刑妻妾。而有内顾之患以牵制之。而有大挫折三次。左右鱼尾有纹。主刑妻。一纹克一妻也。如鱼尾纹上仰。主妻淑而强。无刑克也。如鱼尾纹下反。主刑三妻也。如鱼尾有十字纹。主生离者再。乱世加倍而应之。盛世减半而论之。左兰台有纹。名曰危险纹。主危险。右廷尉有纹。名惊险纹主惊险。男左纹则破相。女右纹亦被相。男右女左。则疤痕于隐微处。而不见于表面也。如男左女右。则疤痕于明显处。而现于表面上也。如两边有纹冲出。亦主凶死。如破半边。不过多惊险而已。不至危身也。 纹相第六图说 按额上有纹如山字形。大者。名曰大山字纹。小者。名曰小山字纹。大山字纹主享盛名之贵。而有大寿也。又主子女贵。而有事业之发达。以承继父志。而恢宏门庭。本身不贵。亦享其福也。小山字纹。主小贵而丰足衣禄。则有刑伤人丁。劳心顾忌也。印堂有直痕三纹。名曰印堂川字纹。主贵而吐血。及刑早子。而有女星二三。然后有子也。主痣漏气郁而死。至于贵之大小。又以眉目参看。其创立而劳心则一也。命门有纹二三。名曰命门纹。主多弱疾沉病。而为先天禀受太弱。以致病疾不痊。而不寿也。亦有纵欲于花天酒地。戕贼身体。中年夭折也。人中有直纹。主刑子星。人中有横纹。主刑女星。人中有十字纹者。主子女俱刑克。而不能成立。其初中之年。子女虽多。亦主刑克殆尽。终为螟蛉之假子假女。以承继也。或偏生庶出。而可保留一子。亦以晚年之迟子为吉也。 纹相第七图说 按印堂有两直纹名曰。双纹入印主刑妻克子。其人性情拘泥而不达。务名而实贪。几经破败。而方成立创业也。一主母族妻族之累。及血统至戚之官非。以纠缠而驳杂也。发际之下名曰天中。其地有纹续断。名曰破天纹。主前业不守。或寒微而不足衣次禄也。然亦得富贵之亲戚。以辅助之。故曰近于富贵。而能成立也。三阳有交爻纹。名曰三阳。纹主有慈善之事业。济世之盛名。惟子星弱两女星旺也。其人才智过人。见解远大。有仁善之思想。抱经纶之大志。左颧纹破。主子女叔伯之患。忧郁成疾。神经昏愦而死。右颧纹破。主妻妾弟兄之争。忧气成疾。痼疾不痊而死。皆出于亲亲之仁。内顾之忧也。当以浅深长短。而定其祸患之轻重也。 纹相第八图说 按额部之左侧有纹续断。名曰曰角纹。主父宫弱而耗散前业微弱。又主先妨父宫。亦有遗腹子之生者。是为少孤之说。额部之右侧有纹。名曰月角纹。此主母弱。及有遗传病而先妨母也。又主母族耗散。及承继之母也。印堂有如口字形。名曰金印纹。主前业失败。父母无依。应离奇之遇合。意外之发达。绝处逢生。临险而贵。主聪敏奸诈。妻妾多而子女少也。又主异路功名。而有骄慢淫乱之行为。但以目前之乐。而不计将来之忧也。卧蚕有纹向外颧而生。一纹一子。二纹二子也。卧蚕有纹向泪堂内生。一纹一女。二纹二女也。如成左右交加而成井字形。则无子而有子。亦为先后之出。以成立也。其纹上反而插奸门。或下插入颧骨肯。皆为嫡庶之子。而有不肖之行。或忤逆之犯上也。法令纹入口名曰腾蛇入口。主饿死。凡富贵者。亦主饿死或哽食不下。而饿死如法令纹。入口复出者。主大贵而权。及有特别行为。立言立法。以垂名于后世。又多寿征也。 纹相第九图说 按两边城至鬓发曲突处。有横纹如浪。名曰边陲纹主破梓离乡而远发。或发于国界之边地而立业。或发于省界之边地而立业。前业不可守。又不可靠。或因环境逼迫而为用也。印堂有纹横过而上仰者。名曰仰月纹。主中等富相纹贵。离奇发达。及临险地而大发。有作惊人事业。前业见弱。乱世多武贵。盛世主贵而客死他州也。元武外颧之间。有井字形之纹者。名曰大阴骘纹。此主前生之善因。如有黄紫色。主有济人大德。而立善功。可以化除危险。而入平安地。及增福寿之兆。无子而生子。无女而生女。能旺人丁也。北岳有纹。纵横如织。名曰龙颔纹。此主大寿而享盛名。及有专长之艺能。特别之美术。过人之才智。少年浪走无定。中年遇贵而贵。晚年有外业。及获佳儿贵子。以圆满其目的。及作身后之事业也。 纹相第十图说 按印堂有横纹过眉头而下反者。名曰印堂覆舟纹。主纨垮子弟。而败前业也。及贵而冷退。聪明自误。淫荡邪行。不务正业者居多数。以致内顾主障碍。家庭不一致。刑人丁而不寿也。多出骄养溺爱而成。其放浪之行为。及性情异常支离。而奢侈也。两福堂之间有纹如井字者。名曰小阴骘纹。主前生种善因。心地慈良。诚厚有信。作事有远见。直快无毒。耿介心平。如有黄紫色。则作小善功。而济人利物。多有一切施济也。子女亦诚朴。而守其余业。而不妄为也。两颧之下。法令之侧有纹。名曰金花纹。有侠义之行为。及得贵名。而有离奇之遇合。异路功名也。两口角有井字形。名曰井字纹。主初年劳苦。中年有贵人之力辅助。借贵而发达也。晚年多福寿。而进田宅。稍刑子女也。 纹相第十一图说 按印堂有井字形。名曰井印纹此主幼年无父。前业耗散。出身微贱。因时势逼迫。以致冒险进取。而成其富贵之基。主重配。而有先后之子也。又有内顾之患。而无远见之布德。务其名而贪其利。不克善后也。三阳有直纹二三。入眼皮之睫毛处止。名曰煞纹。凡有煞纹驭者。皆为素封小康之家。而有惊险之灾。以成残疾受伤也。其性粗心大胆。不计利害。而轻举妄动。因争夺权利。而动杀机也。口角有一二纹下反者。名曰覆舟纹。主凶死。如有三四纹于口角者。则为孤寿纹。上篇详论也。两口角覆舟纹。于富贵之格局。其危险更大。则潜伏亡身破家之患。如出于贫贱之人。则不过刑克劳苦。艰辛备至耳。能守穷困而不妄贪者。自然减轻危险。三阴有双叉纹。名曰六爻纹。主贵名而无权。聪明而反复。一生多忧思感慨。亦主克女而有寿也。一主伤阴失眠之疾。一主湿气酒病之例。虎耳有纹下插入陂池者。名曰寿纹。此重添寿纪之兆。应有增加寿纪。而益寿禄也。此纹不常有。亦因培养阴德。或修身练气。而有此添寿之兆也。

下篇卷十 相法解释说 公笃曰。相法一术。由来久矣。溯其源流。盖始于伏义氏画卦。龙马负河图洛书之时。辨明阴阳二气之始。又得洛水之龟。布成方位之形。故初名曰龟鉴。盖由此而得名也。夫以天地阴阳。五行八卦。即有立象。然后内配以五脏六腑。象名立义。故外配以五官五岳。==渎。各有系统矣。先论形质之生克。次论气色之制化。则吉凶祸福之机。自有一定攸归矣。至轩辕氏时。有臣名曰风后氏者。因彩禽衔书于碧云之中。则用先天流行。后天定位。而发挥议论。以立吉凶祸福之定法。其风鉴之名。实肇于此。盖风后氏。所鉴定之意也。 至于尧舜禹汤文武。相继而传。以及专司其事。而为国家大用。盖上以承圣君之德。下以择贤臣之才也。故西东周时。相法最盛行。凡诸侯大臣。以及有大志者。必聘风鉴之专门人材。以济其用。而为趋吉避凶之准绳。欲进欲退之决心。当时相法种类颇多。而各有秘诀。以立门户也。其秘诀之传授虽不同。其应征事实则一也。富贵之分。贫贱之别。兴衰之数。实由于此也。故晋国大饥而多盗。则聘专门能识盗者之却雍。而取决以捕之。吴国之平乱。则聘唐举。以求治国人材。而勷助之。赵民之抚恤。荀子知其必昌。智氏之智瑶。稀疵知其必败。以及楚之斗越椒。而有蒍氏如其赤族。先改姓氏以避之。越王之勾践。范蠡知其寡恩。浪游五湖以去之。此皆相法之有益于人。而为趋吉避凶之铁证也。夫人之涉身处世。吉凶祸福之机。处处皆是。或发生意外于目前。或种因伏危于将来。连带危险。交际遗累。在在所不能免。苟能深求相法之原理。自可避免一切。当然无蹈祸之事实。而享受终身之平安矣。由此观之。则相法之有益于人者大矣。故古圣先贤。有游于艺之说。其哲人君子。莫不精深考究各术。以为平生之用也。余考相法。自秦氐火焚以后。世无全本。知之者益少矣。六朝时达摩初次入中国。尚未传出相法一书。故汉唐虽有谈相法之人。而无专书可稽考也。当汉时有许负之相曹操。管骆之相何宴。虽有气魄之为法。神血之为论。其法皆秘而不宣。不得其传焉。唐代则有一行禅师。为风鉴之专家。并无一字留传后世。惟李淳风。有一掌之白鹤相法。出而问世。然不过残篇。及一偏之小术。研究之过程。而非相法之纲领。不足为用也明矣。 五代时。达摩复入中国。始传五来相法五篇与麻衣。此正受之相法道统。即中兴相法之祖师也。其五来相法。分形质精神。声音气色。纹络筋骨。皆有备载也。其中文简意深。包罗万象。变化无穷。皆有独到之处。为各家相法所不能及也。而人事皆详言包括无遗。惜乎无变法。而无天道厚薄之分。时势盛衰之论。乃五来相法之缺点。此其解释之一也。麻衣为五代时人。受业于达摩。而为相法正宗。当时出仕为麻衣县令。其书在任而成。有石室赋。金锁赋。银匙歌。三章。以县邑为名。故曰麻衣相法。而不传其姓氏也。余考麻衣县之地形。即今之湖北麻城。为五代时之麻衣。其书成后。挂冠归隐而去。不知所终。有称为仙翁者非也。余考麻衣相法。金锁赋。石室赋。银匙歌三篇。为其真本。其它各图各论。皆系后人伪造。而附会其说也。余考其部位图说。而错讹移动之处颇多。或为当时未经考证耶。抑为后人翻印改移耶。按相法部位。有一定标准。而风鉴学说。用全力研究者颇少。以致二千年来。未明真象。后人多以不验罪之。盖非其原意也。余考麻衣相法。有法理兼并而用之。此其一线之短。余窥其意。恐为后人驳议耳。大凡术艺。皆言其法。而不拘其理可也。盖理有定理。法无定法。理法二字不能完全通过也。故理由为言谈之外表。事实多不验。言法而有诀窍。事实多应征。故麻衣之理法兼用。不如达摩之直接了当。开门见山。然尚无异端之邪说。故为正宗。此其解释之二也。 水镜相法一书。又出于达摩麻衣之后。余考水镜为季汉时人。但不知何人冒名捏词。自成一家学说也。余考水镜。在季汉时代。与庞靖侯。诸葛武侯为至友。其人博学多才艺隐居不佳。荐卧龙凤雏者。水镜也。足见其为当时名士。贤哲知机者流。其书偏于引古为证。余考此为其书之纲领也。其中有关张赵云马超等。尚为汉代同时之人物。引证可也。又引证唐代人物。如李太白。哥舒翰。郭汾阳。娄师德。卢杞等。则先后相差数百年矣。此何由而知其详细也。当然不是汉水镜之法也一。又引证宋代之赵普。曹彬。吕蒙正。吕夷简。及王安石等。则先后相差将近千年。此何由而知其详细也。当然不是汉水镜之法也二。以时代考之。此书当出于宋后。及元明时所出之书也。以此证之。其书谬点颇多。其人既系汉代。其说又兼并唐宋。是为后人欺世之书可也。况古今之文化风俗各有不同。国家法律政治各有所异。人民之脑筋思想各有革新。事实之衣冠典礼各有改变。此何能以一而证其百也。又如清代之法律政治。事业交际。与民国之法律政治。事业交际。相隔悬殊。先后不过二十年。其风俗文化。人物事实。革旧维新。变幻不常。各适其宜而改更之。尚无一定之法以为用。何况事隔数百年数千年。可作一定之铁证乎。此为水镜相法之缺点。勿论其真伪。此其解释之三也。 希夷姓陈。名博字图南。为宋初时人。而受业于麻衣。作有心相篇一章。多系因果学说。善恶关键。故其开始有相由心变四字为纲领。关于人伦风化之处尤多。以道德仁义为根据。以礼义廉耻为辅佐。故其心善者。虽处于四面楚歌。而祸可变为福。心恶者。虽一呼百诺。而福可变为祸。其原意在宗老子之祸福无门。为人自招之句也。其理由则十分充足。而事实则万分相反。盖人种前世之因。结今生之果。今生之种因。又结来生之果。善有善因。而今生应作几许善也。则有作善之时机以为用。而为善之事实也。恶有恶因。而今生应作几许恶也。则有作恶之时机以为用。而为恶之事实也。夫善莫大于救人性命。全人节操。顾全人之名誉。如上例三等。可谓心德。其它一切施济。不过些须功德而已。诚能尽其力量。而作全命全节全名之事实。可以驹积人心。保持风化。挽一切浩劫矣。设有人立志为善。时刻不忘其侧隐之心。如无前生之种善因为用。则无今生之善果机会也。假定救人性命为一大善。必无性命可救之事实。或无救人性命之能力。亦无节操可全之事实。必无保全节操之能力。或为全节善言之不听。亦无名誉可全之事件。或为保全名誉之弥张。如作一举一动之善事成功。皆有前生善因而为用。则有际遇之可能。事实之恰当。智力之能达到。而成全其心德也。设有人厌世而动恶念。立志而动杀机时刻注意。尽量为之。如无前生之种恶因以为用。必无性命可伤之恶果机会也。或无伤人性命之权力。亦无伤人性命之事实。假定冒险而强行杀人之事。则有先后时间错过也。亦无破坏节操之时机。或为诱人邪淫之不遂。或为有邪淫之可能。而临时发生障碍也。亦无破坏名誉之事实。或为破坏其人。而其名誉愈褒扬也。故有本身为善立功。而美报于子孙者。亦有本身为恶丧德。而恶报于妻妾子女者。此为非近因近果者明矣。此希夷言心不言相之一大谬点。此为解释之四也。 按袁柳庄。为明代之永乐时人。着有柳庄相法一书。出而问世。盖袁柳庄为北方人。永乐镇北平时。相见大悦。遂尊为国师。最可恨者。即故意颠倒部位。而指为秘诀心法也。其法偏于地形。仅以东北隅之方位为一定论。所见不广。误人尤深。其人偏于见解。而好奇谈。其知而言之耶。亦不知而言之耶。如批注达摩之五露亦超群之句。而麻衣亦言五露为最贵。作非常之事业。以成千古之盛名。但达摩麻衣。并末指出何种五露也。而柳庄误会其辞。直解为五官露也。中有耳露廓轮。眉露毫棱。眼露神光。鼻露井灶。口露牙齿也。盖一露二露。皆为弱点不吉之相矣。如五露皆全。则反为大贵至尊之格局也。此为离奇之理想。言论太荒谬何也。凡耳露廓轮。幼年刑克父母。何有栽培之力。当然无良好教育也。眉露毫棱。中年弟兄纷争。当然有内顾忧。而失辅助也。眼露神光。中多惊险挫折。恶痛横生。而为障碍也。鼻露井灶。一生财不入库。穷苦劳碌。而无立身之地也。口露牙齿。一生惹是招非。皆处嫌疑损失之中也。据五官有三官露。已成贫贱至极点之相。何况五官全露。而能尊贵超群乎。盖达摩麻衣。所谓之五露为最贵者。乃五岳之露。而非五官之露也。露者大也。故南岳大而为贵寿之品。土星中岳大。而为丰富之局。颏为北岳大。而为崇厚之禄。两颧为东西岳大而操纵极重之权。故孔子五岳朝天。而为万世师表之圣人。此五露超群之格是也。袁柳庄不知何所见而云为五官露也。又麻衣金锁云。六害眉心亲义绝之句。柳庄解为六种害。其云眉毛间断一害也。眉毛疎散二害也。两眉粗浓三害也。眉起旋螺四害也。眉头逢冲五害也。眉乱杂花六害也。于理想上何尝不通。于原文上则有错误。观其亲义绝之说。而分六种害。可谓煞费苦心。而反有损无益。盖六害者。六亲之害也。何为有亲。何为有义。此柳庄未解其原文之本意。徒据奇谈。以惑人之观听。其书不足为法也明矣。据此二者。可见柳庄之学识。而四库全书中。有选载袁柳庄相法一册。皆永乐赏识。而高其身价也。四库全书末选载达摩麻衣者。际遇不如柳庄。此其解释之五也。 清初有相理衡真一书。偏于理说。其人为书香后裔。博学多才。通今达古。雄辩出奇。其书以文字为主体。词藻丰富。而不注重相法也。一宗圣贤之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之学说。一宗仙佛之前因后果。生死轮回之学理。其文字理由均充足。其事实则相违悖而不验。故相法之精微奥妙。必加哲学数学以参合之。兼而用之。再用全部计算。而乘除加减之。当以何阿部为主体。而得分数若干。当以何部为辅佐。而得分数若干。其加减乘除之计算清楚。则有一定把握。此中自有玄妙。而分出或富或贵。或贫或贱。或寿或夭。或劳或逸矣。而衡真则以单独部位为定论。又无轻重之分。连带之法。此其缺点也。又衡真之十字面法。尤其胡涂不解。中有曰字面形。而主如何之富。月字面形。而主如何之贵。风字面形。而主如何之事业。同字面形。而主如何之才智。田字面形。而主如何之富寿。目字面形。而主如何之际遇。用字面形。而主如何之盛名。申字面形。而主如何之发达。由字面形。而主如何之丰隆。甲字面形。而主如何之荣显。某形可发十年。某形可发十五年。某形可发二十年。三十年。其理由与法。均为不通。余考相法各书。皆末有如此荒谬才说也。古人论形格。则有木形瘦长。金形方正。水形圆肥。土形浊厚。火形尖露。此五形之大义也。其中亦有两形相兼。三形相并。则分其多少。而定其主客也。此为千古不易之定论。如甲字面形主早发。而初运二十年为大运。盖甲字面形。乃木植兼金之形也。其形主贵寿。应削木成器之局。然尚要考其声音如何。眉目如何。精神如何。土星如何。水星如何。然后决其为特等之责。上等之贵。或中贵下贵。及寻常之贵也。再观其刻下气色如何。有无特别情形。及时势之促成。离奇之遇合也。万不能以其上方。而断其贵。而富寿。又不能以其下弱。而断其贱。而贫夭。此衡真之大谬也二。凡五形之质。皆有贵贱贫富寿夭。在所得之气正与不正耳。其主体部位。与辅佐部位。合格不合格耳。何能据一部而论耶。此其解释之六也。 铁关刀一书。出于满清时代。其人大致为医学者流。并非相法专家也。其书多以医学为转移。如云青色发于肝。赤色发于心。黄色发于脾。白色发于肺。黑色发于肾之类是也。果如所论。则红色分五种。而有红紫赤躁绛之各色也。何以一心而发五色耶。即赤色发于心。而红色躁色。又发于何处。其理不通。其法亦不正。盖印堂即心之正部。司空中正。即名华盖。乃心包络之正部。何以红赤躁紫绛之五色。而不专发于印堂司空中正之部。而散漫于他部之处尤多。此文何说也。凡气色皆为先天之动机。凡形质皆为后天之华表。故气色皆根据于先天。不发于五脏六腑也明矣。此铁关刀大荒谬之谈也一。况医家部位。与相学部位。相隔悬殊。其象名立义之处各异。余考黄帝内经。与王叔和难经。以及西医之新法解剖学说。唐宗海之中西汇通。专门考验者。皆云鼻为肺窍。而五行属金。又据各家相法。诸家考正。皆云鼻为中岳。五行属土。究竟金欺土欺。余考丹经参同契。金丹真传。吕祖全集。三丰全集。道藏辑要。皆云鼻为先天之祖气。即天一生水之肾窍。五行属水。此为各据一说。各有原理。盖鼻为四窍。两侧窍由大眼角之内眦。而入肺管。此医家之所以为属金也。身准为全面之中心点。为五岳之中故曰中岳。此相法家之所以为属土也。两直窍上入脑海。下督脉。通命门之火。此丹道家之所以为肾水也。而铁关刀按部拘泥。不明其部位之原理。仅采取皮肤之论。而为定法。此铁关刀大荒谬之二。此其解释之七也。 大清神鉴一书。出于满清宫闱。余考其时。为康熙之后。雍干之时也。当时为升平盛世。亦满清极盛之时。此书为翰林学士。安居无事。每以杂艺之学献之。以承上欢也。故其书多考正现代人物。以为标准。故有历指某尚书之进禄得权。某侍郎之升迁兼职。某大臣之黜陟。某夫人之生子。某王妃之得宠幸。圣恩甚隆。某宗室之晋封爵优恤甚厚。上自王公大臣。下至宫娥太监。皆在考证中。至于三品以下之中贵下贵常贵。皆无确实之研究。下至人民。以及贫贱寿夭之法理。均未言及。亦蹈水镜相法以人为证之故辙也。加以文字雕琢。人为现代事实。此大清神鉴之缺点也一。凡相法之重要。则分其形格之富贵贫贱寿夭。次言气色。则分其吉凶祸福也。其祸福之大小。则据其人之身分资格。地位才智而定之。假如富至十万元。其损失二千元。以全体计之。不过百分之二。即如此项损失。有时必现于部位。有时则轻淡而现之。如不注意。则认为平常之色耳。假如其人仅百元之业。损失十元。则为破败之气色。以全体计之。则损失十分之一。即如此项气色。则必现于部位。显然可凭也。故相法测量。在加减乘除中。以全部计算可也。方为合法。如某部丰隆而奇突。其运必发达至何程度。如某部薄削而陷弱。其运必破败至何程度。又如眉部清秀修长有势。则富贵至何等品级。鼻准丰隆匀厚圆齐。则富贵至何等程度。有过之。有不足。有虚浮不实。有暗发不彰。有先后相反。内外不合。故单独一部。皆不可为定论。此为大清神鉴之大荒谬他二。此其解释之八也。 相法之用神。应分四大项。形格为第一。精神为第二。气色为第三。声音为第四。其它零星小部。皆包括在形质中。其纹络筋骨。又为辅助之小品耳。皆不足为定论也。故形质清奇。应得几许分数。精神充足。又应得几许分数。气色黄紫。又应得几许分数。声音宏亮。又应得几许分数。如四种中有三种合度。则如其必发达。而为特贵。特富。特寿矣。当其时气色润泽黄紫充足。则发于最短时间。如气色黯滞枯燥不润。虽为富格贵格寿格。而非发达之期。以期发达于将来。而以运限为用神可也。故气色为临时用神。先天转机。如形质与精神合度。其声音不足。尚不为大碍。亦为上富上贵上寿也。如气色黄紫明润而充足。则发达之时间必久远。如气色明润轻淡而短小。则发达之时间亦暂而不久也。假令形质与声音合度。而情神不足。则于富贵。方可期发。事业亦能成功。不过于寿数稍弱耳。故为中富中贵之例。亦以气色为发达时间之定论也。又如精神与声音合度。而形质不足。则发达有限。事业因人而成。借力而发也。此为下富下贵之例。然享大寿也。又如形质与气色合度。或声音与精神合度。或精神与气色合度。或精神与形质合度。或声音与形质合度。此为四种重要关系之中而得二也。此皆为有富而贵名。多禄而寿也。皆作丰衣足食之格局论。又假定形质平常。精神平常。声音平常。单独气色黄紫明润而充足。或合五行四时之润泽。亦为可富可贵可寿可发之局也。此为暂时发达。而不持久。其发达也不大。或出于异路功名。或出于离奇遇合。此为破船遇顺风。而可航海之法。其验者颇多也。 据此四者品评。而为相法之根据。方是正宗。其轻重加减法。为用之处最大。此为相法之机枢。至精至微。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合而深思。加以推想。自得玄妙之途径。故不以单独部位为用。而以形质精神。声音气色。加减合论。以采取之可也。 部位考正法 公笃曰。凡相法之精神。首重部位。分析确定。先知某轻重地位。次如其关系原理。然后方有把握。自能指定标准。而有一定之判断也。余考相法部位。多属不确。而图式亦混乱不一。各据一说。各有所宗也。惟其名目尚存。而为古之原名也。余考秦代以前。皆属纯一部位。自秦氐火焚以后。世无传本。每有残篇零页。皆不足为稽考之铁证也。当五代时。达摩复入中国。始传五来相法一书。此为中兴相法之祖师。而集各家之大成也。其部位尚有错误之处。是否当时未经考证确实。两宗古之残篇。或为后人翻印错讹。随便改移。徒留其名称也。此皆两可之疑难点。而无法稽考也。故麻衣相法。所有部位图说。亦宗达摩。而错讹之处大同小异。是否为上叙两点疑难。不得而知。柳庄相法。则称其受秘传。而故意错其部位。颠倒运限。其混淆人听闻乎。其自矜眩奇乎。相法部位。错误于此居大多数。至于衡真。则徒据理说。而不寻其地位。水镜则拘泥引吉。而不求其根据。其大清神鉴。铁关刀。兰陵集。相法须知等。各据一说。自谓心传。以讹传讹。而不知孰是孰非。相法一书。考究其精微者颇少。大多数为跑马观花。任意随谈。只知有其名称。而不知有其地位。至于部位之轻重。谁为主体。谁为辅助。则更茫然而无所宗矣。余此次注重部位。先从医学入手。余考黄帝内经。中有汉晋文字。可见其为残篇。惟针炙大成。与仲景六经。较为确实可用。如王叔和难经。陈修园。徐灵胎各书。部位之系统。稍有离奇。又如西医之解剖图说。唐宗海之中西惟通。皆不明气化。所取之部位。大多数不可为用也。余考丹经之参同契。金丹真传。吕祖全集。三丰全集。道藏辑要。则各有妙蕴。其中有正系连代系。应系通过系。方证实一切部位。余则注明其部位之轻重关系。以为千古后之定法。有志相法者。容易入手。而寻正宗门户也。兹将考证者附后。 医家原有部位图 第一图式详解 公笃曰。医家部位。与相学部位。互相表里。盖太素经之脉诀。中有富贵贫贱寿天之说也。而名称则各异耳。按用法各有不同故也。其内之脉络。而达于外。则有正系之脉络。连带系之脉络。应系之脉络。通过系之脉络。其地位虽异。其气化则感而遂通也。此第一图式。为吾蜀天彭之大医士。唐宗海先生所考究而鉴定者。载于中西汇通全集之中。并有解剖学说。分经别络。详注经络如何也。其名称是否宗古。或从新也。余将其原规定地位及名称。而参合相学也。上为阙者。即两眉之中心。相法名之曰印堂是也。盖印堂者。即全部之主体。元首之意也。其名曰阙。是否帝阙之意。或金阙之尊称也。阙之下曰王宫。即相学之山根是也。在两目相平之中心。又名命宫是也。相法之称山根有两意义。一为前人之根基。一为本身之命根。其名曰王宫。是否即命宫之意义。而王宫与阙之义相等。稍有冲突。又下之准头名曰明堂。即相学之中岳又名曰土星是也。按河洛之数。五行以土居中宫。而鼻准在全面部之中心。故有是名。余又考八卦九宫之配合。其中宫号明堂。此名之曰明堂。实即中宫之义。与中岳土星之名相等。其下名蕃。在法令纹之下。即相学之陂池是也。又近于腮骨。即相学之下府是也。其名蕃者。是否屏蕃之意义也。两侧曰蔽。在耳珠之前。医书有名颊车。亦有名听宫穴者。即相学之虎耳金缕之侧是也。其名曰蔽。是否障蔽之意义也。又云五脏居中央。得其正也。六辅挟两侧。得其辅也。前人以此望其形而察其色。按其部而诊其脉。不可不根据此也。又云阙以上属咽喉。阙之中属肺部。阙之下属心部。此皆内经详载。医家之定法也。此为唐宗海之原文。余考内经无此说。故上述其研究从新之语。评论辨明列后。兹将其五脏六腑之配分录下。 第二图式详解 公笃曰。上文所述第一图式。略得大体。兹据医家第二部位图式。其分配五脏六腑。为医家各书所载。而唐宗海先生。更用西法解剖法。以证实其部位也。故中西汇通。挨次绘图。详论其如何形质。而感适于外也。据云。两眉之中心。为肺部之正系。即相学之印堂是也。两目相对之中心。为心部之王系。即相学之山根是也。鼻梁之中段。为肝部之正系。即相学之年寿是也。鼻准之尖。为脾部之正系。即相学之土星是也。泪堂之大眼角。为胆部之正系。即相学之精舍光殿是也。鼻窍之两孔。为胃部之正系。即相学之兰台廷尉是也。眼下之横纹。为小肠之正系。即相学之三阴蚕囊是也。颊车之侧为三焦之正系。即相学之命门虎耳是也。两耳珠为肾部之正系。即相学之耳轮是也。两颧之下。为大肠之正系。即相学之法令金缕是也。两口角为膀胱子宫之王系。即相学之食仓禄仓是也。此为医家业经考证。而为正法之分配也。再经西医之解剖分配。大体亦如是。余考古人之经络分明。莫过于张仲景之六经法。及针炙大成之瞳人图。而与此项部位。则有异地位而名者。兹将仲景之六经大体录下。 第三图式详解 公笃曰。医家之书最古。而最确实者。莫不以仲景为医中之圣。盖发明六经。始由仲景而起也。按第三图式。即仲景之六经总图也。其中分三阳三阴。以包括五脏六腑也。故三阳之中甲。有太阳经。内属手太阳为应小肠。足太阳为应膀胱。此太阳之专司脉络也。有少阳经。内属手少阳为应命门。足少阳为应胆络。此少阳之专司脉络也。有阳明经。内属手阳明为应大肠。足阳明为应胃络。此阳明之专司脉络也。故三阴之中。有太阴经。内属手太阴为应肺络。足太阴为应脾络。此太阴之专司脉络也。有少阴经。内属手少阴为应心络。足少阴为应肾络。此少阴之专司脉络也。有厥阴经。内属手厥阴为应心包络。足厥阴为应肝络。此厥阴之专司脉络也。古有三焦之说。而徐灵胎陈修园。皆勉强说之。似未详于六经之内也。唐宗海则指为三焦即连网油。此解剖之功也。故论病则有为本经之病。即指太阳专病或阳明专病也。又有为两经合病。即指少阳与阳明同时合病。或厥阴与少阴同时合病也。又有此经而现彼经现象。名曰应病。即太阳经之病。而现少阴之现象。或太阳经之病。而现阳明之现象也。盖先天之气。发于肾部。故有天一生水之义也。后天之脉。资生于胃部。故有土生万物之义也。血脉之行。资生于气息。故六经可包括全身。此纲领之法也。 医家六经经脉图 图式详解第一 公笃曰。下列之图式为六经第一图。即太阳脉络也。其脉络为大眼角之锐眦越。由上眼皮之三阳通过。平横入鬓发。至耳后之寿骨。曲绕耳后。下至耳珠。近腮肥方犄角处。曲绕而上。至颊车上。即相学之虎耳部位。此为太阳经之脉络他。内属则分手太阳。而应小肠之气也。足太阳。而应膀胱之气也。而太阳有称巨阳者。盖传经之始。即由太阳而起故也。欲求小肠之正系。及通过系。欲求膀胱之应系。及连带系。当以太阳之脉络为认定也。 图式详解第二 公笃曰。下列之图式。为六经第二图。即少阳之脉络也。其脉络由小眼角之外眦。为少阳经脉之总管起点处。从玉堂而入鬓发。由寿骨之上。微曲斜而下。至后颈之发际。在大椎之上。医家原名风池穴。以此为止。皆属少阳经之脉络也。内属则分手足二经。手少阳经。则为命门之正系。肾气之连带也。足少阳经则为胆络之正系。气化均名少阳。而统论之也。欲求命门之正系。及通过系。欲求胆络之应系。及连带系。当以少阳之脉络为认定也。 图式详解第三 公笃曰。下列之图式。为六经第三图。即阳明经之脉络他。此为阳明经之总管。上由百会之巅起。所谓百会者。即百脉相会之处也。在顶中陷处。而有动脉之间是也。由侧面曲近鬓发而下。过福堂奸门外颧。平兰台而至鼻孔止。即医学之迎香穴是也。皆阳明经之脉络也。内属则分手足二经。其手阳明经。则为大肠之正系。足阳明经。则为胃络之正系。均名阳明经而统论之也。盖三阳以阳明经为传经之机枢也。欲求大肠之正系。及通过系。欲求胃络之应系。及连带系。当以阳明经为认定也。 图式详解第四 公笃曰。下列之图式。为六经第四图。即太阴经之脉络。此为太阴经之经脉总管也。由口内之舌部起。经过相学之地库部位。下至颏位。而曲行。下至喉管侧之小管。即接入肺管。此为太阴经之脉络也。内则分手足。二经其手太阴经。为肺络之正系。关乎肺气也。足太阴经。为脾络之正系。关乎脾气也。均名太阴经而统论之也。按三阴以太阴为起。欲求肺络之正系。及通过系。欲求脾络之应系。及连带系。当以太阴经为认定也。 圆式详解第五 公笃曰。下列之图式。为六经第五图。即少阴经之脉络。此为少阴经之总管也。其脉络由眼之鸟珠瞳人起。平下至三阴蚕囊之中。斜侧而下过陂池。而至腮之犄角处。曲入项部。而至咽喉止。此为少阴经之脉络也。其内则分手足二经。手少阴经。为心部之正系。而关乎心络之气也。足少阴经。为肾部之正系。而关乎肾络之气也。均名少阴而统论之也。欲求心络之正系。及连带系。欲求肾部之应系。及通过系。当以少阴经而认定之也。 图式详解第六 公笃曰。下列之图式。为六经第六图。即厥阴经之脉络。此为厥阴经之总管也。上由百会之巅起。百会在顶中陷处有动脉是也。斜侧由辅角而下。入眉中。过三阳入目中。直穿乌珠而出三阴之下。至金缕曲绕。平横入口唇。而曲下至颡上。此为厥阴经之脉络也。内应则分手足二经。手厥阴经。为心包络之正系。足厥阴经。为肝络之正系。按三阴以厥阴经为传经之机枢。欲求心包络之正系。及连带系。欲求肝络之应系。及通过系。当以厥阴经而为认定也。

新修攷正部位第一圖 公笃曰。余考医学部位。以仲景六经为正宗。又据医学最古之黄帝内经。及王叔和难经。又据西医解剖图。唐宗海之中西汇通。加以针炙大成之铜人图。脏腑图。又由丹经之部位证实。其正系。通过系。应系。连带系。凡经络之相通相应。兹特摘录之。接头为诸阳之首。其顶巅名曰百会穴。即百脉相会之所而得名。其内即咽喉。而咽喉分内外管。其软喉曰咽。硬喉曰喉。侧有两小管。相附而下。即通肺管。肺管之间。名曰层楼。即丹经所谓十二层楼。由层楼而下。即为肺部。而丹经与医学。皆谓华盖是也。由肺而下。即属心包络。而丹经所谓护卫是也。其下则为心部。而医学则称心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心部为全身之关键。故为元首之君。前有亶中膈膜。后有肺络三焦肾络。右侧有肝胆。左侧有脾胃。下两侧有大小肠。其最下为膀胱子宫谷道是也。而头面部位。亦根据脏腑之上下左右。以分配部位也。兹将考验证实者。绘图列后。以待后之高明。及艺学家考正而鉴定耳。 考正部位名称详解 公笃曰。右图为考正新图。经医学相学数学丹经。以及生克制化之各书。考证确实者。而于医学。尤有益于参考也。故将部位绘图详解。按医学各书。末有如此明白。亦无如此指定。兹将五脏六腑。分配于面部。测量地位。详明关系。并将证实之点。补叙明白。以便诸君予研究也。按顶巅之陷处。而有动脉调息。据医家相学。皆名曰百会穴。因百脉交会而得名也。内属咽喉。为最高之处。其部位常有动脉。故如其为气关也。而咽喉本为上下流通之地位。百脉交通之关键。而气管血管肺管。皆系于此也。由发际之火星起。下至司空止。此为十二层楼。丹经原有此项名称。医家则略而不详。相学则分天中天庭以及司空三部位也。发际之两侧曲处。分为左右祖气。内系乳部之气也。上由山林之发际起。下至边城之中段止。均为祖气也。医学无此名称。余每考其地位之气色。多于父母宫有关系。故定其名为祖气也。中正在印堂之上。一名曰华盖。因护卫印堂而得名也。内应心包络之正系。印堂在两眉相对之中心。为全面部之主体。如一国之元首也。此部内应于心。关系最重。余考印堂之气色。好则为进官禄而喜庆。其事业成功。以亨盛名也。不好则为危险死亡。而国亡家破也。医家则有谓之曰阙者。又有谓之曰肺者。是否宫阙之意。而名之曰阙耶。或为帝阙之意。而尊之曰阙耶。又医学有称肺为华盖者。而在心部之上。亦为心之护卫之意而名之耶。其意虽佳。其部位则谬。若以印堂为心部之正系。则合宜。若以司空中正为阙为肺亦宜。以余考之。则错一大部位。而正系及连带系皆不通。其另有解说乎。抑另有深意乎。余考肺系之部位。当在两眉。故医学有肺张两叶以卫心。不是由上而卫心也。余考针炙大成之肺俞穴。在两肘之扇骨当中。实从背部而取穴也。而扇骨与胸部之亶中相平行。故肺与心高低相等。此为证据之一。余考医学有云。肺为清经之气。而司呼吸。内主忧思。外主皮毛。盖人有忧思不决。则伤其肺。而两眉焦乱。以形于外。此之谓愁。亦应其皮毛之句。此为证据之二。故肺为两眉较为合宜。眉之下。目之上。半属肺而半属肝。即相学之三阳部位也。此为肝肺相升相降之通过系。眼之下亦属肝。即相学之三阴部位也。此为三阴之枢纽。而厥阴属肝木故也。两目亦完全属肝。而医学则为五脏之五轮说。又有属肾水居多数之说。余考瞳撞人一点属肾。然为子肾也。其全目皆肝部之正系也。眉之尾棱角。即相学之福堂。其后则名玉堂皆属两腋之正系也。司空中正故名华盖。即心之前护卫。而为心包络之正系。山根为心之后护卫。即内属亶中之正系。而医学一谓之曰心部。一谓之曰王宫。似为错误而不宜也。其考正详解录下篇中。相学原名。有名之曰命宫者。或命宫即王宫耶。属心之说。当然不确。此中疑难。颇难尽叙。按眼中之乌珠。内有瞳人本属子肾。医学则通称瞳人属肾。其相差亦远。盖子肾与母贤有区别也。大眼角之内眦。以及中勾陈。则为肺管之通过系也。小眼角之外眦。奸门鱼尾则为两胁之应系也。命门则为母肾之正系。医学有名听宫穴是也。前图何以称为三焦之地。耳珠本为脊连肾系之连带系。何以称为肾部之地。可见其自相矛盾。兹特正之。年寿为疾厄官之专部。内为胆腑之正系。而医学则配之以肝脏。其事实颇不合宜。按肝为两目。以及目之上下。皆属肝脏之正系。故医学治目病。用平肝疎肝泄肝三法。另有补肾一法。亦以肝木为肾水之子。肝为刚脏。有泄无补。故有虚则补其母之法。此其一铁证也。何得在鼻梁之中干。此医家之误也。盖胆腑为水火之腑。消化之机。有水有火。方能消化饮食。故居于脾脏之上。当然确实。何得分配于泪堂下勾陈之侧耶。其意义安在。又准头为土星。当然为脾脏之正系。而为分清别浊之枢纽。兰台廷尉。本属膈膜之连带系。以障医邪秽也。而医学则称准头为脾脏。兰台廷尉为胃腑。余考胃腑。属人中之部。人中为沟洫通达之地。胃为仓癝之官。人中通达四渎。颇占重要地位。胃腑为人之谷气。此弱必病。仓癝之停聚不足也。此闭必死。仓廪之空乏无用也。余考人中青黑。每应胃气痛之暴病人之将死。又每见人中必缩而黑。亦腐重要之俯。以人中而合胃系。确而且实也。又以疾厄。及其它事实证之。皆屡验不妄。何得以不关重要之陌台廷尉属胃。或为脾胃均属土。而为连带关系耶。两颧属三焦之应系。三焦者。连网油也。扶助正气。障翳污秽之重要关系。故相学名之曰国印。亦以司重权。辅正去邪。而关系重要之义也。医学列于听宫之肾系。其三焦与肾相通而配之耶。或为两相表里而配之耶。如以两气相通。同经相表里。其气化合而论之。则五脏六腑皆相通。而五行生化皆相表里。其理由意义均不通。而不合宜也。故部位之脉络。皆有一定应证。当然以分经别络。论系别脉。则各有专司专系也。其与听宫无关系明矣。耳珠为脊连肾系之地。内属君火相火之火轮也。故相法名之曰珠轮。此为肾之通过系。非肾之正系也。口为水星。亦为北岳之地。内为丹田之正系。上唇为气海。关乎人之真气。即天一生水之先天气也。下唇为血海。关乎人之血轮。即地六成之之后天质也。统名之曰丹田。余考女子血弱。而有内病者。其唇白枯不华也。男子气弱而有痼疾者。其唇惨黯不鲜也。此为医学中无此论。而丹经则有之。余用事实相证。每见女子之白枯不华。必有气血痛之病。重则成疱块症瑕之例。而无生育。故女界每月胭脂以涂红其唇者。盖表示气血充足。而无病厄。又旺子女。而有生育之意也。兹特注明其为丹田之义。左口角属大肠之连带系。右口角属小肠之连带系。此为盘曲于丹田之左右。故在两口角也。而医学则配以法令之处为大肠。三阴之间为小肠。更不解其意义云何。按大小肠。为最下之部位。而大肠之下。即谷道之阑门。小肠之下。即膀胱之精道。又何得在脾胆之上。而与肝脏相连耶。以地位者之。则相差太远。以事实证之。则应验不足。是为解剖家之误会也。承浆即子宫精道之正系。相法名之曰承浆者。谓水最低下之义也。浆者。水之浊也。全身以肾部属水。水本在下。而清者上浮。浊者下坠。其为水之浊浆者。当然即为最低下之义耳。此相法家命名之原意也。又何得在两口角之部位耶。两腮为奴仆宫。本属谷道阑门之应系。此为出口之部。故配之以最终点。余考有花柳病。而成梅毒疮痘者。其两腮先起黑影。或腮陷喉烂。而声暗哑。是其证也。此为余历年考证之确实经络。而为各部位之专司。以便明其主要关系也。方能推其事实。定其疾厄也。 考正部位气色合解 一.百会往大脑与小脑之间。两相交通之地。即顶上之巅磺陷处。有动脉处是也。为咽喉之正系。亦为咽喉之应系。是为诸阳聚会之点。百脉相交之地。此为第一之气机。亦通达之关隘也。此地有动脉宽六分许。长一寸余。其脉动而沽匀。其人精神强健。而有生机也。其脉动而缓急不常。其人精神亏损。而有疾厄也。其脉定而细微。其人衰弱已极。而为将死之应候也。此即下应咽喉。通达气机者生。障碍气机者病。闭塞气机者死之类。而为明征之应候也。故列于最高之巅。百脉之源也。余每见医家治危症。或脱阳症。先用手术而针炙此穴。亦即通气机。而开咽喉之义也。今更名天大关。其地宜高耸有骨。即贵寿之格局也。宜动脉调匀。即强健之精神也。 二.发际之火星起。下即天中。次即天庭。又次即司空。其名曰层楼。即丹经所谓十二层楼之简名也。内属大脑海之正部。为督脉之通过系。此地关系父母之强弱。祖业之有无。又关系其人贤智如何。愚拙如何。此为人灵根祖脉。亦为种因之慧根也。故发际高者。其人聪明多才。而父母无刑伤。发际低者。其人粗俗而愚。或为父母刑伤。又天庭丰隆。凸突者。必为贵裔。而有前业。亦主本身贵名。而有惊人事业也。天庭削弱凹陷者。必为平常之家。前业萧条。亦主本身贫贱。而有劳苦度曰也。故相法家名之曰。高广学堂。如层楼有黄紫明润之气。则主升官进职。常人亦主得财获利。如有滞黯惨腻之气。则主孝服。刑人丁。及事实失败。而有忧愁惊恐。如有赤黑枯惨之杂色。则主牢狱惊险。以及其人神经昏愦而乱。失其常度。丧其灵智。或主危险之疾厄。故层楼之部位。宜宽阔高突。凸广有势为合格。原名层楼。今更名曰祖脉。即灵根之脉。元气之义也。 三.两山林在鬓发之大曲处。如山之林而得名也。下至福堂骨之上。内属乳脉之连带系。其地原名天仓。关乎祖业之专部。亦验父母之部位。凡人于初生。皆食乳而养成。而为父母之脉气颇确实。余考其刑父母宫。每应孝服之时。其地有黑云惨黯之滞气。及孝服哭泣之后。其气沉滞不散。有一生尚存者。有至九年多而方散尽者。有七年五年三年不等。而方散完者。至少亦以一年为标准。而方散完。化出明润之气。盖孝服为人生之第一大事。古人定礼。应守三年之孝。而不问事。故其气久而不散也。此地又主天灾之瘟疫流行。如有黑惨之气色者死。故达摩名之曰天门麻衣有三天黑黯。扁鹊难医之句。即两天门与天庭也。今更名曰祖气。所谓祖气者。因食乳而养生故也。以祖气名之宜矣。某地方棱有骨。则禀受之先天必厚。所得之产业亦丰。其地陷弱而痕。则禀受之先天必薄。或所受之产业有限。今分为两段。鬓至边城之中段。上半节为祖气。由边城下至福堂骨。下半节为天门。并非天门即祖气也。 四.司空至中正。在印堂之上。内属心包络之正系。本为印堂之护卫部位。故相学各书。有华盖之名称。所谓华盖者。即护卫印堂君主之本意。不是医学谓肺为华盖也。其地丰满凸突。则君主得贤臣之护卫。而为有用也。故为官禄之部位。所谓司空。即国家柱石之臣。六部之官名也。其地有骨高耸。直者。为玉柱骨。横者。为华盖骨。皆为大贵之格局。而有惊人伟大之事业也。其地陷痕削弱。则无贤良柱石之臣。以护徫其君主。前业见挫折。离乡而劳碌。无贵名之可能也。如此地有黄紫明润之色。主升迁进职。获功得名。而有委任至。常人亦主进财得利。及得喜庆之音信也。如有赤黑枯惨之色。主罢官去职。牢狱拘留。而受处罚之兆。常人亦主挫折失败。官讼牵连。是非连累。其最轻者。主胀满痞塞之疾。如人君之失辅。而反受谗侫之蒙蔽也。原名华盖。令则更名曰前卫。即护卫之义而名之也。 五.印堂在两相对之中心点。是为全面部之君主。故号元首。以全面部测之。则居全部之中上地位。其地有骨高起。上耸。即玉柱骨之连带。有骨横过。而至眉尾之福堂。名曰金城骨。皆主大贵之格局也。即金城汤池。而为帝王建都之所。故名金城骨也。内属心部之正系。为全身之主宰。故医学曰。心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其地以开阔方楞。丰隆高突为贵。如创业贤明之君。其地以窄弱陷痕为贱。如失业昏愦之君。如有悬针。主凶死。及刑人丁。如有纹痕。主破败刑伤。及劳碌。故达摩云。印堂光明眉不锁。三十功名可。余考印堂黄紫明润。主进权升官。常人则主喜庆进财。其它如有红赤黑黯各气色。皆主国亡家破。飞灾横祸。立见死亡也。其轻者。亦主牢狱枷锁。损人破财。忧愁疾苦之类也。如有浮腻青滞之色。则主冷退惊疑。及最不满意之事。或失权罢职。连带遗累之患也。今更名曰元首。即外应君主之尊也。又名曰灵合。即内应于心之义也。 六.两眉为文采之官。内属肺脏之正系。肺主忧思。故有不遂之事。先见于眉。而两眉焦乱。谓之愁眉是也。医学又有肺属皮毛之说。眉为毛属。是肺之正系。故医学又名曰华盖。盖形象卫心之义。余考肺张两叶以卫心。针炙大成铜人图之肺俞穴。在两肘之扇骨中。可见与亶中系平行式。此其为肺系之铁证。不如心包络之为华盖。较确实也。故相学有问名在眉客说。凡人深思不决。则皱眉不展。此地以修长清秀。上竖有威为贵名。多辅佐而有权。及有特智英明。不学而成。如短促粗浊。焦乱浓俗。主劳碌失辅。而多贫贱。及愚拙不堪。反复无成。其下之三阳。则为肺肝相连之系。每有喜怒之事。多见于眉目之间。故为文采之官。礼义出焉。凡有肺病者。其眉枯燥而无润色。今更名曰辅弼。即左辅右弼之义。因接近印堂而名之也。 七.眉尾之棱骨。为三角形式。原名丘陵冢墓。盖陵墓者。小山之义也。稍退一线。即为福堂。内属两腋之应系。亦为两腋之连带系。凡腋毛粗浓而多。其眉尾亦粗浓而多也。凡腋毛柔细而少。其眉尾亦柔细而少也。故眉尾有病则腋之左右亦有痣。此上下相应之一铁证也。其地以高起而有三角棱骨者。应进外财。及得流通之财源也。故西人名之曰蓄财骨。亦外财库之同一义也。如陷弱不起。则主外库无财而不聚也。此地有黄明紫润之气。则主外交得利。而有集思广益。同舟共济也。如有青腻之色。则主忧愁之信至。亦主小口舌及交际失信。而不生效。及事实迟延。而不结束也。如有红赤黑黯之气。则主损失外财。而有官讼之纠缠。托人不力之阻碍。交际生是非。事实吃暗亏。亦主痈痕之灾厄。今更名之曰曲肢。是为曲折支节之义。而名之也。 八.三阳在上眼皮之地位。上半部属肺脏之连带系。下半部属肝脏之通过系。故内属肺肝相连之并系。亦曰相通之应系。相学原名三阳。一分左右。即左为三阳。右为三阴。此流之用以推运也。一分上为三阳。下为三阴。此气色之用以定位也。其地丰满高平者。主享盛名于当时。又主寿根。又主多子女而贵名也。其地上为肺气。而司下降。下为肝气。而司上升。一降一升。阴阳交姤。盖肺金之气。而象兑之少女。肝之木气。而象震之长男。此部相连而相交。故能旺子女也。其地低窄。虽贵而无名。其地陷痕。子于女虽多而不立。故医家以肝络为厥阴传阳之机枢也。其地黄青而润。主生贵子之喜庆。是得长男之气色也。其地紫红而润。主生贵女之喜庆。是得中女之气色也。亦主得名而立善功。平安而享大寿。其地浮腻暗枯。多主忧愁不遂。结怨招非。牵制遗累。多见驳杂之事实也。其地黑滞如湿灰。其人主死亡之灾。故麻衣云。黑掩三阳。卢医莫救。盖水为坎卦。先天为坤体。故生我者死气也。我克者废气也。此半属肝木之绝而废也。坤土生金亦死气。虽有坎水之旺。而土制之。是为孤阴。此半属肺金之绝而孤也。其地有赤惨之色。主损人丁。或主危险惊灾。重病大败之例。一为私德丧失。而种恶因之结仇。一为飞灾瘟疫。而塞窍关之危机。盖因不升不降之障碍。以应其事实也。原名三阳。今更名曰交关。即上升下降之地。而交通之义以名之也。 九.山根在两目相对之中心。鼻部之上接印堂处。医学有称为心脏者。有名之曰王宫者。其分经别络。颇为不宜。相学原名曰命宫。而专司疾厄。先天之遗传病。在此部位分别也。余考内属亶中之连带系。乃心之后护衙。非心脏之本系。又为督脉之通过系。直达肾络也。如以之为王宫。尚可解说。如以之为心脏。则完全不符矣。盖相学命名曰山根。即人之根基。而关祖业也。或人之命根。而关寿数也。此地为肾络之通过系。余考其部位。气多血少。凡人之先天禀受弱者。必见青筋横露以表示之。则有遗精腰痛骨酸之病以应之。如人之后天戕贼者。必见青黑横露以表示之。亦有精枯冷滑。脑弱阳萎腰痛智昏之病以应之。小儿有青黑横于山根。则有肾气之痛症。有云蟺气者。或遗溺之疾厄。有应惊癎者。此其先天不足之证。而失护卫之权也。此地如高起有骨。即玉柱骨。主大贵而寿。如丰隆上贯。主享前人遗产丰富。及有寿征也。如陷弱而低。主前人无遗产。或为不寿也。如山根黄明紫润。有应进田宅。及本身强健。一岁平安也。如有赤黑之气。主死厄之灾。如有一点红赤色如豆大。亦主汤火灾。或焚毁房屋也。如有青浮滑腻枯惨各色。皆主病厄。不过以何时而现何色。主何类之病灾也。今更名曰后卫。即护卫之义也。 十.两目原名监察官。内属肝脏之正系。目者木也。而肝属木。即两目之机枢也。医家有五轮之说。而根据五脏之系。似为理说家之理想耳。盖两目完全属肝系。肝为刚脏。有泄无补。何得称五轮为五脏之系耶。又何得以两目为五脏之精华耶。想是八脉系于肝肾之误会耳。故医学云。喜则伤心。怒则伤肝。忧则伤肺。思则伤脾。凡人逢盛怒之下。与极痛心之时。可以失明。而言其两目也。又医家治目病。平肝第一法。疎肝第二法。泄肝第三法。此两曰为肝系之铁证。又另立补肾益水之一法。盖肾为水而肝为木。水为木之母。本为水之子。古人立治疗法。用处则补其母。实则泄其子。肝脏有泄无补。故用补水以济其木耳。此两目为肝系之铁证又一也。余考情欲过度。其目之神黯而光淡。尚不至完全毁坏也。惟癖爱娈童。其目背光而无形。减少目力。亦不至完全毁坏也。惟盛怒之过度。伤痛之过余。则先起血丝而光黯。次起蒙翳而乌珠坏。此两目为肝系之铁证第三也。又八脉系于肝肾。而为人之总枢纽。可见其重要也。故乌珠透黄。为奇贵之特权。乌珠玄黄。为上贵之重权。眼神清润而充。亦主英明多才智。而有贵名之事业也。故其神忽娈神忽脱神忽退。神忽定。皆主凶亡之灾厄也。原名监察官。今更名曰机枢。即因其地位重要。而有生死关系以名之也。 十一.乌珠之内有瞳人一点。在灵晶垣之中心。为子贤之正系。亦肝肾之连带系。为人真火真水之源本也。故修炼家以此为精灵之地。乃水火既济之处。而合真气慧剑也。如炼成方瞳。则是仙品有道之士也。本系通膀胱之子肾。不是督脉之腰肾也。余考瞳人之部位。关人贤愚。及勤慎疎懈之关键。短见瞳人散大者。有大志而不勤。虽博学而不周。似乎疏懒轻视。而有偏性之浪漫行为。其瞳人合对贿。作事有恒。坚忍耐劳。勤慎持久。而有远见之积极进行。其瞳人缩小而收者。名曰聚瞳。余考聚瞳之人。聪慧异于寻常。凡读书则过目不忘。又主有专长之技艺以鸣世。而享大名也。或为音乐琴棋书昼。或为雕篆医卜星相。皆不学而成。方是聚瞳。余屡次试之不妄。今更名曰天真。即先天真窍之义而名之也。 十二.大眼角之外眦而外。名曰中勾陈。下名曰泪堂。内属肺管之通过系。按鼻为四窍。两直窍上人脑海。下督脉也。此即两侧窍。由大眼角之内眦。而至会厌。以合咽喉。下接肺管也。此医学家之谓鼻为肺金。若云。侧窍通肺则可。若云。完全属肺则不可。其地有青滑浮腻之气。则为伤阴之病。而有夜不安眠。神不守宅。多梦游而有惊悸不安之象。失其常度也。如有红绛浮光。则有哭泣人丁。于血统之瓜葛亲戚。有损伤人口也。如有黑黯赤滞之气。则有忧思郁结。夙怨之顾忌。嫌疑之是非。以及作事多挫折反复。条约不生效。而失信守。遗累既多。牵制尤大。故动忧愁思虑。而不决断。亦有颠倒错误。而至危害。如有黄明紫润之气。则主人口平安。事实顺遂。又无疾厄之纠缠。又无是非之障碍。原名中勾陈。今亦从旧也。 十三.小眼角即鱼尾奸门之部位。因目尾之交。而似鱼尾以名也。内属两胁之连带系。按目之尾为鱼尾。即象形取义而名之。眼眶骨之处为奸门。即因妻妾而名之。然皆属妻妾宫之专部也。亦得肝脏之木气。肺脏之金气。长男少女而相化也。故丹经有云。金公木母。两相配合。以成其乾坤之道。又云东家之女。西家之郎。两相交姤。以成其阴阳之偶。肺为金脏。肝为木脏。此为肺肝合作之余气。此属两胁之正气也。某地以丰满无痕纹为吉。而得妻妾贤淑。遵守妇道。及有操作之可能。其地破痕。或纹。皆主刑克妻妾。至于刑妻妾之多寡。则以破痕之浅深。破纹之长短。为定论也。然其纹上仰者。妻宫偕老而强淑。又无刑克也。其纹平冲者。主刑命妻而续弦。其纹下反者。主刑三妻而四配。如有十字纹。主生离而再配。或刑末婚之妻。可见其为妻妾之专部也。其地有青浮滑腻之色。主妻妾忧愁。性情窄狭。而有疾病。如有枯惨绛之色。主妻族之哭泣。如有红赤躁之色。主妻宫有官讼遗累。及性情偏僻刚躁而急。以及妯娌不睦而争端。如有黑黯色。主妻宫死厄。次亦妻妾大病也。其色黄明。主妻妾平安。和睦守礼。而有大喜庆。必为子星。其色紫润。主妻妾亨吉。贤淑持义。而有小喜庆。必为女星。如其有青有黄。则有喜庆疾厄夹杂。或因疾病而化为喜庆也。如有紫躁红赤枯惨各色。相聚成斑点。此为杂花。则主妻妾邪行淫荡。丧品私逃之例。原名鱼尾。今更名曰元后。即后妃之义而名之也。 十四.鼻梁之中段原名年寿宫。又名疾厄宫。内属胆腑之应证系。亦为胆腑之相通系。而医学谓之属肝络。按肝络属木。鼻部属土。本位相差太远。余考铜人图。详载于针炙大成中。谓人身之脏腑。肝气由左而升。肺气由右而降。中医各书皆称左肝右肺也。又考西医之解剖经络图。则称肺居于人之左半部。肝居于人之右半部。是为左肺右肝也。余考两说。皆有至理。在气化与定位之两点耳。凡属活人有生气。则有气轮常环转。而冲动血轮。以运用全身也。其肝之本位虽在右。而气从左升。肺之本位虽在左。而气从右降。如钟表之针。其机轮动。则可左可右也。凡属人死无生气。则气轮不环转而停滞。血轮不运输。其肝则定位于右。其肺则定位于左。不升不降。如钟表之针。其机停则不能左右也。余考黄帝内经。王叔和难经。针炙大成。以及医学各书。皆言是左肝右肺。而解剖之地位。又为左肺右肝。余思前人立法。决不至错误而相反至此。想系气化动机之关系。此中医之胜过西医处也。姑无论在左在右。皆在两侧之傍部。又何得在鼻梁之中段耶。余考人之消化饮食。完全在胆腑之力。因胆络有水有火故也。古人认为脾胃消化饮食。则非事实。不过为一理想耳。按脾为分清别浊之煽动机。而胃为仓癝停聚之过地道。皆非消化之部。必藉胆腑之水火力。方能消化也。余考已死之人。其胆汗尚能化五金。而重量以三钱为标准。再重则化不完矣。据此铁证。则知胆汁之力颇大。凡人之康强衰弱。以饮食为定论。故名疾厄宫也。其地以匀厚有梁为吉。平生无病苦。亦旺人丁之子女也。如露节。或直有三曲。主刑子女。及挫折失败也。如露节左右三曲。主刑子女。及恶病不寿也。如年寿有黄紫之气。则平安而无病苦。亦主家庭顺遂。如有青滑黯滞之色。则主饮食不健。而有胀瞒痞塞之疾。如有青腻浮枯之色。则有水湿上泛。而现痰饮咳哮之疾。如有红赤之气一点。或一缕。皆主火灾回禄之厄。如有黑惨之气。主刑叔伯之冷退。本身亦主病疾宿病。如有躁绛之光。则主温疟瘟疫之湿热症。医家见年寿发现各色。有病则指为胃病。其实即胆病也。原名年寿及疾厄宫。今更名曰命关。即性命关头之义而名之也。 十五.准头原名中岳。居五岳之中而得名也。内属脾脏之正系。五行属土。而为金气之通过系。即肺管之出口。金为土之子。而相生相依故也。又为肾水之应证系。由百会入脑海。下督脉又因金而生水也。其地位则完全属土。故号土星。土生万物。是为财源。此为财星之专部也。其部位以丰隆圆厚。耸干匀齐为大富特富。而连带于贵名也。其地尖薄陷削。则财星不足而有挫折失败。以至困穷也。故相学以土星为坐守之财库。土主厚而藏聚也。盖喜滋润而恶枯燥。余每见有红赤躁绛。主破败失业。及损权利。而刑人丁之类。其最轻者。主痣漏酒病。及湿气筋骨疼痛。手足拘擘也。如有青浮滑腻。主冷退失财。忧愁不遂。如有黑枯黯惨之色。均为大失败。如有黄明紫润之气。主进财进禄。及有喜庆之事实也。如有红赤气色发现。反进财源而大发达。其人必死。盖俗谓为棺财运是也。故俗云火烧中堂。家破人亡。其义者何。按脾为阳土。以黄明为本位之正色。赤者火也。火为土之母。余考数学。皆以生我者死为定法。故土位现红赤色。为不祥之气色也。今更名曰宝阙。因财库之义而名之也。 十六.两鼻孔原名兰台廷尉。又名井灶。内属膈膜之连带系。亦为膈膜之相通系。膈膜者。障蔽邪秽之浊气。保辅其通上利下之部位。医学配之为胃腑。似为不宜。余考医学有云。凡人之气息。先天资生于肾。而始于水也。后天资生于胃。而始于士也。乃重要部位。何得在两侧之不关紧要之部耶。按相法以兰台为偏浮财。游戏财之例。以廷尉为交际财。潜伏财之例。虽属财库。尚非正当范围也。故人有不正之思想行为。不良之饮食异味。则兰台廷尉。有黑尘细点凝滞也。其地以丰厚匀收为吉。而财星入库。可守而享受也。如薄削泄露。则财星虚浮。不可守而落空也。如有纹直破出准头。主挫折失败。而有危险之厄。如左纹破而右不破。主惊险损失。而不至己身。其重者。不过受伤有残痕耳。如右纹破而左不破。主惊恐。而有小损失。则更轻一层而应之。其重者。不过内无辅助。外有遗患耳。此地有黄明紫润之色。主进偏浮财。交际财。以及合谋而有利益。如有青浮腻滑。主遗累损失。牵制无功。谋略无效。如有红黑赤黯之色。皆主损失。及义不容辞六亲之患。原名兰台廷尉。今更名曰宝屏。一为仓库之意。一为保障之义而名之也。 十七.两颧骨原名国印。又名东西岳。内属三焦之连带系。古人则谓三焦有名无质。不过分上中下之义耳。果如此说。何不谓上段中段下段。又何得以三焦。名之耶。余考新法。及解剖学。谓脏腑中有连网油一物。上补正气之不足。下逐浊秽之有余。其关系之重要。与古人之论三焦相等。大体三焦。即连网油之别名。唐宗海证实为三焦也。而在大小肠之上。曲折以掩护各脏也。其地位以高耸上插为权重。而贵名之事业非常。即国家之屏藩也。以抵小陷弱。主平常而不贵。其才智能为皆不足也。如隆大而地位不近目尾。此为假权。多应优伶界中人也。如泪堂下插而破颧骨主患神经病而减智识。此地如有黄紫明润之气色。主进权禄而升迁。获功进职也。如有青浮滑腻之气色。主謪贬去权。忧愁惊恐。常人亦主障碍损失。冷退破财。如有黑赤红滞之气色。主危险死亡。牢狱枷锁。轻亦主孝服刑伤。大破败之惊恐也。如红绛浮光。则为酒湿痣漏之病。如红艳浮光。则为情欲劳伤之疾。原名国印。今更名曰屏藩。即为国家屏藩重镇而名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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