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木生于酉月(癸丙丁):上半月癸先丙后,下半月丙先癸后,无癸用壬。支成金局,又宜用丁。
仲秋之月,乙木日生者,为秋气肃杀之时,故其枝叶根干即将凋落,辛金之偏官,七杀很旺,故使乙木衰绝。乙木为阴木,不畏克伤,若日干通根则更好。即寅、亥、卯、未现,通根则妙。此月生者,不能缺少丙火及癸水,秋分前生者,应以癸水为先,而秋分后出生的人,则应先有丙火。丙、癸二者俱全时,为功名显达之人。
地支成巳酉丑之金局时,活木忌埋根。若丁火于地支中出现,食神可以制杀,若无可制之物,且缺水火时,一生难以得福。逢癸水,则称“有子得母”,一生衣禄不愁。
秋分后出生的人,有丙火而无癸水,则为小富之命。有癸水而无丙火,其名利共虚,四柱之中丙、癸具无时,不是贫贱就是短命。
年月中有癸水,且生时之中有丙,称“木火文星”,属上上之格。秋分后出生者,称“寒木向阳”,命尚称良好,事业可以发达,运气亦佳。
上半月出生的人,无癸水时,可以壬水来代替。即虽无雨露之润泽,亦需人力来灌溉,否则会成为朽木,而变为贫命。
乙木日,酉月生者逢休囚,若无印绶,比劫之助,又逢申酉之金旺运,则不是穷命,就是短命。
有癸水,但无丙丁之火,终生不能大发,逢西南火运时,可得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