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疾病
夫人禀五行之和气而成形,所以有疾苦者,皆由 阴 阳五行之气,虚实寒热,太过不及,赘疣而致也。欲知人虚实,死绝为虚,生旺为实。虚实既明,疾病可以类推也。凡水死绝,多胸气、腰足、攻痔、滑泻、便溺不利之疾。火死绝主肠气、结塞、惊悸、健忘、精神不安之疾。木死绝,主虚风、目濇、眩晕、筋急、爪甲枯悴,喜怒颠倒,择食拣饭之疾。金死绝,主气虚喘咳嗽、皮毛焦、干燥、干涩、骨节疼痛、善忧足涕泪,大肠泻痢,便血之疾。土死绝,主面黄减食,隔食吐逆,肢体怠堕,喜睡嗜卧,多思足虑,耳聋神浊,健忘少喜动作之疾。
凡五行有相克而成疾者,金火相克生旺,则疡、疮、痈、肿,死绝无气,主劳瘵呕血。土木相克生旺,主痞闷、昏眩、风麻、小肠疾、痹肿。死绝相克,主吐食症块,疽癖积滞之疾。金木相克生旺,主肢足骨节不完,眼目之疾。死绝主气虚精脱,劳瘵瘫痪之疾。水土相克,主脾湿泄泻,中满痰嗽,不利之疾。
凡五行有相生而生疾者,火木相生生旺,则上盛膈壅,目赤头风。死绝则伤寒作狂闷乱疾。火土相生生旺,则胃实。死绝则唇焦,红气热结,大便不利。金水相生生旺,则气滞,死绝则精滑。水木相生生旺,则呕吐胃虚。死绝则精败伤寒,痁疟,金土相生生旺,则多吞肌肉。死绝肠鸣虫佑也。凡水土木相逢于无气处,主蛊气腹胀,吐逆之疾。凡金水火相逢于无气之地,主痢疾。金主大肠,水火守之阴 阳不和也。凡水逢土,多主翻胃疾,土多而无木气疏之,主聋聩疾,盖肾水不流则为翻胃,气不通则为聩也。
凡一切诸杀,亦有主疾者,劫杀主小肠,又主耳聋、咽喉疾。官符,主腰脚疾。咸池主酒色劳疗脓血,便溺疾。大耗主暗昧,或赘疣疾。凡禄主因食致疾,须带杀克身方是也。
凡命见真冲气散,或真刑气散者,多是废疾人也。(并《烛神经》)
凡人午为头,巳为左肩,未为右肩,辰为左膊,申为右膊,卯为左胁,酉为右胁,寅为左腿,戌为右腿,丑为左脚,亥为右脚,子为阴,又辰为腿,丑为唇,未为三焦,戌为两腿之间,取疾病去处。须推此。
凡寅丑子亥多人,中年有腰脚疾。庚辰日,乙亥日,主消渴劳病等疾。
[天瞽杀]
正月起申,逆行十二辰,又名飞廉杀。犯者主无目,凡命最忌。大恶支干有气。(并《寸珠尺壁》)
[五行交加象]
甲辰、甲午、乙丑、乙未,土木交加,主瘫痪之疾。丙申、丁酉,金火交加,主血筋所伤。戊子、己亥,水土交加,主脾胃之疾。庚寅、辛卯,金木交加,主筋骨劳嗽之疾。癸巳、壬午、丙子、丁亥,水火交加,主头面目疾。
日被时克莫相对,终是艰辛病祸缠。金木战兮忧骨病,水凌火气眼生烟。
金水死时为风癞,土多水少败丹田。土遭木克脾胃弱,火胜金残血里眠。
水深金重逢水厄,遇水定教落深渊。水少火多应受渴,火多土少语狂颠。
水若满兮火若明,水满火明寿难延。金纯切忌四肢损,土多带火受忧煎。
木若盛时应蹇塞,更须仔细辨根源。(并《神白经》)
金衰火盛呕血,老小脱肛。水竭土盈病癖,忽然耳聩。
金在脏为肺而主呕,火在脏为心而主血咳,与血相应也。金衰而火盛,则火乘其便以克之,肺乃受疾,发于上则为咳呕,发于下则为痔漏,盖肺与肠相为表里也。此言金人得火多也。水在脏为骨髓,土在脏为脾为肌肉,骨与肉相接也。水竭而土盈,则土乘其便以克之,肾乃受疾,肾既受疾,攻于下则为癖,攻于上则为聩。盖肾上攻则应于耳,此言水人得土多也。(《壶中子》)
破碎羊刃招痕疾,疾中六害还非吉。
日时累犯旺鬼凌,元气空亡缠病卒。
凡命如犯破碎羊刃,日时中见者,身多痕瘕。女人有血气之疾,少年主多痈疖之患。凡病厄宫不要见六害,多疾患。旺鬼凌者,如土命人犯乙卯己亥又三合,巳酉丑见戊午,乙巳丁巳之类,更犯空亡无气,一生多疾。
月阴淫佚忌相逢,阴命须忧带下通。
月水不调缘好事,男儿痔漏及肠风。
月阴月杀也。如寅午戌在卯。(并沈芝《源髓》)凡命禄对冲一辰,如生命宫,或疾厄宫,主人手足不完,身体有疾。六厄亦系名日互战。辛卯日时,名曰白虎闭目,火年必损眼。其余辛与卯字者,亦忌之。(并《广信集》)
凡欲推疾病灾厄,先看禄、命、身三等,大小运如何。若三命无气,禄马败绝,但只禄财、命财旺相,亦不至死。若父病推其子命,如子命遇孤辰、寡宿、丧门、吊客及白衣杀临命,其父必有不可救之疾。夫妻亦准此论之。(《三命指掌》)
论寿夭
夫人寿夭修短之数,大抵生旺则为寿长,死绝则为夭折。如根深者蒂固,源滤者流长也。凡命皆要逢生旺,则为有寿。如日月上逢生旺,时上虽有死气不妨,盖生旺气之故也。如月上死绝,日时上虽生旺气不甚雄,盖生承死绝故也。于三十岁前,须有几死之灾。如月日生旺,时上死绝人,寿不过四十五岁。月日时死绝者,死在三十岁前也。更有凶杀五行凌犯,必为殇子,常以月管一岁至三十岁。日管三十一岁至四十五岁。时管四十五岁至百岁。或生旺,或死绝,逐限详之。如欲知人死处,聚则为生气,散则为死气,遇二运太岁会集在死绝衰息之乡,更太岁刑克与灾限相应者,定死也。各发在身无气,月日时上也。凡命中有生旺多者,如不犯刑杀,应是少疾病,善终,死于一念之间。若命死绝,多刑杀,主憔悴苦楚之灾,或久淹岁月难辨之疾。凡旺运中死,或禄上死者,是被意中卒也。老人行年生旺,死于苦楚,盖生旺则尫羸淹久,少者则死于善疾,命中是亡神、大耗重叠,死须破尸也。(《烛神经》)
凡天干生旺不损克者,寿。天干败死有救助者,尤寿。天干败死相贼者,天天干生旺中有破克者,尤夭。(《广录》)
凡欲知人寿命长短,但以本年纳音,与生月纳音,观其刑克,若生月克命,即多夭折。命克生月,主寿筹延永。假令癸亥水命人,四月生即无寿,以戊癸年,四月建丁巳,纳音属土,土能克水,是生月克命也。又癸亥人四月为禄命绝处生,故无寿。生月也。设如凶杀下生,亦为身制杀也。又癸丑人三月生,为禄命库墓中生,凡库墓中生者,多主有寿。但三十岁以前常主有患难,缘前有绝乡运,后有死病,历尽衰 乡运到旺处,故有晚岁福也。(《三命钤》)
凡寿以生月定之,生月居支干纳音旺处,及五音相生不逆,及日、时,并胎,并皆得数,不相刑克,上寿也。(《玉门关集》)
[天寿朝元格]
纳音居死绝之地,而有真五行与纳音比合,居于生旺之位者,是也。假令乙酉人,其纳音水,自败,若得辛亥、丙申,则丙辛真水,复生于申,此类享眉寿也。如乙亥人,得癸亥、戊寅之类亦是。(《玉霄宝鉴》)
[建命须知寿命长]
建命者,如子人见子,丑人儿丑之类,如遇滋助,无刑克,多长寿。(沈芝《源髓》)
凡命中带长生多者,定有寿。须本家纳音旺者,谓之长生见克制,则夭矣。(《李虚中书》)
凡禄马贵人,往来在生旺之地,无死绝之气者,虽早发亦早死。然须在乘旺之地者,方为福。余且徒然。若时得力,则晚发,而寿长。
要知天算得遐长,五行生旺最高强。
旺鬼克身为短命,禄财无气亦为殃。(《理愚歌》)
人过鬼门,气度消关。
火忌申酉亥,金嫌亥子丑。水土寅卯巳,木怕巳午申。囚更若逢阴鬼,寿算永不停。艰辛尤住世,发即祸来寻。若人逢此地,不请怨天文。
[气短法]
鬼限生来有所忧,欲知人死向斯求,金哥出去休骑马,火弟归来莫跨牛。
木遇鼠蛇须远走,水逢鸡子也堪愁。土人切更防猪兔,难保年光到白头。
受气重重鬼莫临,四柱交加岂可亲。时兼本命还相遇,富贵之中寿不存。
生日对时人短命,生年对月亦复是。此乃人间短命法,人生值此少年纪。
如寅年、申月、午日、子时,是也。又日与时对,更被时克者,是也。
生日对时人促寿,日时相冲寿不长。
天罡空亡难保守,定知恶死路头亡。(并《神白经》)
生日对年须可叹,生时对日亦堪伤。
那看生处时同岁,二入风流寿不长。
如甲寅年、丁酉月、戊申日、甲寅时,不出周岁死,生年对月亦然。 (《鬼谷要诀》)
[短命杀]
猪鼠无良犬战于,鸡声催促夜行彪。
龙羊猴兔不相人,巳午无人到白头。
《三命钤》作天年杀,主寿命不长,多遇丧祸。若身能克杀,则可免。
[急脚杀]
甲乙申酉见阎王,丙丁亥子切须防。
庚申巳午如风烛,戊己寅卯亦重伤。
壬癸辰戌加丑未,永别浮生人鬼乡。(并《三命纂局》)
《广信集》作天鬼截路杀,若甲人见申,乙人见酉,生时带着,支干皆有者,定夭。如甲人见庚申是,支于皆有也。大岁与大运逢之,主多孝服,更与小运并,主死。
《金书命诀》云:行年二位临斯位,自察前程有盛衰。
[又急脚杀]
金人沐浴火木胎,土死水墓四季裁。
命有限逢为再犯,阎王急脚送书来。(《金书命诀》)
[急脚杀]
宝瓶在亥丑居寅,人马来蛇蝎奔辰。
天秤卯宫双女午,狮子寻牛蟹宝瓶。
阴阳在未金牛戌,白羊居丑亥还申。
假令子上安命即亥上起一岁,酉上十一,未上二十零一年倒转,顺数节节而去,一岁移一辰,怕与限星及大小运并,在子午卯酉宫,及本命墓杀三刑宫。
又歌曰:
子午便是黄泉路,卯酉呼为二八门。
限到杀时人便死,若无恶杀只灾迍。(《五星捷论》)
古诗云:
急脚相逐逐岁移,冲临行限少人知。
更加恶曜临其位,买取棺材不用疑。
《广信集》云:阳顺阴逆依次数,假令寅申巳亥上安命,遇寅申巳亥年,亦灾。更恨在寅申巳亥上尤紧,更带当生行年杀神克战命宫,定死,月分亦如之。若坐 当生行年禄马救神上,但灾耳。
[截命杀]
人命归前次一支,子生须与丑为期。
三逢必定遭凶死,两见须忧血渍衣。
[推命杀]
命后一辰宜见两,重重见者涉疑猜。
三重在外中年夭,五十年前祸必来。
[短夭歌]
寅午戌连亥,亥卯未同申。
申子辰归巳,巳酉丑从寅。
财死中生者,从头说向君。
金招离上厄,水莎兑家迍。
惟有土兼木,同过玉兔门。
火山通鼠穴,光景自逡巡。
[五行满数 值之有克刑损夭]
五行生处定阴阳,日月平分两位当。
六日初生名甲乙,丙丁依此火为强。
壬癸水流相注定,从兹生死不乖张。
只如已亥生,九月三十日己酉,丁卯时,其日值水满,年是己亥,日是己酉,其水被两土所克,此人夭寿。
[阴阳二极]
阴阳二极君知否,男女皆从本命数。
男逢九位女三双,位位相连兼顺去。
大小两运气全无,到此须知身死处。
两运有气则无妨,合致一年灾运苦。(并《金书命诀》)
[支辰上生下]
假如寅人,午月,巳日,未时,必命从木生两火,巳失本气,更两火生未土,而寅木弱也。
[夭寿杀]
寅午戌全人,亥年、亥时、亥运皆弱也。
巳酉丑全人,寅年、寅时、寅运皆弱也。
申子辰全人,巳年、巳时、巳运皆弱也。
亥卯未全人,申年、申时、申运皆弱也。更看天干纳音,仔细消息之。(并《天元变化书》)
[夭寿杀]
木为身命,未申子全;
金为身命,丑寅午全;
火为身命,戌亥卯全;
水土为身命,辰巳酉全,在墓绝败位。(《广录》)
木遇巳金金遇寅,
生火生金伤本身。
五行命里皆防此,
遇者知非鹤发人。
凡有二木,怕见巳中生金,金命人金乡,怕见寅中生火也。如两土怕逢亥,亥中有生木克也。五命皆怕逢之,更加恶杀,皆主夭寿。(沈芝《源髓》)
若乃生旺鬼绝,虽破命而长年;鬼旺身衰,逢建命而夭寿。
王氏注云:五行纳音为身,身旺则克我之鬼,自然绝灭,或鬼承旺气,则我身必致衰矣。譬之庚申木人,得壬寅之金,金克木为鬼,金绝于寅,寅乃木旺之乡,寅申破命,以其身旺鬼绝,虽破命而长年也。或庚申木人,得壬申之金,金旺木绝,在申是谓鬼旺身衰,虽二申建命,亦不免于夭寿。
就中裸形夹杀,魄往酆都;所犯有伤,魂归岱岳。
王氏注云:裸形杀者,五行之败气,纳音长生前一辰是也。如甲子金人,得戊午火,乃金之暴败处,是为裸形,加以戊午旺火,夹杀自刑,返吟灾杀,来破甲子之命,其杀凶也。如此则所犯有伤,魂归岱岳,乃死者所归之地。(并《珞琭子》)
死绝依前,生旺命日返魂。丘墓坐在本命,其名绝体。
死而复生,生而复旺,于本命之位者,乃返魂格也。其命必有寿,墓处为丘,丘处于本命,同一方者,名曰绝体,其命必须伤天。
寿数伤残,本命必逢三合。
五行生旺墓处互为三合。若得三合全者,寿短。若得三合全,而不带墓者,抑可言中寿。盖五行始必生,既生必旺,既旺必墓,既墓则已矣。如巳酉丑,乃金三合之类,缘自生至墓,则气歇灭矣。
颜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
甲子、甲午之旬,纳音无水。甲申、甲寅之旬,纳音无金。生于甲子、甲午 之人,命内有三字水者,天。生于甲申、甲寅旬之人,命内有三字金者,夭。若见生只有两字,流年,大运更遇一重圆之,亦夭。(并《壶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