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真要大论篇第七十四》
原文:平气何如:岐伯曰: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正者正治,反者反治。
帝曰:夫子言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论言人迎与寸口相应,若引绳小大齐等,命曰平。阴之所在寸口何如?岐伯曰:视岁南北,可知之矣。
帝曰:愿卒决之。岐伯曰:北政之岁,少阴在泉,则寸口不应;厥阴在泉,则右不应;太阴在泉,则左不应。南政之岁,少阴司天,则寸口不应;厥阴司天,则右不应;太阴司天,则左不应。诸不应者,反其诊则见矣。
帝曰:尺候何如?岐伯曰:北政之岁,三阴在下,则寸不应;三阴在上,则尺不应。南政之岁,三阴在天,则寸不应;三阴在泉,则尺不应。左右同。故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此之谓也。帝曰:善。
小子观此,苦思昼夜而不能解,乃问于师。
紫极曰:“视岁南北。何谓之岁也?岁者,岁星也。岁星十二载当一年。地理之学言不可于太岁头上动土,岁星周八极一十二年也。然当何为南政,何为北政?考之天气起于子、地气起于丑、人气起于寅。南政者:阳也;北政者:阴也。子丑之时为天地未判之初,寅之时天地分矣!故寅至未当为南政;申至丑当作北政。
已午未申
辰酉
卯戌
寅丑子亥
南政之岁,寅至未年,少阴司天(午年),两寸不应。厥阴司天(已年),右寸不应。太阴司天(未年),左寸不应。阳明司天(卯年),两尺不应。少阳司天(寅年),右尺不应。太阳司天(辰年),左尺不应。
北政之岁,申至丑年,少阴司天(子年),两尺不应。厥阴司天(亥年),右尺不应。太阴司天(丑年),左尺不应。阳明司天(酉年),两寸不应。少阳司天(申年),右寸不应。太阳司天(戌年),左寸不应。
小子了然:“此章非难也,难于视岁也!吾初见岁,以岁为年也。不知者一十二,故不解也。”
紫极微笑。
《易医玄经》
(一)异人授易
(二)八卦口针
(三)紫极受训
(四)医道同于仙道
(五)小子问禅
(六)易医玄门
(七)论肝八卦
(八)阴阳升降
(九)论南北政
(十)药性八卦
(十一)针法补泻
(十二)女子月汛
(十三)脉决八法九宫
(十四)难经别脉
(十五)人体河洛
(十六)断易偏论
(十七)皇极经世
(十八)大千世界
(十九)因果轮回
(二十)崇证论治
(二一)实证脉学
(二二)阴阳水火
(二三)三焦命门
(二四)五行别派
(二五)六经辩疑
(二六)正反生克
(二七)远公论黄
(二八)时病论治
(二九)左右阴阳
(三十)子午流注
(三一)般若心经
(三二)不二法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