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下,艮上。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损,减省也。为卦损下卦上画之阳,益上卦上画之阴,损兑泽之深,益艮山之高,损下益上,损内益外,剥民奉君之象,所以为损也。损所当损,而有孚信,则其占当有此下四者之应矣。曷之用?二簋可用享。簋,音轨。言当损时,则至薄无害。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上行之上,时掌反。以卦体释卦名义。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应有时,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此释卦辞。时,谓当损之时。
《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惩,直升反。君子修身,所当损者,莫切于此。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损之。已,音以。遄,市专反。四爻同。初九,当损下益上之时,上应六四之阴,辍所为之事,而速往以益之,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然居下而益上,亦当斟酌其浅深也。
《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尚、上通。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九二刚中,志在自守,不肯妄进,故占者利贞,而征则凶也。弗损益之,言不变其所守,乃所以益上也。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下卦本乾,而损上爻以益坤,三人行而损一人也。一阳上而一阴下,一人行而得其友也。两相与则专,三则杂而乱,卦有此象,故戒占者当致一也。
《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以初九之阳刚益己,而损其阴柔之疾,唯速则善。戒占者如是,则无咎矣。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柔顺虚中,以居尊位,当损之时,受天下之益者也。两龟为朋,十朋之龟,大宝也。或以此益之而不能辞,其吉可知。占者有是德,则获其应也。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佑也。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上九,当损下益上之时,居卦之上,受益之极,而欲自损以益人也。然居上而益下,有所谓惠而不费者,不待损己,然后可以益人也。能如是,则无咎,然亦必以正则吉,而利有所往。惠而不费,其惠广矣,故又曰,得臣无家。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震下,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益,增益也。为卦损上卦初画之阳,益下卦初画之阴,自上卦而下于下卦之下,故为益。卦之九五、六二,皆得中正。下震上巽,皆木之象,故其占利有所往,而利涉大川也。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上下”之下,去声。以卦体释卦名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利涉大川”,木道乃行。以卦体、卦象释卦辞。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施,始豉反。动、巽二卦之德,乾下施,坤上生,亦上文卦体之义。又以此极言赞益之大。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风雷之势,交相助益。迁善改过,益之大者,而其相益亦犹是也。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初虽居下,然当益下之时,受上之益者也,不可徒然无所报效。故利用为大作,必元吉,然后得无咎。
《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下本不当任厚事,故不如是,不足以塞咎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六二,当益下之时,虚中处下,故其象占与《损》六五同。然爻位皆阴,故以永贞为戒。以其居下而受上之益,故又为卜郊之吉占。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或者,众无定主之辞。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六三阴柔,不中不正,不当得益者也。然当益下之时,居下之上,故有益之以凶事者。盖警戒震动,乃所以益之也。占者如此,然后可以无咎。又戒以有孚中行,而告公用圭也。用圭,所以通信。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益用凶事,欲其困心衡虑而固有之也。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三、四皆不得中,故皆以中行为戒。此言以益下为心,而合于中行,则告公而见从矣。《传》曰:“周之东迁,晋、郑焉依。”盖古者迁国以益下,必有所依,然后能立。此爻又为迁国之吉占也。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上有信以惠于下,则下亦有信以惠于上矣。不问而元吉可知。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以阳居益之极,求益不已,故莫益而或击之。立心勿恒,戒之也。
《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莫益之者,犹从其求益之偏辞而言也。若究而言之,则又有击之者矣。
乾下,兑上。
: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夬,古快反。号,户羔反。卦内并同。夬,决也,阳决阴也,三月之卦也。以五阳去一阴,决之而已。然其决之也,必正名其罪,而尽诚以呼号其众,相与合力,然亦尚有危厉,不可安肆。又,当先治其私,而不可专尚威武,则利有所往也。皆戒之之辞。《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说,音悦。释卦名义,而赞其德。“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长,丁丈反。此释卦辞。柔乘五刚,以卦体言,谓以一小人加于众君子之上,是其罪也。刚长乃终,谓一变则为纯乾也。
《象》曰:泽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上,时掌反。施,始豉反。泽上于天,溃决之势也。施禄及下,溃决之意也。居德则忌,未详。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前,犹进也。当决之时,居下任壮,不胜宜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莫,音暮。九二,当决之时,刚而居柔,又得中道,故能忧惕号呼,以自戒备,而莫夜有戎,亦可无患也。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九三,壮于九页,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九页,求龟反。九页,颧也。九三,当决之时,以刚而过乎中,是欲决小人,而刚壮见于面目也,如是则有凶道矣。然在众阳之中,独与上六为应,若能果决其决,不系私爱,则虽合于上六,如独行遇雨。至于若濡而为君子所愠,然终必能决去小人而无所咎也。温峤之于王敦,其事类此。
《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臀,徒敦反。次,七私反。且,七余反。《姤》卦同。以阳居阴,不中不正,居则不安,行则不进。若不与众阳竞进,而安出其后,则可以亡其悔。然当决之时,志在上进,必不能也。占者闻言而信,则转凶而吉矣。牵羊者,当其前则不进,纵之使前而随其后,则可以行矣。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
九五,苋陆夬夬,中行无咎。苋,闲辨反。苋陆,今马齿苋,感阴气之多者。九五,当决之时,为决之主,而切近上六之阴,如苋陆然。若决而决之,而又不为过暴,合于中行,则无咎矣。戒占者当如是也。
《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程传》备矣。《传》曰:“卦辞言‘夬夬’,则于中行为无咎矣。
《象》复尽其义,云中未光也。夫人心正意诚,乃能极中正之道,而充实光辉。五,心有所比,以义之不可而决之,虽行于外,不失中正之义,可以无咎,然于中道未得为光大也。盖人心一有所欲,则离道矣。”夫子于此,示人之意深矣。
上六,无号,终有凶。阴柔小人,居穷极之时,党类已尽,无所号呼,终必有凶也。占者有君子之德,则其敌当之,不然反是。
《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巽下,乾上。
女后:女壮,勿用取女。姤,古后反。取,七喻反。姤,遇也。决尽则为纯乾,四月之卦。至姤然后一阴可见,而为五月之卦。以其本非所望,而卒然值之,如不期而遇者,故为遇。遇已非正,又一阴而遇五阳,则女德不贞而壮之甚也。取以自配,必害乎阳,故其象占如此。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释卦名。“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释卦辞。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以卦体言。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指九五。姤之时义大矣哉。几微之际,圣人所谨。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柅,乃李反,又女纪反。柅,所以止车,以金为之,其刚可知。一阴始生,静正则吉,往进则凶。故以二义戒小人,使不害于君子,则有吉而无凶。然其势不可止也,故以羸豕蹢躅晓君子,使深为之备云。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牵,进也,以其进,故止之。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鱼,阴物。二与初遇,为包有鱼之象。然制之在己,故犹可以无咎。若不制而使遇于众,则其为害广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九三过刚不中,下不遇于初,上无应于上,居则不安,行则不进,故其象占如此。然既无所遇,则无阴邪之伤。故虽危厉,而无大咎也。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九四,包无鱼,起凶。初六正应,已遇于二而不及于己,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远,袁万反。民之去己,犹己远之。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瓜,阴物之在下者,甘美而善溃。杞,高大坚实之木也。五以阳刚中正,主卦于上,而下防始生必溃之阴,其象如此。然阴阳迭胜,时运之常,若能含晦章美,静以制之,则可以回造化矣。有陨自天,本无而倏有之象也。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舍,音扌舍。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角,刚乎上者也。上九,以刚居上而无位,不得其遇,故其象占与九三类。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坤下,兑上。
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假,更白反。萃,聚也。坤顺兑说,九五刚中,而二应之,又为泽上于地,万物萃聚之象,故为萃。“亨”字衍文。王假有庙,言王者可以至于宗庙之中,王者卜祭之吉占也。《祭义》曰“公假于太庙”是也。庙所以聚祖考之精神,又人必能聚己之精神,则可以至于庙而承祖考也。物既聚,则必见大人,而后可以得亨。然又必利于正,所聚不正,则亦不能亨也。大牲必聚而后有,聚则可以有所往,皆占吉而有戒之辞。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说,音悦。以卦德、卦体释卦名义。“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释卦辞。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极言其理而赞之。
《象》曰:泽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上,时掌反。除者,修而聚之之谓。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号,平声。初六,上应九四,而隔于二阴,当萃之时,不能自守,是有孚而不终,志乱而妄聚也。若呼号正应,则众以为笑;但勿恤而往从正应,则无咎矣。戒占者当如是也。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禴,羊略反。二应五而杂于二阴之间,必牵引以萃,乃吉而无咎。又二中正柔顺,虚中以上应,九五刚健中正,诚实而下交。故卜祭者有其孚诚,则虽薄物,亦可以祭矣。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六三阴柔,不中不正,上无应与,欲求萃于近而不得,故嗟如而无所利,唯往从于上,可以无咎,然不得其萃。困然后往,复得阴极无位元之爻,亦可小羞矣。戒占者当近舍不正之强援,而远结正应之穷交,则无咎也。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九四,大吉,无咎。上比九五,下比众阴,得其萃矣。然以阳居阴不正,故戒占者必大吉,然后得无咎也。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九五刚阳中正,当萃之时而居尊,固无咎矣。若有未信,则亦修其元永贞之德,而悔亡矣。戒占者当如是也。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未光,谓匪孚。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齎,音咨,又,将啼反。洟,音夷。《象》同。处萃之终,阴柔无位,求萃不得,故戒占者必如是,而后可以无咎也。
《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巽下,坤上。
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南征,吉。升,进而上也。卦自《解》来,柔上居四,内巽外顺,九二刚中而五应之,是以其占如此。南征,前进也。
《彖》曰:柔以时升,以卦变释卦名。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以卦德、卦体释卦辞。“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南征,吉”,志行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王肃本“顺”作“慎”。今按他书引此,亦多作“慎”,意尤明白,盖古字通用也。说见上篇《蒙》卦。
初六,允升,大吉。初以柔顺居下,巽之主也。当升之时,巽于二阳,占者如之,则信能升而大吉矣。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义见《萃》卦。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九三,升虚邑。阳实阴虚,而坤有国邑之象。九三,以阳刚当升时,而进临于坤,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义见《随》卦。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以顺而升,登祭于山之象。
六五,贞吉,升阶。以阴居阳,当升而居尊位,必能正固,则可以得吉而升阶矣。阶,升之易者。
《象》曰:“贞吉,升阶”,大得志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以阴居升极,昏冥不已者也。占者遇此,无适而利,但可反其不已于外之心,施之于不息之正而已。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坎下,兑上。
困:亨,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困者,穷而不能自振之义。坎刚,为兑柔所掩,九二,为二阴所掩,四五,为上六所掩,所以为困。坎险、兑说,处险而说,是身虽困而道则亨也。二五刚中,又有大人之象,占者处困能亨,则得其正矣。非大人其孰能之?故曰贞。又曰大人者,明不正之小人不能当也。有言不信,又戒以当务晦默,不可尚口,益取困穷。
《彖》曰:“困”,刚掩也。以卦体释卦名。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贞,大人吉”,以刚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说,音悦。以卦德、卦体释卦辞。
《象》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水下漏,则泽上枯,故曰泽无水。致命,犹言授命,言持以与人而不之有也。能如是,则虽困而亨矣。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觌。臀,物之底也。困于株木,伤而不能安也。初六以阴柔处困之底,居暗之甚,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亨祀,征凶,无咎。绂,音弗。亨,读作享。困于酒食,厌饫苦恼之意。酒食,人之所欲,然醉饱过宜,则是反为所困矣。朱绂方来,上应之也。九二有刚中之德,以处困时,虽无凶害,而反困于得其所欲之多,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利以享祀,若征行则非其时,故凶,而于义为无咎也。
《象》曰:“困于酒食”,中有庆也。
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阴柔而不中正,故有此象,而其占则凶。石,指四,蒺藜,指二,宫,谓三,而妻,则六也。其义则《系辞》备矣。
《象》曰:“据于蒺藜”,乘刚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
九四,来徐徐,困于金车,吝,有终。初六、九四之正应。九四,处位不当,不能济物,而初六方困于下,又为九二所隔,故其象如此。然邪不胜正,故其占虽为可吝,而必有终也。金车为九二象,未详。疑坎有轮象也。
《象》曰:“来徐徐”,志在下也。虽不当位,有与也。
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劓,音见《睽》。刖,音月。说,音悦。劓刖者,伤于上下。上下既伤,则赤绂无所用,而反为困矣。九五当困之时,上为阴掩,下则乘刚,故有此象。然刚中而说体,故能迟久而有说也。占具象中,又利用祭祀,久当获福。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上六,困于葛藟,于臬危兀危,曰动悔有悔,征吉。藟,力轨反。臬危,五结反。兀危,五骨反。以阴柔处困极,故有困于葛藟,于臬危兀危,曰动悔之象。然物穷则变,故其占曰,若能有悔,则可以征而吉矣。
《象》曰:“困于葛藟”,未当也。“动悔有悔”,吉行也。
巽下,坎上。
井: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往来井井。汔至亦未井,羸其瓶,凶。丧,息浪反。汔,许讫反。音橘。羸,律裴反。井者,穴地出水之处。以巽木入乎坎水之下,而上出其水,故为井。改邑不改井,故无丧无得,而往者来者,皆井其井也。汔,几也。,绠也。羸,败也。汲井几至,未尽绠而败其瓶,则凶也。其占为事仍旧无得丧,而又当敬勉,不可几成而败也。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养而不穷也。上,时掌反。以卦象释卦名义。“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汔至亦未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以卦体释卦辞。“无丧无得,往来井井”两句,意与不改井同,故不复出。刚中,以二五而言。未有功而败其瓶,所以凶也。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劳民劝相。上,如宇,又时掌反。劳,力报反。相,息亮反。木上有水,津润上行,井之象也。劳民者,以君养民;劝相者,使民相养,皆取井养之义。
初六:井泥不食,旧井无禽。泥,乃计反。井以阳刚为泉,上出为功。初六,以阴居下,故为此象。盖井不泉而泥,则人所不食,而禽鸟亦莫之顾也。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旧井无禽”,时舍也。舍,音扌舍。言为时所弃。
九二,井谷射鲋,瓮敝漏。谷,余六反,音育。射,石亦反。鲋,音附。九二刚中,有泉之象。然上无正应,下比初六,功不上行,故其象如此。
《象》曰:“井谷射鲋”,无与也。
九三,井渫不食,为我心恻。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渫,息列反。渫,不停污也。井渫不食,而使人心恻,可用汲矣。王明,则汲井以及物,而施者、受者,并受其福也。九三,以阳居阳,在下之上,而未为时用,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井渫不食”,行恻也。求王明,受福也。行恻者,行道之人,皆以为恻也。
六四,井甃,无咎。甃,侧救反。以六居四,虽得其正,然阴柔不泉,则但能修治而无及物之功,故其象为井甃,而占则无咎。占者能自修治,则虽无及物之功,而亦可以无咎矣。
《象》曰:“井甃,无咎”,修井也。
九五,井洌,寒泉食。洌,音列。洌,洁也。阳刚中正,功及于物,故为此象。占者有其德,则契其象也。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收,诗救反,又如字。幕,音莫。收,汲取也。晁氏云:“收,鹿卢收者也。”亦通。幕,蔽覆也。有孚,谓其出有源而不穷也。井以上出为功,而坎口不掩,故上六虽非阳刚,而其象如此。然占者应之,必有孚乃元吉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离下,兑上。
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革,变革也。兑泽在上,离火在下,火然则水干,水决则火灭,中、少二女,合为一卦,而少上、中下,志不相得,故其卦为革也。变革之初,人未之信,故必已日而后信。又,以其内有文明之德,而外有和说之气,故其占为有所更革,皆大亨而得其正,所革皆当,而所革之悔亡也。一有不正,则所革不信不通,而反有悔矣。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以卦象释卦名义,大略与《睽》相似,然以相违而为睽,相息而为革也。息,灭息也,又为生息之义。灭息而后生息也。“已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说,音悦,当去声。以卦德释卦辞。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极言而赞其大也。
《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治,平声。四时之变,革之大者。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巩,九勇反。虽当革时,居初无应,未可有为,故为此象。巩,固也。黄,中色。牛,顺物。革,所以固物,亦取卦名而义不同也。其占为当坚确固守,而不可以有为。圣人之于变革,其谨如此。
《象》曰: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六二,已日乃革之,征吉,无咎。六二,柔顺中正,而为文明之主,有应于上,于是可以革矣。然必已日然后革之,则征吉而无咎。戒占者犹未可遽变也。
《象》曰: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过刚不中,居离之极,躁动于革者也,故其占有征凶贞厉之戒。然其时则当革,故至于革言三就,则亦有孚而可革也。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言已审。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以阳居阴,故有悔。然卦已过中,水火之际,乃革之时,而刚柔不偏,又革之用也,是以悔亡。然又必有孚,然后革,乃可获吉。明占者有其德而当其时,又必有信,乃悔亡而得吉也。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虎,大人之象。变,谓希革而毛毨也。在大人则自新新民之极,顺天应人之时也。九五,以阳刚中正为革之主,故有此象。占而得此,则有此应。然亦必自其未占之时,人已信其如此,乃足以当之耳。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革道已成,君子如豹之变,小人亦革面以听从矣。不可以征,而居正则吉。变革之事,非得已者,不可以过,而上六之才,亦不可以有行也。故占者如之。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蔚,纡胃反。
巽下,离上。
鼎:元吉亨。鼎,烹饪之器。为卦下阴为足,二三四阳为腹,五阴为耳,上阳为铉,有鼎之象。又以巽木入离火,而致烹饪,鼎之用也。故其卦为鼎。下巽,巽也,上离为目,而五为耳,又内巽顺而外聪明之象。卦自《巽》来,阴进居五,而下应九二之阳,故其占曰元亨。吉,衍文也。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亨,普庚反。饪,入甚反。以卦体二象释卦名义,因极其大而言之。享帝贵诚,用犊而已。养贤则饔飧牢礼,当极其盛,故曰大亨。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上,时掌反。以卦象、卦变、卦体释卦辞。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鼎,重器也,故有正位凝命之意。凝,犹至道不凝之凝,
《传》所谓“协于上下,以承天休”者也。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出,尺遂反,又如字。否,音鄙。居鼎之下,鼎趾之象也,上应九四则颠矣。然当卦初,鼎未有实,而旧有否恶之积焉,因其颠而出之,则为利矣。得妾而因得其子,亦犹是也。此爻之象如此。而其占无咎,盖因败以为功,因贱以致贵也。
《象》曰:“鼎颠趾”,未悖也。“利出否”,以从贵也。鼎而颠趾,悖道也。而因可出否以从贵,则未为悖也。从贵,谓应四,亦为取新之意。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仇,音求。以刚居中,鼎有实之象也。我仇,谓初。阴阳相求而非正,则相陷于恶而为仇矣。二能以刚中自守,则初虽近,不能以就之,是以其象如此。而其占为如是,则吉也。
《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终无尤也。有实而不慎其所往,则为仇所即而陷于恶矣。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行,下孟反。塞,悉则反。以阳居鼎腹之中,本有美实者也。然以过刚失中,越五应上,又居下之极,为变革之时,故为鼎耳方革,而不可举移。虽承上卦文明之腴,有雉膏之美,而不得以为人之食。然以阳居阳,为得其正,苟能自守,则阴阳将和,而失其悔矣。占者如是,则初虽不利,而终得吉也。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饣束,其形渥,凶。折,之舌反。覆,方服反。饣束,送六反。渥,乙角反。晁氏曰“形渥”,诸本作“刑屋刂”,谓重刑也。今从之。九四居上,任重者也,而下应初六之阴,则不胜其任矣。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凶也。
《象》曰:“覆公饣束”,信如何也!言失信也。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铉,玄典反。五于象为耳,而有中德,故云黄耳。金,坚刚之物。铉,贯耳以举鼎者也。五虚中以应九二之坚刚,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则利在贞固而已。或曰,金铉以上九而言,更详之。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上于象为铉,而以阳居阴,刚而能温。故有玉铉之象,而其占为大吉,无不利。盖有是德,则如其占也。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周易本义》目录
《周易本义》易传序
《周易本义》本义序例
《周易本义》第一卷 上经一
《周易本义》第一卷 上经二
《周易本义》第一卷 上经三
《周易本义》第二卷 下经一
《周易本义》第二卷 下经二
《周易本义》第二卷 下经三
《周易本义》第三卷 系辞
《周易本义》第四卷 卦传
《周易本义》第五卷 彖传上
《周易本义》第五卷 彖传下
《周易本义》第六卷 象传一
《周易本义》第六卷 象传二
《周易本义》第六卷 象传三
《周易本义》第七卷 文言传
《周易本义》附录 眞势中州易经一
《周易本义》附录 眞势中州易经二
《周易本义》附录 眞势中州易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