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国几乎所有的人都听说过有算命这码事,又几乎有三分之一的人信命,实际算命的人也很多,但算命理论到底是什么,是怎么一回事,怎么来的,知道的人却不多,也包括很多会算命的人自己。在此谈一下算命理论的来龙去脉。
中国在殷商以前的原始氏族社会时,生产力水平及其低下,生产、生活资料极端简陋、贫乏,每天寻食、狩猎尚不能吃饱,无房可居,每个氏族成员只有靠集体的力量才能生存。自然界中的风雨雷电、山洪、洪水、大火、疾病、地震及猛兽等灾难,随时都可能降临并吞噬人类的生命,人类却无能为力。在人们眼里,自然界俱有无限的威力和神秘不可征服的力量,人类的命运、生死完全掌握在代替自然界的“天”的手里,“天”是至高无上的,这时信的是“天”命。
在社会生产力有了极大发展后,人类从自然界攫取的物质财富有了极大的积蓄,逐渐的出现了超越氏族群体生活水平线之上的贵族,社会迈进了奴隶社会。先民们的精神信仰也随着社会一起进一步发展,认为社会的一切现状都是“天”的意志,也包括国家的典章制度、大王的继承、百官的职位设置,是“天”主宰着人的生死、寿夭和吉凶祸福。这时仍然信的是“天”命,是出土文物殷墟甲骨文中记述的当时这一情况。
到了夏、商、周时代,政治上实行的是以严格的嫡长子世袭,庶子分封的宗法制为基础的分封制,士大夫、各级官僚等严格的国民等级制;经济上实行的是国家公有的井田制。人们认为人的贫富贵贱等等都是“天”的意志所决定的,是终身不变、千古永恒的,只能敬天尊命,不逾法度便能吉祥和顺;若逆天命、乱法度,灾祸自然降临,逐渐的形成由信“天”命向信“人”命的转变。
从春秋开始直至到汉朝建立,这一时期是大动荡、大分化的漫长变革时期,以井田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被破坏,动摇了政治上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分封制。奴隶得到解放,一般平民崛起为地主,商人凭手中的权力参与国家的政事,不再讲究尊卑。下等人或奴隶出身的人,都可凭自己的才能拜为上卿、相国等各级官僚,开了老百姓也能当大官的风气。同时,在社会变动中有的贵族从社会的上层降落到下层,变为平民。社会的这些变革现象,引起时人对“天”命论的信仰危机,认识到一切并不都是由“天”定的,已经开始有些不信“天”命了。如《诗经、小雅、节南山》:“天命反恻,何佑何罚。”可以证明。开始撇开血缘决定命运的“天命”观念,从人的自身上寻求个人命运的普遍规律,对人类命运进行大胆探索,由当时社会的认识和理论、观念、文化,确立、形成了以阴阳五行学说为主的认识“命”的理论,实现了由信“天”命彻底的向信“人”命的演变过度。
到了东汉时期,王充提出禀气说,认为:“凡人受命,在父母施气之时,已得吉凶矣。”(王充《论衡、命义篇》)意思是一个人寿夭、贵贱、贫富、祸福,是最初在母体之中禀受的“施气之时”,即获得生命之时便已形成了。命当富贵,可以逢凶化吉,常安不危;命当贫贱,祸殃并至,常苦不乐,这是人的任何努力都无法改变的。这一时期基本上就开始信“人”命了。王充提出的禀气说逐渐创立与形成,为八字算命提供了理论依据,从此八字算命的命学理论有了明确的哲学根基,形成了八字预测理论的根苗。
到了唐代,李世民总结出:“水可以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开始在政治上充分调动百姓的积极性,根据功劳、政绩、竞争性的选拔官员;在经济上推行了“均田制”等措施。终于出现了“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杜甫诗《忆昔》)达到我国封建社会的富强巅峰。虽然社会如此,但还是有人做大官、有人有钱、有人贫穷、三六九等不一,有不可抗拒的困难,有过不去的坎。社会的这些种种现象为什么会产生?人们找不到答案,还是王充提出的禀气学说给出了答案——信“命”。物阜民丰、社会安定,农业发展,促进了商业的兴盛和都市的繁荣,同时带动了文化的繁荣,儒、释、道三教并存,特别是佛教的兴起,随着中外文化的空前交流,印度、西域的占星术也相继传入大唐,大大的促进了大唐算命术的发展。这一时期李虚中秉承古代对命运的认识理论,发展了西汉王充的关于禀气学说的理论,建立起了比较成形的人的“命运”理论框架。
到了宋代,社会没有摆脱唐朝的政治、经济体制框架,信命的社会基础没有变,人们仍然信命。徐子平在前人的关于命运理论的基础之上,又完善、创立了八字算命理论,把算命理论推向巅峰,遗留下不少的算命书籍。这一时期,在中国历史上看,也是算命理论形成、发展的高峰阶段。
到了明清时期,人们仍然信命,信命热潮波及了上至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的全国性范围,又无头无体,形成了命学各流派、各门户的繁杂泛滥,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局面。在轰轰烈烈的看命热潮中,潜伏着一种“学术不精则信者必寡”的信仰危机,有的命理学者认识到这种混乱局面的危害性,为巩固和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进一步取得自身的发展,开始对命理文化进行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系统整理工作。这一时期也使命理理论更为完善、系统,逐渐定型,留下的有《渊海子平》等几部有代表性的命理著作。
进入当代社会,社会上总有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的被动者、被统治者的弱者;面对社会,每个人也往往是弱者,即使是领导者、有权者,上边还有领导者,相对来说,也是弱者;即便是最强者,总有一天他(她)也会有生病、苦恼、困惑、疲劳,总有无能为力的时候,害怕命运走向凄凉的结局,感觉到自己在自然或疾病面前也是个弱者;面对宇宙、大自然等地震、海啸、火山爆发、飓风等自然灾害,有不可抗拒的困难或过不去坎的时候,人类往往无能为力,也是弱者。凡是弱者,都往往会信命和相信命运的存在,仍有信命和算命的社会基础。
1、人命的定义
古人把人的出生时间,用十天干和十二地支组合的形式看作是人的命。十天干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二地支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举例:2010年阳历3月16日8:00时出生的人,不论男女,用天干、地支表示这个时间,就是庚寅 、己卯、乙丑 、庚辰八个字,古人认为这八个字即是这一时刻出生人的命。同理,其他时间出生的人,表示该时间的八个字,就是其他人的命。
2、采用的理论
把五行理论纳入十天干、十二地支组成的八字之中,每个字都代表着一种五行。十天干五行为:甲乙为木;丙丁为火;戊己为土;庚辛为金;壬癸为水。十二地支五行为:亥子为水;寅卯为木;巳午为火;辰戌丑未为土;申酉为金。
把阴阳理论也纳入十天干、十二地支组成的八字之中,每个字都代表着阴或阳。甲为阳木、乙为阴木;丙为阳火、丁为阴火;戊为阳土、己为阴土;庚为阳金、辛为阴金;壬为阳水、癸为阴水。子为阳水、丑为阴土、寅为阳木、卯为阴木、辰为阳土、巳为阴火、午为阳火、未为阴土、申为阳金、酉为阴金、戌为阳土、亥为阴水。
八个字之间的作用关系,用阴阳五行的形式表示,这种关系是生、克关系。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生的关系为:甲乙木生丙丁火;丙丁火生戊己土;戊己土生庚辛金;庚辛金生壬癸水;壬癸水生甲乙木。寅卯木生巳午火;巳午火生辰戌丑未土;辰戌丑未土生申酉金;申酉金生亥子水;亥子水生寅卯木。
克的关系为:庚辛金克甲乙木;甲乙木克戊己土;戊己土克壬癸水;壬癸水克丙丁火;丙丁火克庚辛金。亥子水克巳午火;巳午火克申酉金;申酉金克寅卯木;寅卯木克辰戌丑未土,辰戌丑未土克亥子水。
八个字中的阴阳五行,又衍生出合、冲、害、刑等关系。
合的关系:天干合:甲己合;乙庚合;丙辛合;丁壬合;戊癸合。地支合:这里要注意:子丑合;寅亥合;卯戌合;辰酉合;巳申合;午未合。申子辰合;亥卯未合;寅午戌合;巳酉丑合;辰戌丑未合。
冲的关系:子午冲;寅申冲;卯酉冲;辰戌冲;巳亥冲;丑未冲。
害的关系:子未害;丑午害;寅巳害;卯辰害;申亥害;酉戌害。
刑的关系: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子刑卯、卯刑子;辰、午、酉、亥自刑。
3、吉凶结论
把日干支看作是本人,其他干支看成是亲人、官职、工作、祸灾、官司、牢狱、婚姻、离婚、前途、考试、读书、贫穷、富贵、死亡、疾病等等。根据日干在十二月的旺衰表,看日干在月支的旺衰,再看在整个命局的旺衰情况,最后确定日干的旺弱。根据日干的旺弱确定日干的敌我,再看各天干地支与日干的作用关系。把天干地支表示的过去与未来的时间关系,体现为阴阳五行的关系,把日干由阴阳五行作用得出的各种吉凶结论,影射、联想、套在人的身上,认定为是人的过去与未来的各种吉凶结果。这一过程就是八字与人命的联系理论,也就是算命。
十天干、十二地支的来源
《渊海子平》论天干地支所出:窃以奸诈生、妖怪出。黄帝时有蚩尤神作乱,当时之时,黄帝甚忧民之苦,遂战蚩尤于涿鹿之野,流血百里,不能治之。黄帝于是斋戒,筑坛祀天,方丘礼地。天乃降十干、十二支。帝乃将十干布象天形,十二支布象地形。始以干为天,支为地,各掌职门故之,然后乃能治也。自后有大挠氏为后人忧之曰:嗟吁!黄帝乃圣人,尚不能治此恶煞,万一后世见灾苦,将奈何乎?遂将夫十干十二支,分配成六十甲子云。
十干所属阴阳: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甲、丙、戊、庚、壬属阳;
乙、丁、己、辛、癸属阴。
十二支所属阴阳: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子、寅、辰、午、申、戌属阳;
丑、卯、巳、未、酉、亥属阴。
徐子平为宋人,从他的这种解释中可以看出,十天干、十二地支是从被神化的传说中而来,越传越神,加上他的认识,已经走样了,可能当时有人信以为真,现在看是不足为信的,甚或是荒诞可笑的。
据可靠证据考证:
《中国天文学源流》(郑文光著)认为:十天干起源于我国古代伏羲和“生十日”的神话传说,是十进位法概念在纪时中的反映,应当产生于渔猎时代的原始社会;“十二地支”则由常羲“生月十有二”的神话传说演变而来,产生于殷商之前,后逐渐演变为十二辰。“十二支宜乎是夏人的创作”。
可以证明的是:上古的夏代帝王孔甲、癸履的名字中出现了甲、癸字。到了商代,从汤王大乙开始到最后一位商纣王帝辛,每位帝王的名字中都有一个天干字作为尾字,涵盖了十天干中的九个字,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就是没有癸字。
标记时间的来源
十天干和十二地支按固定的排列顺序搭配成固定的组合,组成了固定顺序的六十组干支纪法,即六十甲子或六十花甲子。据考证,用六十甲子纪时间有如下来源:
纪日来源
大约成书于战国末年的《世本》说:“容成作历,大桡作甲子”,“二人皆黄帝之臣,盖自黄帝以来,始用甲子纪日,每六十日而甲子一周”。大挠“占斗机所建,始作甲乙以名日,谓之干,有事于天则用日。”
《中国科学技术史稿》(杜石然等编著)认为:夏代已有十天干纪日法,商代在夏代天干纪日的基础上,进一步使用干支纪法,从而把十天干和十二地支配合在一起形成六十循环的纪日法。
考古发现,在商朝后期帝乙时期的一块甲骨上,刻有完整的六十甲子,可能是当时的日历。
据考证,春秋时期鲁隐公元年夏历二月己巳(公元前722年二月初十)日,曾发生一次日食,这是中国使用干支纪日比较确切的证据,而且自那以后,每日都按顺序纪日,日复一日从未间断过。
纪年来源
《隋书·律历志》引《竹书纪年》亦云:“尧元年景(丙)子。”“丙子”这一干支岁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坐标,它虽然不能遽定唐尧之元年究为何年,但结合其他史料,所谓“尧元年丙子”必为公元前2145年。
又周武王伐纣于公元前1050年辛卯,也认为是纪年的开始。
到东汉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朝廷下令在全国推行干支纪年。
干支纪年是以立春日的时辰作为一年即岁次的开始,而不是以农历正月初一子时作为一年的开始。例如,2009年岁次是己丑年,以六十甲子纪年,己丑年是从2009年立春日的立春时辰开始起,至2010年立春日的立春时辰止,即2009年2月4日0时52分起—2010年2月4日6时42分止(不包括42分,即:<42分≠42分)。
纪月来源
大挠“占斗机所建,作子丑以名月,谓之枝,有事于地则用月。”
古代最初只有地支纪月法,规定每年各月固定用十二地支纪月,即把冬至所在的月(即夏历十一月)为“子月”,下一个月即为“丑月”,依此类推(闰月视为上一月的重复,无地支)。例如:古六历中的夏历以寅月为正月,殷历则以丑月(夏历十二月)为正月,周历则以子月(夏历十一月)为正月。(这种制度被称为“月建”,上述情况分别称建寅、建丑、建子)。据记载,我国至迟在汉代开始使用这种纪月方法。
后来由地支纪月发展为配以天干组成六十甲子同时纪月的方法,即为干支纪月法,此法以五年为一周,周而复始(闰月同样无干支)。
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九年癸丑年(公元53年)冬至月(大雪至小寒的月份,近似农历十一月)就是“甲子月”。
干支纪月法所讲的“月”,既非农历的月,也非公历的月,而是与24节气相对应的一种特殊的“月”。所谓二十四节气,就是将地球绕太阳一周即一回归年的360度角划作24分,即太阳在黄经在向东每移动15度角为一“气”,移动一周360度共24气。早在春秋时代就测立了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季节,以后通过逐渐充实改善,到秦汉时期确立了二十四节气。从汉武帝的太初历规定了二十四节气的起始时间,以夏历为统一的历法,形成了农历,一直沿用至今。农历将这二十四节气命名为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其中立春、惊蛰、清明、立夏、芒种、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等十二个称为“节气”,其余的称为“中气”。节气通常被看作是阴历,实际上却是严格按回归年计算的属于阴阳合历。
八字排列中所用的年、月划分,也是严格以节气为标准的,而不是按通常所说的农历或公历的年、月划分的。例如,2009年2月4日0时52分立春,这一天是正月初十。这一天0时52分之前出生的人,为戊子年乙丑月庚辰日;0时52分及其以后出生的人,为己丑年丙寅月庚辰日。每个月都如此,都以节的时辰为每个月的分界线,在节气前出生的(立春节为上一年)以上个月算,在节气后出生的,以本月算。
纪时来源
远古时,人们纪时只能简单的辨别周期变化的白天、黑夜,把白天称“昼”,黑天称“夜”,合言曰“昼夜”。
再后来根据天色的变化将一昼夜划分为:夜半、鸡鸣、平旦、日出、食时、隅(yu)中、日中、日昳(die)、晡(bu)时、日入、黄昏、人定十二个时段。
《尚书·无逸》:“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
《诗经·郑风·女曰鸡鸣》:“女曰鸡鸣,士曰昧旦。”“昧旦”即“平旦”。
还有鸡鸣报晓;猫眼成线;日东而晨;日中而午;日西而夕等,就是判定早晨、中午、晚上的时间标志。
再后来采用十二时辰制纪时,如《论衡·譋时》云:“一日之中,分为十二时,平旦寅,日出卯也。”
陈久金说:“大约早在战国以前,为了研究天文历法的需要,已经将天球沿赤道划分为十二个天区,称为十二个星次。与此同时,又将天穹以北极为中心划为十二个方位,分别以十二辰来表示时段。”
陈槃说:“十二分说,其迹象之见于先秦古籍者,事例非一。”
清赵翼《陔余丛考》卷三十四云:“一日十二时始于汉”。
综合看,十二时辰之制大概起自战国、秦、汉之际。
用十二地支纪时对应的时间为;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23--1--3--5--7--9--11--13--15--17--19--21--23点。
阴阳五行的来源
《渊海子平》论五行所生之始:盖闻天地未判,其名混沌。乾坤未分,是名胚胎。日月星辰未生,阴阳寒暑未分也,在上则无雨露,无风云,无霜雪,无雷霆,不过杳杳而冥冥;在下则无草木,无山川,无禽兽,无人民,不过昧昧而昏昏。是时一气盘中结,于是太易生水,太初生火,太始生木,太素生金,太极生土,所以水数一,火数二,木数三,金数四,土数五。迨夫三元既极,混沌一判,胚胎乃分,轻清为天,重浊为地,二气相成,两仪既生,化而成。其始也,或人形马喙,或人首蛇身,无嗜欲,无姓名,无邦国,无君臣,巢处穴居,任其风雨,亲疏同途,莫知其父子。五谷未植,饮血茹毛,其名荡荡,其乐陶陶。及其圣贤一出,智愚两分,遂有君臣父子之分,礼乐衣冠之制。呜呼!大道废而奸诈生、妖怪出。
从这段解释可以看出,宋代徐子平对阴阳五行来源的解释,有一些科学道理或是对自然界的真实认识,但也是传闻而来,或在传闻中升级走样,或是加进了他自己的猜想、臆想或编造,总之,是唯物论。
河图年代最为久远,河图中的图式由奇数组、偶数组,并以组的形式分布四方与中央的结构组成,这可能是阴阳、五行形象的最早来源的源头。
禹传位给儿子启,启领兵镇压反叛说:“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这段话见载于《尚书·甘誓》,历史学家们推测在公元前2196年。
《世本》说:大挠“采五行之情,占斗机所建,始作甲乙以名日,谓之干;作子丑以名月,谓之枝,有事于天则用日,有事于地则用月,阴阳之别,故有枝干名也。”
《易经》中所记载“- -”和“—”两符号,为阴、阳之意。
《尚书·洪范》中记载如下:“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
《黄帝内经·素问·天元纪大论》云:“夫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
《道德经》云:“万物负阴而抱阳”。
《易传》进一步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学说。
阴阳五行观念来源于非周文化,在《黄帝内经》中,分为阴阳学说、五行学说。把阴阳与五行撮合在一起并加以神秘化的,是战国末期的阴阳家邹衍,他提出“五德终始”说,把五行的属性称为“五德”,用来附会王朝兴替和社会政治的擅替。到了西汉中叶,阴阳学说和五行学说已经合流,并逐渐成为公认的系统的表认体系。